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基础工程估算造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2025)



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房质量问题项目采购房基础工程估算造价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房质量问题项目采购房基础工程估算造价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50071953062504301340

项目业主: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根据回避原则,应业主单位要求待服务期结束后公开结果。

合同名称:

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房质量问题项目采购房基础工程估算造价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50071953062504301340

合同总金额:

¥82,104.72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15日

服务内容: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峡移民18户安置房基础工程。要求对上述项目内容按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进行工程估算并出具18份估算报告。

合同附件

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房质量问题项目采购房屋基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2).pdf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 2025-05-29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书8项目名称: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房质量问题项目采购房基础工程估算造价服务委托方(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咨询机构(乙方):广东穗正智明管理咨询与国土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惠州市签订日期:2025年5月14日第1页共6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广和开发区联系人:联系方式:咨询机构(乙方):广东穗正智明管理咨询与国土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惠州市下埔路24号第7楼联系人:蔡楚锋联系方式:13502437948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咨询机构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额度向咨询机构支付酬金。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房质量问题项目采购房基础工程估算造价服务1.2项目地点:惠州市潼湖镇1.3建设规模:潼湖镇的18户三峡水库移民住宅房屋基础1.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对潼湖镇的18户三峡水库移民住宅房屋基础进行概算编制2.委托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2.1委托人的责任2.1.1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第2页共6页2.1.2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机构造成的损失。32.2委托人的义务2.2.1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机构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2.2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免费向咨询机构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2.2.3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就咨询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机构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2.2.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机构联系。2.3委托人的权利2.3.1有权向咨询机构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3.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2.3.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3.咨询机构的责任、义务与权利3.1咨询机构的责任3.1.1咨询机构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机构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3.1.2咨询机构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机构应承担责任。3.1.3咨询机构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银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第3页共6页3.1.4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3.1.5乙方未能按期保质完成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1.6以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3.2咨询机构的义务3.2.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营业执照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3.2.2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3.3、咨询机构的权利3.3.1咨询机构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3.3.2咨询机构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3.3咨询机构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4、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4.1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计算咨询服务收费。注册造价师为1200元/人工日,工程师助理480元/人工日。预估每户需要注册造价师2天需1人,工程师助理1天需1人。单户收费标准为2,880元/户。结合本项目的性质、内容,考虑项目的难度及工作量,优惠后单户收费按照2,000元/户。本项目共出具18份工程预算报告。第4页共6页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支付时间:在乙方提交成果报告书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或无需出具成果报告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差旅费、人工费等费用,费用按应服务费的80%计。支付方式:现金或者银行转账。4.2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机构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4.3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广东穗正智明管理咨询与国土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户:9550880203071400169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5、提交期限和方式5.1提交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并支付预付款后,自收到委托人提供项目完整的资料、图纸(含电子版)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造价报告。5.2提交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经造价师签章的纸质版造价报告书以及电子版造价报告。6、资料的保密1、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向乙方提交的一切资料、信息、数据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或作为他用;2、本工程造价咨询事项及结果均属商业机密,甲、乙双方有防止泄密义务,直至该信息公开;3、保密义务不随合同终止而终止,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7、合同效力、变更终止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5页共6页6.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6.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6.4咨询机构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6.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6.6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且甲方支付完服务费用后即行终止。6.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函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合同争议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年5月4日签约地点:惠州市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基础工程估算造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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