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2025)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92000202502000047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92000202502000047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309号
联系方式:88112633
供应商(乙方):山东旭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879号7号楼
联系方式:158667585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1
18.374244
18.37424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92000202502000047A_001计划编号:37019200010400120250017采购人: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供应商:山东旭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采购人(甲方):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供应商(乙方):山东旭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济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通过乙方公司提供单位所需环保网格员20名,河道管理员8名,乙方按照合同具体条款第一条,第1.3项约定,负责上述人员招聘及用工管理等事宜。二、服务期限10个月。由于供应商自身经营原因或在其服务过程中经过采购人认为其不再适合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服务期内遇上级部门管理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捌角(¥1087360.8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曹晓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087360.8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前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支付。(2)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且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不得视为采购人违约,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如遇采购人资金到位延迟,可适当延迟付款(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异议并索要赔偿,由此项目引起的所有经济纠纷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4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铁骑路八住所:,号A6号楼四楼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荆山开户银行:,路支行账号:,账号:160200780920011789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0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0个月。由于供应商自身经营原因或在其服务过程中经过采购人认为其不再适合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服务期内遇上级部门管理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1.3服务内容:通过三方公司提供单位所需环保网格员20名,河道管理员8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供应商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费、培训费、意外险、体检和工作运转、服装费等费用。具体服务内容:供应商全权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安置工作,并由采购人审核,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职称评审:建立外包服务员工档案、借档、存档、协助职称评定管理,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合同解除手续办理,社保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增员、减员、申报、征缴处理;五险的转移;各项社保待遇申领等,纠纷处理:全权负责处理外包人员被辞退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负责上诉案件的上庭、答辩、赔付等事宜,工伤亡处理:全权处理员工工伤、亡事件协助处理,伤残鉴定申报,工伤、医疗(异地)备案及相关医药费用报销申报的办理,负责处理因员工工伤、亡而导致的单位应当赔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资管理:工资审核发放,政策解答:劳动政策答疑等服务。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一)岗位设置序号岗位数量1河道管理员8个2环保网格员20个合计28个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年龄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特殊技能的年龄可适当调整);(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4)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岗位人员应当遵守从业规范,依法依规办事,廉洁自律,严禁吃拿卡要;(6)岗位人员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度,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河道管理员:(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河道管理工作;(2)坚持到岗到位,注重仪表,文明礼貌;(3)保持辖区内河道及主要引排河道畅通,杜绝设置网簖、网笼、地笼等阻水障碍物,禁止种植菱角,发现违法设障情况及时制止并向上汇报;(4)及时认真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花生、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清除网簖鱼罾;(5)负责保护和管理沿河设置的各种宣传牌、管理牌,做好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工作;(6)主动认真制止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制止的,要做到及时清理;对擅自占用现象及时制止并汇报水利站;(7)配合水行政执法人员对违章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工作;(8)协助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环保网格员:(1)环境巡查监管:记录巡查日志,关注异常现象,及时发现并上报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2)问题排查报告:对巡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了解问题根源收集证据材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准确描述问题现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3)协助执法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协助开展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现场执法工作。(4)应急响应处理:在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等紧急事件时,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环境影响。(5)整改情况反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6)环保宣传发动: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环保行动。(7)协助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内固定一名项目负责人,管理整个项目团队,做好协调等工作。2.供应商应优先接纳本项目原有配备人员并做好人员登记。3.供应商应合法用工,按规定缴纳社保,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要购买相应其他保险,全体服务人员如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及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纠纷由供应商全权负责。4.供应商须对所配备人员进行岗前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养成教育、基础法律法规、基础业务知识和体能、行为规范等,重点培育人员的基本职业素养,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岗前培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供应商应当有健全的管理制度:1)考核考勤制度;2)行为规范;3)人事调动制度;4)保密制度;5)奖惩制度;6)请假、休假制度7)安全责任制度等。6.供应商全权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安置工作,并由采购人审核,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职称评审:建立外包服务员工档案、借档、存档、协助职称评定管理,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合同解除手续办理,社保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增员、减员、申报、征缴处理;五险的转移;各项社保待遇申领等,纠纷处理:全权负责处理外包人员被辞退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负责上诉案件的上庭、答辩、赔付等事宜,工伤亡处理:全权处理员工工伤、亡事件协助处理,伤残鉴定申报,工伤、医疗(异地)备案及相关医药费用报销申报的办理,负责处理因员工工伤、亡而导致的单位应当赔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资管理:工资审核发放,政策解答:劳动政策答疑。1.4服务的进度安排:执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山东旭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采购文件及报价文件。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1)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前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支付。(2)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且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不得视为采购人违约,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如遇采购人资金到位延迟,可适当延迟付款(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异议并索要赔偿,由此项目引起的所有经济纠纷等均由供应商承担。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诉讼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当地法院10.2除非另有规定,诉讼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如果对方为授权代表,需出具授权书)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12.4.1所提供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范围、方式及考核标准等)由采购人直接指挥管理。12.4.2若因国家、省、市对辅助人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变动,引起不能按合同要求执行或者需要终止合同的,发生该情形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采购人基于此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各类损失。12.4.3如果因服务单位的过失而造成了采购人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2.4.4本合同总金额为暂定价格,服务期为10个月,以每月采购人反馈给供应商金额,按月据实结算。合同执行期间为固定管理费,不因政策调整而变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管理员、环保网格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