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塔检测鉴定采购合同公告(若羌县融媒体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若羌县融媒体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若羌县融媒体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91101000021020626
五、合同编号:11NB1A2643962025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播电视塔检测鉴定
详见附件
项
1.0
110000
11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若羌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李晓茹
联系电话:17699683051
传真:/
地址:若羌县城西新区博斯坦路2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1A26439620252401).pdf
新疆若羌县广播电视塔检测鉴定合同编号:11NB1A26439620252401采购单位(甲方):若羌县融媒体中心服务单位(乙方):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播电视塔检测鉴定自立塔、拉线桅杆65米、60米品牌:1项110000.00110000.00合同总价(元)11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拾壹万元整二、付款方式2.1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2.1.1本项目自进场检测当日起之后27日历天内,乙方提交电子版成果资料。如遇特殊情况(发射任务无法停播、风雨天气影响、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相应顺延。2.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本项目费用(含税)为人民币11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乙方提交电子版(非盖章)成果资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需提供对应金额的电子发票,甲方一次付清全部项目费用,待乙方收到全部项目费用后3日内向甲方寄出乙方盖章的正式成果资料文件每座塔1份。三、服务条款3.1对若羌县融媒体中心一座65米四边钢管自立塔,一座60米拉线桅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共计两座塔)3.2项目依据3.23.2.1甲方提交的基础性资料3.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a、《广播电视微波通信铁塔及桅杆质量验收规范》GY5077-20071/3b、《广播通信钢塔桅可靠性检测鉴定标准》GYT5089-2024c、《广播电视钢塔桅制造技术条件》GYT65-2021d、《广播电视钢塔桅防腐蚀保护涂装》GYT64-2021e、《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f、除以上外,涉及本项目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3.3甲方责任3.1甲方根据乙方的进场检测时间合理安排,以便乙方工作人员能及时顺利进行塔体检测工作。3.2提供本项目现有天线类型、数量及其它相应资料。3.3如需按照调整的方案鉴定(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如增加或减少天馈线),需另附说明并加盖公章。3.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工作。3.5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检测现场的工作条件并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问题(如:处理扰民及协调周边建筑业主、拆除地上障碍物、平整周边现场、开辟通行道路、接通电源等),并承担其费用。上述问题未能有效解决之前,乙方有权暂停工作,工期顺延。3.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检测方案、计划、报告书、资料图纸、数据和合理化建议等工作成果及其他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3.7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3.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3.4乙方责任3.43.4.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邀请函及技术要求开展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否则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3.4.2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若乙方拒绝或不能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3.4.3乙方与其提供的检测人员属于雇佣关系,检测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乙方必须为其提供的检测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等保险,检测过程中,做好相应安全防范措施。乙方员工往返检测地或检测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在检测过程中造成其他人员意外、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4.4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现场符合作业条件时,才能开展工作。甲方概不负责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人员应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3.4.5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的设备设施、天线周边农作物或其他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3.4.6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4.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正式成果资料每座塔1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确定。3.4.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2/3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账号:账号:1100102050005600697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播电视塔检测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