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电力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5-04-0362
二、合同名称:
电力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续签)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5-04-0362
四、项目名称:
电力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续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开发区时代大厦
联系方式:
15962808764
供应商(乙方):
如皋市平兴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如城镇宁海路495号盛泰名都305室
联系方式:
138136448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电力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电力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本项目为开发区电力智能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拟对辖区内约58家规上工业企业和330家规下工业企业(以实际家数为准)按每家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复查一次频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次检查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安全生产检查包含对规上规下所有工业企业一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及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172600.0(元)
合同金额:
1726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1年,城北街道
采购方式:
续签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30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09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

6合同-开发区电力智能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_续签_.pdf

如皋市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电力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续签)计划编号:320682-2025-04-0362甲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如皋市平兴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04月30日3DI立>山画H出言H2024年3月7日,(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电力智能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委托(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2025年4月25日,按照开发区电力智能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320682-2024-02-0153号)合同中关于续签条款的约定,经甲方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报如皋市财政局备案,现甲乙双方续签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320682-2024-02-0153号)采购文件;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3.乙方在参加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320682-2024-02-0153号)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一)合同内容:电力及智能装备产业园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提供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按每家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复查一次频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次检查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检查范围:甲方辖区内约58家规上工业企业、330家规下工业企业(以实际家数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地点:电力及智能装备产业园辖区内的企业。(二)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参加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被服务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和技术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被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2、服务期内,乙方对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12小时内做出及时响应,并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遇到突发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做出及时响应,并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不能及时作出响应次数累计达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两年内不得再参加甲方的采购活动。3、甲方统一召集辖区内企业集中开会,由专家对辖区内规上规下所有企业3D立2>费山画H出营H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开发区安监局部署随机选择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一次应急演练。4、协助园区制定检查表格,乙方在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逐条书写明确,如实记录并当场向企业交底,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提供技术支撑检查表签字必须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专家类别须包含化工安全或其他安全类别中的一类)或县级以上安委会专家。5、检查结束后,协助园区制定好汇总表(被检查企业名称、具体问题、整改时间等)发6、协助园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在园区复查企业时提供技术支撑,收集整改资料,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整改报告上必须由注册安全工程师(专家类别须包含化工安全或其他安全类别中的一类)或县级以上安委会专家签字闭环。7、检查、复查应由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专家类别须包含化工安全或其他安全类别中的一类)及一名县级以上安委会专家签字。8、实行月度考核制。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一个月考核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立即解除合同。考核分值为:(1)月度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全额扣减当月服务费。(2)月度考核得分80分(含)-90分(含)评定为基本合格,每扣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0%;(3)月度考核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合格,支付当月全部服务费;(4)出现两次月度考核m得分8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每半年将技术服务情况、整改结果和相关记录收集齐全,整理成册,交甲方存档。9、协助园区对企业检查,根据园区时间安排,确保专家按时到位,如园区需要,乙方须能同时提供不少于四名专家,分两组或以上,分别到企业开展服务。乙方拟派本项目的四名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专家类别须包含化工安全或其他安全类别中的一类,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复印件;安委会专家需提供安委会聘用证书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证,提供原件核查。10、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是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服务次数计费(按企业安全状况及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企业、内容及频次,每检查和复查各计为一次),最终按实结算价不超过合同暂定价。单价:规上企业:175元/家·次(预计检查次数232次)规下企业:100元/家·次(预计检查次数1320次)3D立>3费山画H出营H本合同服务总金额暂定价:¥1726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陆佰元。上述单价含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专家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验收、技术指导费、劳务费、差旅费、人员培训、保险、检验、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权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20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并完善相关资料交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额结付。按实际服务量结算(按企业安全状况及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企业、内容及频次,每S检查和复查各计为一次)。服务期满并完善相关资料交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额结付。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如超过合同价时超过的部分作为对采购方的优惠,不再另行付费)。支付前,乙方应出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第六条验收1.验收时间:服务期满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申请。3.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清单服务成果及验收的书面申请后五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3D立>4费山画H出营H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申请和出具《履约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履约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甲方负责人姓名:陈旭;联系电话:15962808764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苏杨军;联系电话:13813644800第八条售后服务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至符合要求,补救措施完成前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3D立>费山画H出营H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单次逾期达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未能在12小时内做出及时响应,并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或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未能在1小时内做出及时响应,并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的,每例次扣1000元,累计达到两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违反职业道德,存在吃拿卡要的,每例次扣2000元同时解除合同;泄露企业秘密的每例次扣2000元同时解除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5、乙方提供技术服务走过场,未能有效发现安全隐患的,每例次扣2000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6、乙方不得私下为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需进行安全检查的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服务,不为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需进行安全检查的企业引荐其他相关企业或专家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拟派遣本项目的专家不得有:(1)三年内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及智能装备产业园辖区内被服务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及智能装备产业园辖区内被服务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是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及智能装备产业园辖区内被服务企业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及智能装备产业园辖区内被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其他可能影响本项目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等情形。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50%已提供服务的费用(按次计费)并将乙方列入甲方辖区内失信单位名单,乙方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采购或招标活动。7.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3D立b>费山画H出营H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通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宁海路495号盛泰地址:如皋市海阳路时代大厦名都(305室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2025年04月日2025年04月30日3D立7>山画H出言H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安全检查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