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及快检采购合同公告(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州市知识产权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1842025000022-2
二、合同名称: 2025年食品抽检及快检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842025000022
四、项目名称: 2025年食品抽检及快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崇州市唐安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028-82381739
供应商(乙方):四川源坤国科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青啤大道319号海科电子信息产业园2栋1楼
联系方式:028--826292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餐饮环节抽检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600.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92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5.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食品抽检合同(包2).pdf
2025年食品抽检合同(包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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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及快检服务项目合同书项目编号:N5101842025000022(包二)—1-C甲方: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东路131号乙方:四川源坤国科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青啤大道319号二栋一楼、5栋一楼负责人:薛二奎联系电话:13865917675联系人:康超联系电话:18202853958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及快检服务项目(第二包)。2.项目编号:N5101842025000022(包二)。3.项目内容:在2025年11月25日前,乙方完成崇州市辖区餐饮环节食品抽检600批次。4.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552000元(大写:伍拾伍万贰仟元整),平均单价920元/批次。合同金额即为抽检总费用,包括购样费、检验费、运输费等完成抽检工作的一切费用。5.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二、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及快检项目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开展食品检验,抽样检测程序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现行)等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乙方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负责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环节的食品样品进行抽检(样品获取方式为自费购买)。抽检实施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抽样产品的种类、批次和检测指标,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2—整。3.抽样检测程序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现行)等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乙方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应至少安排2名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的抽样人员开展抽样工作,专人统一编号、登记、封存、转运。5.乙方具备完成采样、储存、转运、实验、分析等相关设备,具备质量管理相关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是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6.采集的样品应及时送至实验室,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乙方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7.乙方在收到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书面告知检验结论,并按要求将抽样、检验报告等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撰写年度抽检结果分析报告送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派员参加甲方举行的食品风险研判会。8、乙方可配合甲方对涉及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行宣传,可提供有关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相关的法律、标准等技术咨询、培训服务。9.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技术机构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甲方对承检机构进行检查考评,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开展现场检查和数据抽查工作。10.抽样检验未尽事宜,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和现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三、合同价款支付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金额40%(即220800元)作为预付款;9月底,甲方对前期抽检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抽检批次向乙方转账支付相应费用(扣除预付款);-3—1全年任务完成后,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抽检批次向乙方转账支付相应费用。乙方未按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当期付款等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支付至:单位开户名:四川源坤国科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温江支行银行账号:1001300001274281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三)负责工作任务的下达和服务费用的及时拨付。(四)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五)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上级部门、突发情况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适当调整抽检环节、品种和检测指标。(六)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具备所承担检验任务涉及食品以及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和相关资质(非标准检验方法除外),能够对检验结论进行准确判定,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分包检验任务,不得租赁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二)具备保证完成检验任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技术人员等工作条件。并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食品-4-安全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相关规定。(三)拥有安全有效的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保证完成食品安全检验数据上报工作。(四)协助甲方制定抽样计划;如实上报样品信息、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对检验工作负责,确保所承担的检验等相关工作科学、公正、准确;检验过程中发现《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情形参考表》所列情形的,应当在十二个小时内将问题或有关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检验工作各环节的时间进度安排,及时将检验报告及有关情况报送甲方,对于无法按时上报的情况要事先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抽检监测工作有关纪律要求。(1)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的馈赠,不发生利用抽检工作牟取利益的其它行为;(3)开展抽检工作不得收取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费用;(4)不得以各种形式利用抽检结果参与有偿活动,不开展食品推荐、评比活动,不向受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放抽检合格证书或牌匾;(5)遵守保密纪律要求。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以及公众透露任何与检测任务、检测结果有关的信息。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违约责任1.甲方如出现未按时拨付相关经费等行为,乙方可停止执行甲方提出的抽样检验任务。—5—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但因财政支付平台未下达资金支付指标而导致甲方未能按期支付款项,甲方及时向乙方作出说明的,不视为违约。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乙方如出现以任何形式泄露抽检信息以及数据的行为,甲方将终止委托工作,停止拨付经费,且乙方需退回已拨付费用,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5.乙方未按时完成承检工作,并未向甲方提出合理说明的,甲方有权拒付项目余款或要求受托方退还相关经费。八、考评奖惩措施1.如果同批次产品、同参数、同检验方法抽样结论与国抽、省抽、市抽不一致,并且复检结果证明乙方检测结果错误,每发现一次,扣减0.3万元的服务费(因受检企业生产条件没有良好控制致使产品不均匀,产品运输、贮存等原因造成检测指标变化及不得复检指标不一致的,不属于乙方检测结果错误)。2.乙方抽检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出现不合法合规情况,由乙方承担重新抽检任务,出现10次(含10次)以上,立即终止合同。3.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考评工作中,因乙方原因,如出现数据删除、退修等情况而导致甲方被扣分的,每扣0.5分,扣减乙方服务费0.3万元,上不封顶。4.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成都市级抽检任务的,季度问题发现率未达6%的,每低0.1%,扣减乙方服务费300元,以此类推。九、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6—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委托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委托协议,双方可协商解决。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委托协议。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委托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m场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法勤K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科质签约日期:2025年月47(F国热乙方:四川源坤国科质量检验有限公司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5年5月日7一附: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01842025000022四川源坤国科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04月17日就2025年食品抽检及快检项目(项目编号:N510184202500002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2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二中标(成交)金额(元)552,000.00(元)倍信送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25年04月18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抽检及快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