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 沥青混合料 乳化沥青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源县茂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91101000019793544
五、合同编号:11N45821683120254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沥青
详见附件
吨
4.0
4700
18800
2
沥青混合料
详见附件
吨·
424.0
419
17765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渊
联系电话:18709008282
传真:/
地址:伊宁市解放路23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伊犁公路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采购合同(已审核)(1).pdf
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2025年度采购沥青混合料及乳化沥青采购合同甲方: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乙方:新源县茂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1-甲方: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采购人)乙方:新源县茂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甲方于2025年3月12日通过政采云平台竞价方式,确定乙方为采购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情见附件采购清单)1.项目名称: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2025年度采购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2.具体内容:采购AC-16沥青混合料、60%乳化沥青。3.商品单价: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及型号预计吨数单价(元)备注1沥青混合料AC-16(中粒式)424吨4192乳化沥青60%4吨4700预计总价:196456元(壹拾玖万陆仟肆佰伍拾陆元整)以上商品以合同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结算。-2-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乙方在甲方代理人每次向乙方代理人下达采购通知书(甲方盖章)后3日内向甲方交货,甲方指定代理人验收合格后向乙方签署收货单,双方以甲方指定代理人实际签署的收货单作为双方结依据。2.甲方每季度给乙方结算一次货款,每季度末,乙方持甲方的采购通知书、甲方代理人签署的收货单和正规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经甲方审核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季度货款的100%。3.合同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4.项目验收合格后,如该项目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则成交人凭采购合同、甲方代理人签署的收货单、货物发票到甲方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5.乙方收款前应当向甲方提供正规货物发票。本合同价款已包含货物成本、装货费、税金、利润、保险费、差旅费等。6、质量要求;采购沥青混合料的技术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第4条:粗集料和细集料相关质量技术规范,外观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3-质。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乙方指定代理人在接到甲方指定代理人通知后3日内提供货物。2.交货地点:新源县新源县茂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3.货物风险: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甲方指定代理人验收合格签署收货单后转移至甲方。四、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应当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询价等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2、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应在验收时提供该设备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4-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询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6、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设备数量和运行的质量或采购货物的数量。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为国家标准或产品外包装规定的质保期为准。凡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询价等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3、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按期保质地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询价等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或本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5-七、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供货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按照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货物,因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照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三)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甲方未按期支付款项的按照同期银行利率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四)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约的,违约方不仅承担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同时违约方还需支付守约方为维护权利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6-九、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1、甲方指定:阿力努,身份证号:******************,电话:15999464498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指定:杨晓斌,身份证号:******************,电话:15352752008,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双方指定的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签署的履行文件双方都予以认可。2、甲方指定联系地址:伊犁新源县则克台镇则克台养护所;联系人:阿力努;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5999464498;乙方指定联系地址:新源县茂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杨晓斌,身份证号:******************,电话:15352752008。双方关于本条的信息有任何变化,都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的,双方同意人民法院以本条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作为人民法院邮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的地址和联系人,如果发生送达不到的情况由提供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4、本合同自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7-5、本项目涉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采购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公路段街41号,地址:新源县茂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999-5294012,电话:1535275200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00603300920010419日期:年月日-8-廉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结合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为做好采购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2025年度采购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项目的采购单位: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以下简称“采购方”)与该项目的供应单位:新源县茂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第一条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2025年度采购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对方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9-第二条采购方的义务1、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消费卡券和贵重物品,不准让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采购方的工作人员不准参加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供应商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采购方的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等。4、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第三条供应商的义务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消费卡券和贵重物品等。2、不准以任何名义为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支付的任何费用。3、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方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不准为采购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不准为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方面提供经济支持。第四条违约责任:-10-1、采购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依据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依据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或组织处理;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视情节严重程度,采购方可向本单位及上级单位建议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不得作为其采购单位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终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则克台养护所2025年度采购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以上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11-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各执一份,交双方监督部门备存一份。采购方: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供应商:新源县茂则克台养护所,翔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采购方监督单位:(盖章)供应商监督单位:(盖章)监督电话:0999-5294012监督电话: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 沥青混合料 乳化沥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