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实验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 GPCGD241156FG282F
二、合同名称: 广东实验中学2024-2026年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PCGD241156FG282F
四、项目名称: 广东实验中学2024-2026年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东实验中学
地 址: 芳村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
联系方式:020-81505358
供应商(乙方):广州华夏汇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10号908室
联系方式:020-814957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东实验中学2024-2026年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995400.00元
合同金额: 138.8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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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采购编号:GPCGD241156FG282F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2024-2026年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广东实验中学电话:020-81505358传真:020-81505358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乙方:广州华夏汇海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0-81495785传真:020-38817808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10号908室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2024-2026年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241156FG282F根据广东实验中学2024-2026年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1,388,4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024-2026年广东实验中学体测暨体育节电计服务采购项目主要需求以下专业技术服务:2.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测试内容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指标。各班所有体测成绩根据当年广东实验中学体育节规程要求计算排名,并纳入体育节各班级团体总分。出具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分析报告,与往年体测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分析研判学生体质健康变化及发展趋势。3.体育节田径运动会技术服务,包含网上报名、秩序册、径赛电动计时,成绩统计、发布一站式技术服务。4.体育节游泳比赛服务,包含网上报名、秩序册、游泳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统计、发布一站式技术服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安全和便利。按照合同约定行其他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保守甲方业务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使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三年,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10月至2026年12月31日止。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整个测试,并提交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分析报告。五、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方式分三期支付。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整个项目测试并提交分析报告经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付款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按当年实际参与体测的学生人数和学校体育节所需的电计设备,完成当年的剩余款项的付款程序,第二、第三年按此执行。实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七、保密1.学生基本信息(指学生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学籍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为保密内容。2.乙方对涉及学校和学生的信息资料要做到严密保管,不得将学校和学生信息资料以2任何方式公开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信息泄露将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3.对于涉及学校和学生的信息资料、学生体质健康信息数据、分析和研究报告所有权均归属甲方。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工作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自甲方送达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退回已收款项(或相应多收款项)并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经济损失。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拖欠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里乙双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一方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甲方(盖章):广东实验中学乙方(盖章):广州华夏汇海科技有限公司,动九2代表:雪签订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签订日期:24年10月23日签订日期:20年10月23日开户名称:广州华夏汇海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5014608010000002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学生体测服务及体育节电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