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 鲜猪肉 猪肉采购合同公告(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302025000009-1
二、合同名称: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含辅材)采购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302025000009
四、项目名称: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含辅材)采购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17号
联系方式:0834-8733205
供应商(乙方):金阳泰兴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243号
联系方式:177785176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含辅材)采购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1(项)
¥294,715,770.00
¥294,715,770.00
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金额: 294,715,77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肆佰柒拾壹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8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pdf
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05月13日
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含辅材)采购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计划号/备案号:签订地点: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17号签订时间:2025年4月29日采购人名称(甲方):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方盖章)中标人名称(乙方):金阳泰兴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供货方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与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以及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含辅材)采购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302025000009)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内完成。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的合同在上一年的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续签。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包一)本项目为采购服务项目乙方:根据全县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就餐人数,以学校实际采购产品及数量需求,乙方负责为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含辅材)采购供应配送服务,确保食材的新鲜、安全与质量,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健康。合同期限:2025年5月1日到2028年4月30日止。第二条内容与质量标准以金阳县公办学校食材(含辅材)采购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编N5134302025000009)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乙方应绝对保证所提第1页共19页供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产品保质保鲜等质量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所供应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学校使用期内产品质量达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因乙方销售的产品发生食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且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详细质量要求配送种类清单及要求种类一:肉类、水产类(一)鲜猪肉1.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标准和国家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的要求。2.经定点屠宰,为供应12-18小时内停止喂食后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注水。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3.生产厂家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肉类食材配送时应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非洲猪瘟检验阴性报告,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肉质等合格。4.供货时提供每批次瘦肉精抽检阴性证明材料。5.参数要求: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肉,不得供应老母猪肉,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各学校实际需求选择配送整块或分割的肉类。(1)必须去头颈部、四肢、尾巴、板油、生殖器、内脏、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腺)等。(2)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无霉点。种类一:肉类、水产类(3)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实感。(4)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外表及切面微湿润。(5)气味——具有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无异味。1(二)牛、羊肉1.符合国家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等标准的要求。2.经集中屠宰,为供应24小时内屠宰肉,不得预冷带冰、注水。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3.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浓郁的牛、羊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三)鸡、鸭、鹅1.符合国家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等标准的要求。2.供应24小时内屠宰肉,不得带冰、注水。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3.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四)鱼虾类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达到GB209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标准。S型A0第3页共19页2.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3.所有鱼虾必须保持鲜活。4.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承诺:供货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随货送甲方核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供应。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签章。2.严禁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病畜禽、死畜禽、老母猪肉、老公猪肉等畜禽肉流入食堂。3.乙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种类二:鸡蛋类1.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品质新鲜、清洁干燥、外壳坚固无破损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不得来自疫区。3.采购的蛋类严禁使用违禁药品。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鸡蛋的净重及产品新鲜度:平均每枚净重50-60克,从养鸡场的产蛋日期至配送日期不超过4-6天(包括产蛋日),每枚生鲜鸡蛋必须采用可食用油墨喷上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签章。种类三:蔬菜、水果类(一)蔬菜类1.投标人承诺:供货时必须提供每批次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材料,检测结果呈阴性,“检测方法应符合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蔬菜新鲜、无腐烂,所有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定标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签章。2.外观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种类三:蔬菜、水果类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3.参数要求: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烧心焦边、腐烂、明显机械伤等。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瓜果类:包括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糖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蘋、芋、豆薯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伤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发芽。葱姜蒜类:包括大葱、分葱、四季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葱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葱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一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根茎、瓜果类一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新鲜。生姜肉质坚挺、肥厚,不酥软,色浅黄,有光泽、无病虫伤疤。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二)水果类1.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2.参数要求:必须色泽鲜艳,外表光滑细腻,有光泽,果肉硬度大,纤维少,质地细,果汁含量、总糖量达标,铁、锌、锰、钙等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含量丰富,氨基酸含量较高;中长期贮藏保鲜,应在常温库和恒温库中进行贮藏。水果为新鲜水果。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①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②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③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4.供货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异味、无有害化学物质。种类四:干杂类包括但不限于:粉条、雪豆(大豆)、海带、豆制品系列、面条、米线、调料等食材辅料。1.粉条:净含量≥25千克/袋,符合GB/T23587-2009《粉条》标准。2.雪豆(大豆):表面有光泽,豆粒大,均匀完整,较嫩。3.海带:符合GB/T20554-2024《海带》标准、SC/T3212-2017《盐渍海带》标准。4.豆制品系列:包含但不限于粑四季豆、粑豌豆、豆皮、豆花、豆腐干、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等。豆制品中的二氧化硫、重金属、甲醛、黄曲霉毒素、食品添加剂和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不得超过国家标准。5.面条(1)产品标准符合:GB/T40636-2021《挂面》标准;(2)面条中的二氧化硫、重金属、甲醛、黄曲霉毒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不超过国家标准。(3)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必须采购取得生产许可的厂家生产的产品。种类四:干杂类6.米线:米线中的二氧化硫、重金属、甲醛、黄曲霉毒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7.调料包括但不限于:酱油(老抽)、醋、鸡精、味精、盐、豆瓣酱、料酒、芝麻油、甜面酱、白砂糖、蚝油、花椒、胡椒、辣椒粉。(1)酱油(老抽):酿造一级,瓶装,≤5L/瓶,符合国家标准;非转基因食品。(2)醋:瓶装,符合GB/T18187-2000《酿造食醋》标准。(3)鸡精:一级,净含量≤500g/袋。(4)味精:符合GB/T18916.9-2022《取水定额第9部分:谷氨酸钠(味精)》标准,净含量≤500g/袋。(5)盐:符合GB/T5461-2016《食用盐》标准、GB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净含量≤1000g/袋。(6)豆瓣酱:包装完好,单件净重≤10千克,非转基因食品,符合国家标准。(7)料酒:瓶装,≤2L/瓶,符合SB/T10416-2007《调味料酒》标准。(8)芝麻油:瓶装,≤300ML/瓶,符合GB/T8233-2018《芝麻油》标准。(9)甜面酱:瓶装,≤300克/瓶,符合SB/T10296-2009《甜面酱》标准。(10)白砂糖:袋装,每袋净重≤500克,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标准。(11)蚝油:瓶装,≤500ML/瓶,符合GB/T21999-2008《耗油》标准。(12)花椒:符合GB/T30391-2013《花椒》标准,净含量≤500g/袋。(13)胡椒:黑胡椒符合GB/T7901-2018《黑胡椒》标准,净含量≤500g/袋;白胡椒符合GB/T7900-2018《白胡椒》标准,净含量≤500g/袋。(14)辣椒粉:符合GB/T23183-2009《辣椒粉》标准,净含量≤500g/袋。质量保证能力及服务要求:1.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2.分类码放配送。所有产品配送到各学校之日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质保期的三分之二。3.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4.具备产品合格证,未变质。种类五:米面油类(一)粳米1.规格:符合国家“一级大米”标准每袋25千克,误差范围在国家规定标准内。2.符合GB/T1354-2018《大米》标准、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标准、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3.送到学校的大米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必须在六个月内。4.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5.乙方每批次供应大米需提供厂家自检报告复印件或食品检验合种类五:米面油类格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鲜章,随每批次供应大米送到各学校存档备查)。(二)面粉1.规格:等级为特制一等面粉,25kg/袋。2.相关证书齐全完备,质量符合GB/T1355-2021《小麦粉》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3.送到学校的面粉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4.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外包装袋不破损。产品外包装袋标注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三)食用油1.规格:质量等级一级及以上(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桶装食用油,10L/桶,一件2桶共20L。2.相关证书齐全完备,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3.送到学校的食用油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8个月。4.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种类六:奶及奶制品类(1)奶:1.外观:无损伤,表面干净;2.调制乳符合GB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标准,灭菌乳符合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4.标签标识要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包装注明国家营养办批准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识;5.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能超过保质期限规定的一半时限内配送。6.营养素参考值(每100g):蛋白质W2.3g.脂肪:全脂W2.5%,种类六:奶及奶制品类致病菌不得检出;(2)奶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新鲜、口感好,无异味。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黏稠现象。发酵乳:符合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标准。灭菌乳:符合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巴氏杀菌乳:符合GB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标准。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注:食材配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根据甲方(各学校)实际需求进行供应,供应数量以实际情况据实结算。本项目所涉及的国家标准调整或更新的,均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第三条配送时间、地点、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要求(一)配送时间:自2025年5月1日开始配送。(二)配送地点:招标文件上所列全部学校。(三)配送服务及其它相关要求:所有食材须由乙方配送,乙方不得委托其它任何供货商配送食材。1.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所涉及的费用(含食品原(辅)料、食品包装、运输、装卸、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向学校食堂供应的米面油类、肉类、蔬菜类、干杂类等食堂原辅材料符合食材等级标准,必须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保证食材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乙方须按质、按量、按时做好配送工作,不得出现断供情况。大米、面粉、菜籽油、干杂等产品每次配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一个月用量。4.乙方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质量安全、运输安全。乙方需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第10页共19页程中破损产品。5.集中采购:供应商食品原料采购要统一下单,直接采购,主要副食调料集中采购,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并具源头可追溯性。6.供应商应认真对周边市场进行调研,充分整合信息及市场资源,实现规模采购、源头采购,按照原材料采购标准,保证购入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7.配送前,供应商须购买保额不得少1亿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8.乙方签订供货合同后,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开始供货,确保学校正常开餐。9.金阳县城关幼儿园、金阳县机关二幼配送时间由乙方和幼儿园自行协商决定,大型学校视情况而定,其余学校每周至少配送两次。10.鲜猪肉、鲜牛肉、鲜鸡(禽)肉、和蔬菜等产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厢式车辆配送;米、面、油、干杂等产品采用厢式车辆配送。配送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配送车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11.乙方月初提供蔬菜类产品种类,甲方组织询价小组对蔬菜类产品进行询价,询价结果次月使用。乙方不得随意将询价公布的蔬菜品种更换,若出现无故更换一次,甲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0000.00元;如乙方不按学校要求配送,影响学校正常就餐,情形严重的,视为配送服务不合格。12.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四)售后服务及相关要求1.乙方必须在市域内具备周转仓库及留样库,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该项目产品到学校,按需提供产品。2.指导学校设置符合该项目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专人持证按要求配送该项目产品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货物贮存要求进行存放。3.专人负责与学校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第11页共19页4.乙方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天台片区售后服务人员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其余学校售后服务人员5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五)下单约定每次接收订单时间:每周周六中午12点前下次周订单,中途遇紧急情况经沟通后可改单。(六)交货1.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乙方负责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将对乙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装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包装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运输配送和交付要求1、配送交付时间要求:1.1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的配送,种类与数量以甲方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开出的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为准,乙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必要调整,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各类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当日配送的需提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1.2鸡蛋类、奶及奶制品类由甲方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乙方需求计划,乙方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鸡蛋类、奶及奶制品类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必要调整,乙方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当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1.3干杂类、米面油类由甲方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乙方供应商,乙方须在2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甲方准备情况,每月根据需要配送产品。第12页共19页2、配送车辆要求:2.1乙方需配备具有符合规定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2.2提供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前后照片提供内部冷藏设备照片>,若车辆为乙方自有的,则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应为乙方;若车辆为乙方租用的,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3.运输配送人员要求:3.1人员要求:配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配备相关的专职服务保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9名或以上及配送员12名或以上。以上人员均应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乙方提供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3.2日常食材的配送品种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应指派专人负责配送工作的联系,且该联系人不得变更。3.3项目食材配送人员无吸毒、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并持有上岗证(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明材料及上岗证;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作服。3.4乙方应将项目食材配送人员名单向甲方备案,更换配送人员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相关材料。如有疫情,配送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第四条供应商考核考核项目食材建档考核细则出现配送食材未有效建立档案或档案丢失、内容缺失、无法有效溯源等情况。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分值10分食材安全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合同采购原材料。配送商品出现以次充好、来历不明商品。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10分食材安全配送食材中发现蚊虫、头发等异物;预包装食品包装不完整、破损。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5分配送食材出现异味或过期食品。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15分。15分乙方未有效执行食品安全卫生相关制度。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5分乙方未及时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情况。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5分配送服务配送出现迟到现象,严重影响学生就餐。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10分配送食材出现错送、漏送、少送等情况。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5分配送人员未按规定着装,未佩戴相关证件。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5分配送车辆不符合规定。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10分出现紧急情况,未有效保障食材正常配送。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10分服务满意度原材料配送出现投诉或因为人员服务态度等现象出现投诉。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5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电话无人接听或售后服务电话接听人员不熟悉售后业务或售后诉求登记后没有有效执行售后事宜等情况。每有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5分注:考核表采用倒扣制,得分=100分减去扣分。为保证项目质量,甲方根据考评机制规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机制为百分扣分制(即:满分100分,出现违反细则规定情况将被扣分),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为依据。①每次考核得分均在90分(含)以上视为考核合格,全额支付该月货款(若该月涉及考核);②每次考核得分低于90分高于85分的,则每少1分甲方有权从应付中标商的货款中扣除1000.00元(若该月涉及考核);③每次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下视为不合格,将处以当月供货总金额3%的罚款(若该月涉及考核);考核人员:甲方单位相关部门领导及单位职工及相关学校共同监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学期不定期考核,每年不低于2次,具体以采购方要求为准。若考核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即判定为服务不合格,甲方将取消其配送资格,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第五条合同款项的结算1、价格评估与执行1.1乙方最终结算价格应按甲方组成的询价小组在询价后,按中标下浮比例据实结算食材价格(该结算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配送、检测、税金、人第14页共19页工、利润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1.2各品目价格的确定1.2.1结算基准价:签订采购合同后,每月中旬随机抽取金阳县城农贸市场、金阳县芦稿镇农贸市场、金阳县对坪镇农贸市场中2个市场进行询价,以确认的各品目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单价,该价格不得高于对应供应区域的市场价。1.3.询价组构成与操作。1.3.1由甲方随机邀请金阳县“校园餐”专项整治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代表、学校后勤管理人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供应商与甲方组成询价小组开展询价。肉类、蔬菜等类每月中旬询价1次;米、面、油、奶及奶制品、蛋、干杂类等类每学期开学初询价1次。市场价浮动超正负10%,需重新组织询价。1.3.2询价小组现场随机抽取2个询价地点的询价品类平均价作为基准价。1.3.3询价地点:金阳县城农贸市场、金阳县芦稿镇农贸市场、金阳县对坪镇农贸市场。2、货款资金结算2.1每月供货完成且每批次产品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询价结果及报价方式据实结算。各品目最终结算金额:市场询价基准价×(1一投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2.2货款支付管理。按月结算,结算货款时,以采购方学校实际用量为准,乙方须附采购方学校的货物签收单、正式发票,经采购方审核后,于本月30日前办理结算支付货款事宜,付款手续按金阳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注:本项目资金结算实行银行转账支付管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结算费用按中标下浮比例:肉类、水产类:1%;鸡蛋类:2%;蔬菜、水果类:8%;干第15页共19页杂类:3%;米面油类:3%;奶及奶制品类:3%结算。每月供货完成且每批次产品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根据询价结果及中标下浮比例据实结算,各品目最终结算金额:市场询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实际供货量。第七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乙方向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缴纳履约保证金:¥1473578.85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叁仟伍佰柒拾捌元捌角伍分),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乙方。2.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双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及追究相关责任。2.甲方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的,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违约责任。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相关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双方合作期间,因出现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执行,此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第16页共19页6.如在双方合作期间,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配送到学校前由乙方负责,到校接收后由甲方负责(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合作双方应尽量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7.甲方根据需要通知乙方将食材、食品按质、按量、按时分别送往指定地点,由甲方验收人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清单,同时签字确认。在收货方验收入库前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8.验收入库后食材的保管责任及任何可能出现的风险由收货方承担,因收货方保管出现食材:霉变、变质、过保质期等保管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责任均由收货方承担。9.甲方应通知各学校按周报食材需求计划,乙方随季节配送时令蔬菜、干杂。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乙方有权向甲方通告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有关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3.乙方有义务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乙方有义务做好周密计划和安排,确保按时按量送到学校,确保学校食堂食材不断供。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乙方享有对考核结果的申诉权利。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将相应损失及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等责任。甲方第17页共19页有权将相应损失及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不予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的;(2)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送货导致学校不能按时开餐三次的;(3)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账资料与实际进销不符,发生虚报数量套取学生膳食资金的;(4)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向监督管理部门、学校采购验收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灾、火灾、冰雹、台风、战争、疫情、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下的义务,合同履行期不再延长,未供应量依本合同扣减。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果,双方均可以向金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第18页共19页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签订在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公司一份,县财政局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附件1.中标通知书2.食品安全责任险限单复印件甲方:金阳县教育体育局和科学技术局乙方:金阳泰兴农业有限责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黄宿心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17号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243号开户银行:农行金阳县支行开户银行:农行金阳县支行账号:226481010400092701账号:22648101040015798签订时间02年4月29日签订时间202年月19日第19页共1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 鲜猪肉 猪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