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灌溉配套设施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5)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合同公告

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503310027-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望仙路598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瑶晟建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月湖大市场C区18栋3-4号门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
其他水工机械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1
1941073.5

合计金额小写: 1941073.5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壹仟零柒拾叁元伍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放空阀

1-1
高强度连接螺栓

适配(每个DN100法兰连接需要8套M20*80螺栓)
铂固/湖南岳阳
8
4.50
36

1-2
DN100密封圈

DN1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
中德/浙江慈溪
1
14.00
14

1-3
放空阀

DN100 ,2.5MPa
卡尔斯/天津
1
560
560

2
缓闭型止回阀

2-1
缓闭型止回阀

DN700口径,2.5MPa
卡尔斯/天津
1
33200
33200

2-2
高强度连接螺栓

适配(每个DN700法兰连接需要24套M39*150螺栓)
铂固/湖南岳阳
48
55.00
2640

2-3
DN700密封圈

DN700适配 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
中德/浙江慈溪
2
115.00
230

3
安全阀

3-1
高强度连接螺栓

适配(每个DN100法兰连接需要8套M20*80螺栓)
铂固/湖南岳阳
8
4.50
36

3-2
DN100密封圈

DN1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
中德/浙江慈溪
1
14.00
14

3-3
安全阀

DN100 ,2.5MPa
卡尔斯/天津
1
1830
1830

4
弯头支墩伸缩节

4-1
双法兰限位伸缩节

DN700 ,2.5MPaVSSJA-2-(B2F)
卡尔斯/天津
1
8435
8435

4-2
高强度连接螺栓

适配(每个DN700法兰连接需要24套M39*150螺栓)
铂固/湖南岳阳
48
55.00
2640

4-3
DN700密封圈

DN700适配 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
中德/浙江慈溪
2
115.00
230

5
泵房设备

5-1
卧式双吸式离心泵

流量0.423-0.9m3/s ,扬程35-47m ,配套电机功率355KW ,转速990/min ,含控制柜
南方牌/浙江杭州
1
298888
298888

5-2
异步电机

N =355KW,COS =0.9 ,V =10KV,n =990rpm ,IP44
长沙电机/湖南长沙
1

5-3
压力表

YX150
红旗/上海
1
120
120

5-4
真空表

ZYX150
红旗/上海
1
360
360

5-5
真空泵

2BVX061-A
盛强/山东淄博
1
3350
3350

5-6
水位变送器

MPM426W 测量范围0-10m
丹佛斯/上海
4
810
3240

5-7
电动葫芦

CD15型 起重量5t ,U =380V
河南矿山/河南长垣
1
8110
8110

5-8
电动行走机


河南矿山/河南长垣
1
6800
6800

5-9
轴流风机

TS35-11NO4.5 N =0.37KW,1450RPM
汇英牌/浙江绍兴
2
550
1100

5-10
空调

1.5P挂机
美的/广东佛山
1
2424
2424

5-11
空调

3P柜机
美的/广东佛山
2
6188
12376

5-12
28a工字钢轨道
m

永洋/河北邯郸
14.3
235
3360.5

6
管道

6-1
PE100给水管
m
DN500
保利/湖南生产基地
1730
886
1532780

6-2
PE100塑料管件

DN500
保利/湖南生产基地
50
366
18300

合计

1941073.5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七.项目要求及说明       1、货物运输、保险及保管1.1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在48小时内安排人员接货。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事故、费用采购人均不承担责任。1.2使用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1.3供应商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1.4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要求 七.项目要求及说明2、质量保证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应标注产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号等。产品外观、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要求。2.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2.3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商正常保修范围的,采购人需向厂商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4.售后服务 七.项目要求及说明3、验收     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 5.其他要求 八、其他1、标志、包装、安装、运输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2、本项目费用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供应商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实际供货过程中,货物必须由中标人直接供应,不允许转包及分包;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货单位所供货物进行抽检,若检测不合格、质量不达标,则按有关规定处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直接承担。5、实际供货过程中,供应商需提供货物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保证书;6、实际供货过程中,货物外包装上需标明制造商的名称、类型、规格等常规数据,且标识应明显且不易被去除,以确保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责任归口问题。7、本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下发的盖章的施工图纸为准。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合同面签。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本项目每次货款最终按长沙县财政局下发给本项目的资金额度进行支付。
2.付款方式:

四、付款:
4.1付款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国库支付)
4.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财政资金来源,采购人有权选择符合要求的合同金额支付方式,最终以财政支付能力执行支付。本项目每次货款最终按长沙县财政局下发给本项目的资金额度进行支付。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一:
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金额的30%,待本项目土建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并提交验收资料后,再支付30%,即付至货物结算金额的6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县内完税证明付款。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二:
若本项目纳入上级资金考核或本项目有上级资金或专项债,采购人有权参照如下方式进行付款: 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金额的70%,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资料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县内完税证明付款。
如遇上级资金考核,采购人有权预付部分货物资金,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该笔资金付至甲、乙双方双控账户内,根据项目进度及实际供货数量由甲方及监理审定,完成付款审批流程后从双控账户内支付给乙方。)
本项目每次货款最终按长沙县财政局下发给本项目的资金额度进行支付。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湖南瑶晟建材有限公司:800242032209013)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制作和自检,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项目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五、履约验收方式: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3、验收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3、验收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3、验收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履约验收标准: 3、验收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五、履约验收方式: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六、违约责任1、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偿付货款1‰的违约金;中标人不能按采购人计划要求交货或逾期交货10天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中标人所交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如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修服务,则应赔偿因此导致的损失。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部分金额计算,每逾期一天向中标人偿付货款0.1‰的违约金。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瞿建斌
法定代理人:
蒋水英

委托代理人:
刘帅夫
委托代理人:
唐伟

附件列表:

长沙县桐仁桥三标采购合同.pdf
长沙县桐仁桥三标中标通知书.pdf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503310027采购人(全称):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瑶晟建材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1941073.5合同含税金额小写:1941073.5元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壹仟零柒拾叁元伍角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3.1交货时间: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制作和自检,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项目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3.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供应商负责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制作和自检,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3.3交货地点:里方指定地点。。四、付款:4.1付款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国库支付)4.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财政资金来源,采购人有权选择符合要求的合同金额支付方式,最终以财政支付能力执行支付。本项目每次货款最终按长沙县财政局下发给本项目的资金额度进行支付。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一: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金额的30%,待本项目土建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并提交验收资料后,再支付30%,即付至货物结算金额的6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县内完税证明付款。2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二:若本项目纳入上级资金考核或本项目有上级资金或专项债,采购人有权参照如下方式进行付款: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金额的70%,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资料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县内完税证明付款。如遇上级资金考核,采购人有权预付部分货物资金,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该笔资金付至甲、乙双方双控账户内,根据项目进度及实际供货数量由甲方及监理审定,完成付款审批流程后从双控账户内支付给乙方.)本项目每次货款最终按长沙县财政局下发给本项目的资金额度进行支付。五、履约验收方式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六、违约责任1、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偿付货款1%的违约金;中标人不能按采购人计划要求交货或逾期交货10天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中标人所交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如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修服务,则应赔偿因此导致的损失。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部分金额计算,每逾期一天向中标人偿付货款0.1%的违约金。七.项目要求及说明1、货物运输、保险及保管1.1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在48小时内安排人员接货。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事故、费用采购人均不承担责任。1.2使用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1.3供应商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1.4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质量保证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应标注产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号等。产品外观、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要求。2.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2.3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商正常保修范围的,采购人需向厂商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3、验收3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5、售后服务:5.1在设备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5.2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做出电话响应,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直到解除故障为止。如果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不能在规定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5.3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应为生产商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师。6.供货供货商所供货物数量均须与监理及采购人现场核实并签字确认。若因供应商擅自供货导致现场货物超出实际所需,采购人有权拒收;同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退回多供货物,并承担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八、其他1、标志、包装、安装、运输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2、本项目费用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供应商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实际供货过程中,货物必须由中标人直接供应,不允许转包及分包;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货单,位所供货物进行抽检,若检测不合格、质量不达标,则按有关规定处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直接承担。5、实际供货过程中,供应商需提供货物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保证书;6、实际供货过程中,货物外包装上需标明制造商的名称、类型、规格等常规数据,且标识应明显且不易被去除,以确保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责任归口问题。7、本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下发的盖章的施工图纸为准。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合同面签。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4口提请仲裁回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rl(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25日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材y百甲方:(公章)乙方:公福4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湖南瑶晟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小十M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甲方(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乙方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乙方(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6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司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0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7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台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8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主1(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9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0(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7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福1111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名称: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地址:长沙县望仙路598号17F第五章第1.2(6)项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五章第5.1款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执行第五章第9.2(1)项质量保证期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执行第五章第9.2(3)项响应时间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执行第五章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执行第五章第14.2(6)项伴随服务,或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五章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第五章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二、采购项目预算:2092698.98元三、项目采购内容及清单序号名称参数单位数量一放空阀1高强度连接螺栓适配(每个DN100法兰连接需要8套M20*80螺栓)个82DN100密封圈DN1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个13放空阀DN100,2.5MPa套1二缓闭型止回阀1缓闭型止回阀DN700口径,2.5MPa套12高强度连接螺栓适配(每个DN700法兰连接需要24套M39*150螺栓)个483DN700密封圈DN7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个2三安全阀1高强度连接螺栓适配(每个DN100法兰连接需要8套M20*80螺栓)个82DN100密封圈DN1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个13安全阀DN100,2.5MPa套1四弯头支墩伸缩节1双法兰限位伸缩节DN700,2.5MPaVSSJA-2-(B2F)套12高强度连接螺栓适配(每个DN700法兰连接需要24套M39*150螺栓)个483DN700密封圈DN7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个2五泵房设备1卧式双吸式离心泵流量0.423-0.9m3/s,扬程35-47m,配套电机功率355KW,转速990/min,含控制柜台12异步电机N=355KW.COS=0.9,V=10KV.n=990rpm,IP44台13压力表YX150套14真空表ZYX150套15真空泵2BVX061-A台16水位变送器MPM426W测量范围0-10m套47电动葫芦CD15型起重量5t,U=380V台18电动行走机台19轴流风机TS35-11N04.5N=0.37KW,1450RPM台210空调1.5P挂机台111空调3P柜机台21228a工字钢轨道m14.3六管道1PE100给水管DN500m17302PE100塑料管件DN500个504用★“空调”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供应商须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四、项目要求及说明1、货物运输、保险及保管1.1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在48小时内安排人员接货。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事故、费用采购人均不承担责任。1.2使用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1.3供应商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1.4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质量保证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应标注产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号等。产品外观、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要求。2.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2.3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商正常保修范围的,采购人需向厂商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3、验收133.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3验收过程中产生产品质量纠纷,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4、培训: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有关专业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至能熟练使用为止。5、售后服务:5.1在设备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5.2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做出电话响应,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直到解除故障为止,如果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不能在规定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5.3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应为生产商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师。五、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1.1交货时间: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自检、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项目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1.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供应商负责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1.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国库支付)2.2付款方式:按财政资金来源,采购人有权选择符合要求的合同金额支付方式,最终以财政支付能力执行支付。本项目每次货款最终按长沙县财政局下发给本项目的资金额度进行支付。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一: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金额的30%,待本项目土建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并提交验收资料后,再支付30%,即付至货物结算金额的6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县内完税证明付款。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二:若本项目纳入上级资金考核或本项目有上级资金或专项债,采购人有权参照如下方式进行付款:采购人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该批货物金额的70%,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资料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县内完税证明付款。如遇上级资金考核,采购人有权预付部分货物资金,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该笔资金付至甲、乙双方双控账户内,根据项目进度及实际供货数量由甲方及监理审定,完成付款审批流程后从双控账户内支付给乙方。)六、违约责任1、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偿付货款0-1%的违约金: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计划要求交货或逾期交货10天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供应商所交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供应商如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修服务,则应赔偿因此导致的损失。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部分金额计算,每逾期一天向供应商偿付货款0.1%的违约金。七、其他141、标志、包装、安装、运输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2、本项目费用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供应商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实际供货过程中,货物必须由供应商直接供应,不允许转包及分包: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货单位所供货物进行抽检,若检测不合格、质量不达标,则按有关规定处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直接承担。5、实际供货过程中,供应商需提供货物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保证书;16、实际供货过程中,货物外包装上需标明制造商的名称、类型、规格等常规数据,且标识应明显且不易被去除,以确保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责任归口问题。7、本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下发的盖章的施工图纸为准。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合同面签。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已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15附件一: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湖南瑶晟建材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采购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等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采购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建造师必须承担管理责任。16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章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承包人:湖南瑶晟建材有限公司发包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试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望尖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电话:电话:0731-85283152日期:2025年4月25日17附件二:分项价格表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XSCG-202503310027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段号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单价(元)总价(元)一三放空阀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自检、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项目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1三高强度连接螺栓4.5036.002三DN100密封圈14.0014.003三放空阀560.00560.00二三缓闭型止回阀1三缓闭型止回阀33200.0033200.002三高强度连接螺栓55.002640.003三DN700密封圈115.00230.00三三安全阀1三高强度连接螺栓4.5036.002三DN100密封圈14.003三安全阀1830.00四三弯头支墩伸缩节进1三双法兰限位伸缩节科8435.00心8435.002三高强度连接螺栓2640.003三DN700密封圈115.00230.00五三泵房设备1三卧式双吸式离心泵298888.00298888.002三异步电机3三压力表120.00120.004三真空表360.00360.005三真空泵3350.003350.006三水位变送器810.003240.00.8187三电动葫芦8110.008110.008三电动行走机6800.006800.009三轴流风机550.001100.0010三空调(1.5P挂机)2424.002424.0011三空调(3P柜机)6188.0012376.0012三28a工字钢轨道235.003360.50六三管道1三PE100给水管886.001532780.002三PE100塑料管件366.0018300.00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小写:1941073.50元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壹仟零柒拾叁元伍角整备注:·.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14.1款的要求报价。(2)供应商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湖南建格有限公日期:2025年4月24日、919三、分项价格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供应商自已承担。.,2、分项报价表根据项目属性技材,服务、工程分别列表。项目编号:XSCG-2025033R金额: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规格型学>品牌)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放空阀1-1高强度连接螺栓个适配(每个DN100法兰连接需要8套M20*80螺栓)铂固/湖南岳阳84.5036.001-2DN100密封圈个DN1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中德/浙江慈溪114.0014.001-3放空阀套DN100,2.5MPa卡尔斯/天津1560.00560.002缓闭型止回阀2-1缓闭型止套DN700口卡尔斯/天133200.0033200.002-1回阀套径,2.5MPa津133200.0033200.002-2高强度连接螺栓个适配(每个DN700法兰连接需要24套M39*150螺栓)铂固/湖南岳阳4855.002640.002-3DN700密封圈个DN700适配金属石墨缠绕密封垫中德/浙江慈溪2115.00230.003安全阀3-1高强度连接螺栓个适配(每个DN100法兰连需要官M20*80招金国湖南84.5036.003-2DN100密封圈个DN100适番属石墨缠绕密封垫中德折江慈溪114.0014.003-3安全阀套DN100,2.5MPa卡尔斯/天津11830.001830.004弯头支墩伸缩节4-1双法兰限位伸缩节套DN700,2.5MPaVSSJA-2-(B2F)卡尔斯/天津18435.008435.004-2高强度连接螺栓个适配(每个DN700法兰连接需要24套M39*150螺栓)铂固/湖南岳阳4855.002640.004-3DN700密封个DN700适配金属中德/浙江2115.00230.00.31121圈石墨缠绕密封垫慈溪5泵房设备5-1卧式双吸式离心泵台流量0.423-0.9m3/s,扬程35-47m,配套电机功率355KW转速990/min,含控制柜南方牌/浙江杭州1298888.00298888.005-2异步电机台N=355KW.COS=0.9V=10KV,pm,IP44EE电机/15-3压力表套YX150红旗海1120.00120.005-4真空表套ZYX150红旗/上海1360.00360.005-5真空泵台2BVX061-A盛强/山东淄博13350.003350.005-6水位变送器套MPM426W测量范围0-10m丹佛斯/上海4810.003240.005-7电动葫芦台CD15型起重量5t,U=380v河南矿山/河南长垣18110.008110.005-8电动行走机台河南矿山/河南长垣16800.006800.005-9轴流风机台TS35-11N04.5N=0.37KW,1450RPM汇英牌/浙江绍兴2550.001100.005-10空调台1.5P挂机美的/广东佛山12424.002424.00、12225-11空调台3P柜机美的/广东佛山26188.0012376.005-1228a工字钢轨道m永洋/河北邯郸14.3235.003360.506管道6-1PE100给水管mDN500保利/湖南生产基地1730886.001532780.006-2PE100塑料管件个DN500保利/湖南生产基地50366.0018300.00.··…合计报价建材1941073.50百、承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湖南瑶建材银公司日期:2025年4月24日1323中标通知书湖南瑶晟建材有限公司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503310027)于2025-04-24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该标段的中标人,有关情况如下:采购项目标段名称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溉配套设施采购三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中标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壹仟零柒拾叁元伍角执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执行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小写)1941073.50元联系人蒋水英联系电话1587465086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月湖大市场C区18栋3-4号门面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31-85283152地址长沙县望仙路598号易口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即在2025-05-25前),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特此通知天鉴国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G盖章)2025年04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灌溉配套设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