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保用品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公安厅2025)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5-01416

二、合同名称:购置武警24年三四季度劳保用品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5-02757

四、项目名称:购置武警24年三四季度劳保用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
联系方式:02986166900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新城区鹏鑫祥百货行
地址:西安市公园北路
联系方式:105117311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货物
1(项)
¥4,000.00
¥4,000.00


合同金额: 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docx
省公安厅机关
2025年05月12日

供货合同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陕西省公安厅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西安市新城区鹏鑫祥百货行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从乙方处采购劳保用品(详见送货清单),合同总金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含运费,含税)第二条交货方式:乙方向甲方指定地点配送。第三条交货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交货,如乙方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供完采购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所供货物款项。第五条双方责任: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货品合格证。如乙方所发货品有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法约定,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需方)甲方:陕西省公安厅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联系方式:86165555代表人:一夏玓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日期:2025年2月11日乙方(供方)乙方:西安市新城区鹏鑫祥百货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公园北路支行账号:61050117310000000194联系方式:13722263171代表人:朱鑫鹏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日期:2025年2月11日马资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保用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