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2025)



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143A_001
二、合同名称: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0000202502000143
四、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大泉沟村海汇家园
联系方式:7998619
供应商(乙方):山东睿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一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一楼1008室
联系方式:157063323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193.89
193.8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143A_001计划编号:37110000012801120250003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供应商:山东睿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采购人(全称):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供应商(全称):山东睿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数据渗透与前期取证支持;2.远程勘验与证据固定;3.案件研判与数据分析;4.数据存储与管理。技术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捌仟玖佰元整(¥1938900.00),其中不含税金额:壹佰捌拾贰万玖仟壹佰伍拾元玖角肆分(¥1829150.94),增值税:壹拾万零玖仟柒佰肆拾玖元零陆分(¥109749.06)。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提供服务相关人员的劳务费、保险费、餐补、通讯及加班费用、设备费、差旅补贴、住宿补贴、燃油费、交通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费、资料费、利润及验收等的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服务期限:一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第五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七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金额的30%,半年内经采购人阶段性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第八条服务及承诺1.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服务范围:负责磋商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九条知识产权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一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预算项目价款的10%,并归还甲方已付的全部项目款及利息。(2)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项目总价款20%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培训内容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总价款0.2%计算。延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项目款。(4)若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负责无偿予以重调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第二次成果质量仍不符合合同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要求造成不良后果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已经支付的项目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5%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5)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和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提供,否则,乙方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磋商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第十七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乙方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乙方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乙方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甲方。甲方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甲方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乙方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甲方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甲方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