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采购合同公告(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15232025000022-1

二、合同名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232025000022

四、项目名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方式:0831-2630098
供应商(乙方):四川维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21层2116号
联系方式:028-861321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1(项)
¥570,000.00
¥570,000.00


合同金额: 5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6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江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资产清查合同.pdf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5月12日

江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51123-2025-502履约地点:宜宾市江安县签订地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时间:2025年4月15日采购人(甲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供应商(乙方):四川维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21层2116号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江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服务范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涉及清查江安县全民所有土地(含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矿产、森林(含林地、林木)、草原(仅指草地)、湿地、水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317号)、《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采购文件等文件要求。1.价格体系建设(更新)。采集资产清查价格所需的基础资料,建立和更新资产清查价格体系。(1)价格信号采集与资料收集。采集各类自然资源价格信号基础资料,根据省厅核查意见完成修改,形成各类资源价格信号采集成果。2(2)价格体系核实确认。2025年5月底前,根据省、市级下发的价格体系和国家级价格体系进行确认,按需细化县级价格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空间化成果。2.实物量清查。2025年5月底前形成县级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县级管理矿产资源基准时点实物量成果(水资源储存量信息除外),2026年3月底前形成县级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县级管理矿产资源更新时点实物量成果。其中,水资源由自然资源厅组织清查。3.价值量核算。2025年6月底前形成基准时点价值量成果,2026年4月底前形成更新时点价值量成果。其中,湿地和水资源不核算价值量。4.使用权状况清查。(1)省本级使用权状况清查。自然资源厅组织、县级配合开展省级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资源使用权状况清查,建立空间数据库。(2)县级使用权状况清查。在地籍调查成果覆盖范围内,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等管理数据,按需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2025年12月底前,形成使用权状况清查成果。5.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清查。2025年6月底前,按照县级管理层级,组织储备机构梳理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并录入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实物量清查与价值量核算工作。将市级下发的市本级储备的土地3纳入县级成果中,以县级为单位形成完整的储备土地清查成果,交由市级汇总上报。2025年12月底前,按照县级管理层级,组织储备机构持续开展储备土地清查,同时,组织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等其它填报单位梳理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并录入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实物量清查与价值量核算工作。将市级下发的市本级储备的土地纳入县级成果中,以县级为单位形成完整的清查成果,交由市级汇总上报。6.清查成果提交、核查与质检。(1)县级自检。2025年7月15日前,县级完成基准时点清查成果县级自检并编制各级质检报告。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更新时点清查成果县级自检并编制各级质检报告。(2)成果提交。2025年7月底前,按汇交规范要求,建立县级清查成果数据库,编制县级总结报告、成果图集,形成基准时点清查成果提交市级汇总上报自然资源厅;2026年4月底前,按汇交规范要求,建立县级清查成果数据库,编制县级总结报告、成果图集,形成更新时点清查成果提交市级汇总上报自然资源厅。(3)成果修改提交。2025年12月底前,县级完成基准时点清查成果国家级核查质检意见修改,提交市级汇总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2026年6月底前,县级完成更新时点清查成果国家级核查质检意见修改,提交市级汇总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二)成果要求41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完成江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形成基准时点和更新时点两套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文本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成果须上报直主管部门通过。成果提交时点须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时间安排,如国家、省、市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1.数据库成果:县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包括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资源价格信号采集样点矢量数据;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矢量数据。2.图件成果:各类资源资产清查专题图,江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图集。(含航拍图集)3.文本成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检报告。4.数据成果: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成果数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信号数据。三、合同定价、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一)合同定价:本项目服务费用¥5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二)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技术人员到位开展工作后支付预付款,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52.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基准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成果国家级核查质检、汇交入库工作后,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2026年6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2025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成果国家级核查质检、汇交入库工作后,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收款信息:账户名称:四川维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南支行账号:22920901040199651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七、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A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采购合同的继续行执行。7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份,具有同套法律效力。甲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乙方四川维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ZC章)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贲入(授权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工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号栋2单元21层2116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鲜条028-86132117签订时间:2025年4月15日签订时间:2025年4月15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