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万荣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7296413472025203
二、合同名称: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8222025CGK00007
四、项目名称: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万荣县北大街105号
联系方式:19935635725
供应商(乙方):山西广域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赛格商务楼1809号
联系方式:159275088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 数量:1.00 单价(元):680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服务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及预算编制成果,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执行
2.合同金额(元):680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11N7296413472025203).pdf
标准欢田编号:WRGB-SJ(2025)一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发包人:万荣县农业农村局设计人:山西广域达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发包人:万荣县农业农村局设计人:山西广域达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等工作,工程地点为万荣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台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1]128号);(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财农[2022]5号);(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6)《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项目名称:万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3000亩阶段:初步设计设计内容: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区基本情况等及时提供。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地点及时间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图纸、预算和附件: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第六条费用6.1根据公开招标成交价,本合同的设计费为680500元,大写陆拾捌万零伍佰元整。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支付方式7.1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并通过评审批复后支付设计费用60%;项目初验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用40%。7.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八条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景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8.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已经支付的定金应扣除设计人必要的费用后退还发包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8.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8.2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2、8.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8.2.2工程如有调整时,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文本和预算相关资料。8.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8.2.4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8.2.5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10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重大损失,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一次重大损失扣除设计费2000元人民币。由于设计人设计失误造成现场无法施工,需重新修改设计图纸方可继续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设计方承担。关于损失的确定,发包人可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发包人单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关于损失的支付,设计人认可发包人无需诉讼可直接在设计费用扣除。8.2.6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8.2.7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8.2.8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1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1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马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5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万荣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设计人要按照发包人要求派出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设计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需离开需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离开。设计人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和更换设计代表的违约责任: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按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在设计费用中扣除。11.2工程调整文本和预算相关资料,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扣除设计费的10%。11.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上图入库为止。11.4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7备案文本和施工图纸提供一式陆份,交省市县三级备案,并给每个施工标段一份水利和道路施工图。11.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20设计人贰份。11.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签约地点合同签约地点: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山西广域达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韩瑞堂(签字)(签字)印云地址:万荣县北大街105号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B座14、15层(入驻山西开卓商务服务有限公司A-1440)邮政编码:044200邮政编码:030000电话:0359-4522124电话:1传真:0359-4522124传真: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荣支行太原河西支行银行帐号:0511039109200011041银行帐号:141000250012018013956鉴订日期:225年4月17日鉴订日期:20年4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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