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农业局2025)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099E_001
二、合同名称: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0000202502000099
四、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方式:0533-2176012
供应商(乙方):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新元路2188号7号楼
联系方式:183536825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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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7.7
47.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包五--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099E_001计划编号:37030000001900120250005采购人:淄博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采购人(全称):淄博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全称):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淄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竞争性磋商文件B.乙方响应文件C.竞争性磋商报价表D.乙方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如有)E.成交通知书F.合同执行期间经监督部门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二、工作内容详见“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三、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要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四、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1.乙方承诺畜禽产品抽样为辖区内畜禽屠宰和养殖环节。水产品抽样为水产育苗单位及养殖生产单位。以健康养殖示范场、优质鱼养殖基地、增殖放流点、规模养殖场等省市级认证或财政扶持的育苗及产地养殖企业为重点。2.乙方承诺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分4次完成,第1-3次抽样于5月、8月、10月的20日前完成,重点时段例行监测于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时段进行,抽样完成后10日内完成检测及结果分析总结。3.乙方承诺畜禽产品监督抽查分4次完成,第1-3次抽样分别于7月、9月、12月的10日前完成,重点时段监督抽查于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时段进行,抽样完成后10日内完成检测及结果分析总结。4.乙方承诺水产品监督抽查分4次完成,第1-3次抽样于5月、8月、10月的20日前完成,重点时段监督抽查于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时段进行,抽样完成后10日内完成检测及结果分析总结。5.乙方承诺畜禽产品例行监测抽检猪牛羊肉、猪牛羊肝、猪牛羊尿、禽肉、禽蛋。畜禽产品监督抽查抽检猪牛羊肉、禽肉、禽蛋。6.乙方承诺在接到任务通知后,负责人将立刻响应,在工作微信群中发布任务情况信息,确保每个成员知晓。在0.5小时内给解决方案,发给甲方参考。商定应急事件涉及的抽检产品范围、抽检场所、检测项目等事项,并协助甲方处理后续工作事宜,接到检测通知的响应时间:联系人立刻响应,并在0.5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供参考。7.乙方承诺正常情况下根据任务要求的时间,提前0.5小时到达现场待命,对于特殊情况(发生应急食品安全事件或临时性抽检任务等)乙方承诺接到通知后,在1小时24分钟内到达抽样地点配合开展抽样等相关工作。8.乙方承诺每期任务能够提供5组以上采样人员,接到通知后,在1小时24分钟内到达抽样地点并立即进入配合取样等相关工作。9.乙方承诺每期任务采样完成后,2日内做出样品采集情况《样品信息登记表》等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表格,并及时发送甲方相关负责人。与甲方代表、工作人员随时交流,接受甲方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10.乙方承诺根据样品检测项目,将样品进行前期处理制样后,分别送至不同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根据确定的检测方法对产品进行检测,不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擅自修改判定原则,确保检测结果准确、科学、公正,保证检验质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擅自修改检测数据等情形的,乙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11.乙方承诺为了保证实验室质量控制水平,保证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的要求运行,每个环节都有一套运作成熟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将发生人为失误或外界污染的风险降至最低。质量负责人,监督所有保障环节的顺利运作。12.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不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擅自修改判定原则,乙方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乙方接受甲方通过跟踪监督检查的方式对所做出的检测数据进行考核,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擅自修改检测数据等情形的,乙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13.乙方承诺依据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ISO/IEC17025体系指导下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严格遵循公司的质量方控制针,制定了下列控制目标: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培养知识全面、技术精湛的检测队伍积极贯彻落实质量手册以及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使所有人员熟悉和了解。14.乙方承诺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并制定程序严格要求公司员工。在每次抽检任务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报至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办理。在未获得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抽检商品、抽样时间、受检单位、检验结果等内容向任务委托单位以外的单位及人员泄露。15.乙方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五、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大写):肆拾柒万柒仟元整;(小写)¥477000.00元。本合同单价:(大写):肆佰柒拾柒元/批次;(小写)¥477元/批次。注: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检测数量据实结算。六、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统采分签”方式,由“牵头单位”淄博市农业农村局与乙方先签订总括合同,再由各甲方所属单位(财政独立预算单位)分别与乙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报告,经甲方绩效评价、验收合格,甲方资金到位后支付实际抽检费用。实际抽检费用(结算费用)=所报批次单价*实际检测数量。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内容,具体监测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八、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服务的质量、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凡是发现没有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执行的任何情况,甲方有权做出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若乙方不能及时改正,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2.如果乙方的检测达不到相关要求、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需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3.如果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要求的工作计划或者人员安排履行义务,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和改进,如果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正和改进,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直至乙方能够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乙方因此造成合同履行延期的,应承担逾期的相关违约责任。若乙方的补正和改进在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九、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书中所提供的检测技术是全新的并执行国家最新行业标准。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职责,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确保甲方工作人员免受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因乙方未尽职责发生安全、财产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5.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6.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7.乙方自合同签订后,应安排本单位具有相关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服务,积极及时对甲方采购需求按规定服务、履约。至少确定一名专门业务人员作为甲方联系人,在工作时间内响应甲方的采购要求。应尽可能扩大抽检覆盖面,避免年度内重复抽检,提高抽检问题发现率,为排查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撑。被抽检主体和产品应具有代表性,优先从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中随机抽取,原则上纳入市名录的主体未全覆盖前,不得抽检其他主体。8.乙方不得检测自己经营范围以外的产品,不得向使用单位或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或其他好处。十、履约验收1.检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甲方处。3.服务期满,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形成的报告、成果、应用等服务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未能验收通过,乙方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延长试服务期限,直至完全符合验收标准。4.不合格结果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先行垫付,复检结论表明产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产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十一、售后服务条款1.乙方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年。2.惩罚管理:乙方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中如出现错误,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本批次检测费用5倍的支付检测费用扣除;乙方所提供的初检报告如被复检机构推翻,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本批次检测费用10倍的支付检测费用扣除。3.提供监测有关技术指导培训服务、辅助做好有关农产品质量政策宣传及调研等服务,指导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十二、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或返工,双方协商确定。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及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4.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给予赔偿。5.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以财政资金按时足额拨付为前提。若因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方案。十三、服务成果的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如有)、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十四、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十五、保证1.乙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有效且迅速地开展服务,且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2.如乙方在采购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无法满足甲方及项目要求,甲方可通知乙方,并给乙方限期改正或弥补,如乙方在甲方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工作应立即停止,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服务为止。3.乙方保证近3年(2022年至今)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甲方发现或他人举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六、保密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任何时候不得泄露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个人、单位。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十七、不可抗力条款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2.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八、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协商不得直接仲裁。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十九、通知与送达1.本合同载明的甲、乙双方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均视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以直接、间接、留置等方式送达的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2.任意一方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有效的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有变更的,变更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个工作日前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的原件通知对方。二十、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全权代表(签章):全权代表(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附件:二轮报价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