山东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建筑大学2025)
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合同续签(2025年)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100730901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合同续签(2025年)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501007309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合同续签(2025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建筑大学
地址:济南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联系方式:86361800
供应商(乙方):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联系方式:186156536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合同
1
32.39
32.3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建筑大学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合同续签(2025年).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合同续签(2025年)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100730901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4000620250040采购人:山东建筑大学供应商: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采购人(全称):山东建筑大学供应商(全称):赛尔网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合同续签(2025年)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合同续签(2025年)。2.服务地点:山东建筑大学校内。3.服务内容和范围:烟台基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三、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叁仟玖佰元(¥323,90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305566.04元,税额18333.96元。注:税率为6%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李素芳。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323,900.0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4月0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建筑大学校内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山东建筑大学(公章),供应商: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住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8号楼B座赛尔大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吴建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马云腾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清华园支行账号:,账号:1100107990005602610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8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详见附件。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提供济南至烟台教育专网内10G的evpn远程互联。2.接入服务提供商提供IPv4带宽增加到500M,IPv6带宽增加到500M。3.接入服务提供商要保障网络通畅,提供7*24小时快速反应。4.接入服务商有责任和义务在专线意外中断时,及时通知校方,积极处理缩短恢复时间,出具故障报告,并对造成的影响进行补偿。1.4服务的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山东建筑大学项目小组。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投标时最终报价。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修订或变化导致上述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前,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供应商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供应商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第四条违约责任4.1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2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第五条合同解除5.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5.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6.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6.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七条其他约定7.1保密7.1.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7.1.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7.1.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7.2税费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7.3保证7.3.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7.3.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7.4服务成果的归属7.4.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4.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7.5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7.6不可抗力7.6.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7.6.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7.6.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7.7语言和标准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八条附则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8.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8.4补充条款:无。附件一: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1.我公司提供济南至烟台教育专网内10G的evpn远程互联。2.我公司承诺IPv4带宽增加到500M,IPv6带宽增加到500M。3.我公司承诺保障网络通畅,提供7*24小时快速反应。4.我公司承诺在专线意外中断时,及时通知校方,积极处理缩短恢复时间,出具故障报告,并对造成的影响进行补偿。5.服务成果验收:我公司承诺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我公司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6.我公司承诺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1.我公司提供济南至烟台教育专网内10G的evpn远程互联。2.我公司承诺IPv4带宽增加到500M,IPv6带宽增加到500M。3.我公司承诺保障网络通畅,提供7*24小时快速反应。4.我公司承诺在专线意外中断时,及时通知校方,积极处理缩短恢复时间,出具故障报告,并对造成的影响进行补偿。5.服务成果验收:我公司承诺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我公司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6.我公司承诺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一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计小写:323900.00元整大写:叁拾贰万叁仟玖佰元整附件二:服务内容(1)我公司提供济南至烟台教育专网内10G的evpn远程互联。(2)我公司提供IPv4带宽增加到500M,IPv6带宽增加到500M。(3)我公司保障网络通畅,提供7*24小时快速反应。(4)我公司保证在专线意外中断时,及时通知校方,积极处理缩短恢复时间,出具故障报告,并对造成的影响进行补偿。(5)我公司提供edu.cn域名服务,edu域名代表教育机构的权威性。(6)我公司具有独立的国际出口,国际接入互联带宽350G,与国外教育网络(如欧洲GREANT、美国Internet2、亚洲APAN/TANET/HARNET/KISTI等等)直接互联。(7)我公司提供相当数量的IP地址,服务期内使用。(8)我公司接入链路保证接入到山东建筑大学指定地点。(9)我公司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10)我公司提供服务期1年。(11)我公司提供一次IPv6安全扫描服务。(12)我公司提供一次暗链接扫描服务。附件三:服务方案(1)现场支持服务在用户教育网项目服务期间,我公司工程师定期到用户现场对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对整个网络质量进行检测,对网络质量存在的潜在安全或故障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现场响应时间为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起5分钟内响应,指派技术人员2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我方将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会诊,并在到场后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2)远程支持服务赛尔网络技术支持中心将设立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故障报修或技术咨询。同时,我们将提供用户服务项目技术支持中心负责人的手机,该手机24小时开机,提供全年7×24小时的全天候售后服务。另外,用户还可以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邮件等通信方式获得售后支持服务。(3)后期技术培训根据网络使用情况,结合用户对今后网络发展规划和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有关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用户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公司将派遣资深技术工程师到用户工作现场,对各种技术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4)网络咨询服务根据网络运行实际状况,结合用户对今后系统发展规划和需求,我们长期提供有关系统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升级、IT技术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免费咨询服务。(5)紧急情况处理我公司拥有一套成熟高效的紧急情况管理体系。向用户提供24小时开机的专职服务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手机,任何时候客户都可以及时联系到我公司的服务工程师对紧急情况进行处理。(6)重大情况处理对于对客户业务造成较大影响,较为复杂的紧急情况,启动危急情况处理体系。由专职服务经理负责,成立危急情况处理小组,调集相关的资源。该小组需每天向公司汇报处理进展,每小时更新紧急情况处理系统的相关记录。该小组具有高度权威,能快速调动相关资源,联系我公司、合作伙伴中最具经验的专家,防止问题处理的任何环节出现延迟,以尽快解决问题。(7)本地化服务说明赛尔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负责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运营与管理。秉承“网络服务教育”的宗旨,赛尔网络立足教育、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用户提供包括网络接入、网络技术、网络信息等全方位的高品质服务。目前,赛尔网络有限公司旗下拥有赛尔投资、赛尔毕博、赛尔教育、赛尔新概念、赛尔时代传媒与赛尔汇力安全等多家子公司,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31家分公司,建立了面的质量保障体系与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的营销体系。附件四:入网责任书甲方入网责任书1.甲方接入乙方网络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14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第291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4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3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4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令第1号)、《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8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33号令)、《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82号令)、《***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保护要求》(公安安全行业标准GA1277-2015)、《***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服务安全评估基本程序及要求》(公安安全行业标准GA1278-2015)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接入互联网的线路发布、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宣传色情暴力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信息,不得利用互联网络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9)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10)发送垃圾邮件和未经接收方许可的商业广告;(11)利用互联网进行干扰网络服务、影响其他客户正常使用的活动;(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严令禁止的其他内容。如发现上述违法有害信息,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信息扩散并及时向乙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上网日志记录6个月留存制度,包括系统网络运行日志、使用日志及在互联网上提供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聊天室、个人主页服务、FTP服务、邮件服务的日志记录等。甲方利用乙方网站发布上述信息,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一经发现,经乙方核实后24小时内将无条件切断甲方网络。3.甲方保证使用乙方提供的CERNET接入服务仅用于教育和科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反相关规定、用于非法用途、妨碍社会治安,不得利用乙方网络资源进行虚拟主机、VPS等虚拟运营的服务。如发现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将关停网络接入服务,且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由于甲方违反规定、非法使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等不良行为导致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4.甲方不得将从乙方获取的接入服务、IP地址等资源转租给其他企业,不得利用乙方所提供的CERNET接入服务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如发现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立即切断网络连接。5.甲方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网站ICP许可证或非经营性网站ICP备案手续。甲方应自网络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网安备案手续。甲方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甲方不得违反规定在网站上擅自开办新闻、教育、医疗、视频、电子论坛等须前置审批的栏目,未办理网站备案手续的责任单位不得从事网站服务。同时,对于甲方开办有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通信管理局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备案的同时,提出专项备案申请;对已备案网站需增设电子公告服务的,也必须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备案申请。否则乙方有权切断其网络接入,责任单位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执行主机托管、专线服务的联系人和管理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联系方式,并确保上述人员在必要时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因人员行为不当产生的后果及因上述人员无法及时联系时导致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7.若甲方行为影响到全网稳定和正常运行,或者导致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暂停甲方的信息发布和相应的业务。在危及全网运行安全,且按照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乙方可暂停甲方服务。8.甲方记录并留存本单位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用户注册信息及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的措施,并确保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该记录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并自行承担由于其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责任。9.甲方保证仅将乙方提供国际专线服务做内部办公专用,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通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10.未得许可,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提供IP私下建立HTTP、FTP等网络服务。甲方如建有局域网,应建立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监测手段,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域名递归解析服务,乙方CERNET分配的IP地址上开设的递归服务须仅限于甲方内部使用。作为乙方网络的使用单位,甲方同意遵守本入网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若违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服务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