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麝养殖采购合同公告(凤县红花铺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SXHXHZ2025008ZC
二、合同名称: 2025年红花铺镇红花铺村林麝养殖项目-林麝采购
三、项目编号: SXHXHZ2025008ZC
四、项目名称: 2025年红花铺镇红花铺村林麝养殖项目-林麝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凤县红花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凤县红花铺镇红花铺村街道
联系方式:18710671776
供应商(乙方):凤县海兴林麝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中基小区10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135717770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0000只
主要标的单价:34930.0000元
合同金额: 69.8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凤县红花铺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林麝采购.PDF
林麝采购.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全称):凤县红花铺镇人民政府中标人(全称):凤县海兴林麝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红花铺镇红花铺村林麝养殖项目一林麝采购2.项目地点:凤县红花铺镇红花铺村3.项目内容:投资资金70万购买林麝幼崽10对,发展壮大林麝产业,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或委托书);3投标文件或相关服务建议书;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备忘录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签约金额签约金额(大写):陆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698600.00合同总价即中标价,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包含林麝幼崽、装卸、运输、检验检测、培训、售后、税金、验收等及其它相关的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0.958万预付款,待项目整体完工验收后支付尾款。同时,支付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五、交货期限交货期:林麝圈舍验收交付30日历天内。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七、质量保证:1、幼体个头符合标准、活泼好动、无疾病、无外伤等。2、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3、乙方应保证所供林麝幼崽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品种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林麝在正确养殖条件下,养殖鲜活。八、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林麝幼崽,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2、乙方交付的林麝幼崽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要求。乙方提供的林麝幼崽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林麝幼崽,并要求乙方在72小时内更换合格标的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林麝幼崽的到货验收包括:体型外貌、健康状况等。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林麝幼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林麝幼崽验收的标准:按招标文件林麝规定的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7、乙方应保证所售林麝三个月时间成活率在90-%,若规定时间内不能保证80%的成活率,低于20%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意外死亡除外。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交证明材料。不可抗力情形持续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是否顺延履约期限、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或其他处理方式。十一、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十二、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投标人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三、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具体明确)十四、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4月28日。2.订立地点:凤县红花铺镇人民政府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黄谕法人或委托代理人1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麝养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