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基础调查采购合同公告(乾安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B1559340520252201
二、合同名称: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12号-ZC(FW)2025-003
四、项目名称: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乾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乾安县城美路南安定大路北
联系方式:15584507733
供应商(乙方):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1682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301室
联系方式:178043023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 数量:1.00 单价(元):1796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合同金额(元):1796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img-250507142112-001.pdf
成交通知书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你方于2025年03月19日所递交的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ZC(GC)2025-003)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价:1796600.00元服务期限:三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乾安县自然资源局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2025年03月21日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ZHONGCHUANGTMESLJIUPLANNGANDDESCNMAGEMENTCROUP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乾安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3月31日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1页合同编号: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甲方:乾安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乾安县安定大路966号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11220723MB15593405乙方: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1682号吉林省国土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301室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账号:171641498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6MA84WKNR10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1页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目录第一条委托事项.3第二条工程概况....3第三条服务范围和内容....3第四条实测数据、地块信息的提供..3第五条交付.....4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第九条保密..........5第十条违约责任........5第十一条合同解除.........5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5第十三条不可抗力.......6第十四条争议解决....6第十五条其他........6第十六条签章....7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2页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本合同是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的技术服务合同。经过平等协商,在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二条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2.2工程地址:乾安县第三条服务范围和内容乙方按照国家、省关于水资源调查有关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完成以下工-作,并形成相应的成果:(1)水域空间丰、枯水期调查;(2)2024和2025年度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周期评价;(3)水下地形测量;(4)地下水统测等。第四条实测数据、地块信息的提供4.1根据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应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甲乙双方另行确定是否需要甲方提供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原始数据不准确,应当向甲方提出,并保证乙方所提交成果真实、准确。4.2甲方需提供项目相关文件及信息,若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文件及信息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上述资料10日内对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3日内对乙方作出答复。4.3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文件及信息等符合要求。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3页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4.4乙方在工作中获得的甲方的项目相关文件及信息等,在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将原件返还甲方,乙方留存必要的复制品存档。第五条交付5.1乙方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签订服务合同并具备进场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进场完成相关数据采集。5.2乙方交付成果同时应移交所有成果。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6.1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RMB1796600.00元)。6.2技术服务费分三期支付,具体如下:(1)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RMB538980.00元整:(2)第二期,乙方在2025年9月15日完成地下水统测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RMB718640.00元整。(3)第三期,在2026年完成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RMB538980.00元整。6.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要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7.2工作期间如果需要甲方人员现场配合的,甲方应当统一安排。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技术人员完成任务。8.2乙方进入甲方场地时应遵守国家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乙方及乙方人员自身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4页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8.3乙方应自行准备技术工作所需的设备及材料。8.4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剩余工作乙方可以拒绝完成,由此导致乙方投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九条保密乙方对其获悉的甲方相关资料和矢量数据等保密信息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乙方迟延交付成果的,应说明延迟交付理由并经甲方批准后,应按新的交付期限按时交付成果,如不说明理由或未经甲方批准,导致拖延交付,应按相应每期支付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作延期,工期应相应顺延,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日内书面告知甲方。10.3乙方按期交付成果的,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第十一条合同解除11.1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以明示或行为的方式表明不能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2)经甲方检查,乙方阶段性成果不合格的。11.2如甲方工作计划变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实际未发生的费用,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如乙方已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2.1协议各方为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除可即时由对方授权代表或指定收件人签收外,均应以EMS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方的指定收件地址发出。以EMS自文件寄出的文件,对方签收即为送达。各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地址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5页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以发送方“邮件系统发送成功载明的时间”为送达时间。12.2甲方联系人:连喜录,联系电话:15584507733。乙方联系人:邹春艳,联系电话:13610708558。第十三条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当事方应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当事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不须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15.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5.2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工作的图纸、技术资料等,以及国家、省有关技术要求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15.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页。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6页乾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签署页甲方:乾安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70项年了月日乙方: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打单位名称(章):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0X5年3月31日tt美ZZLZCSD中创时代(吉林)规划设计管理集团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基础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