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固定资产盘 固定资产盘点 鉴证咨询服务 会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0207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0207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3861398408
供应商(乙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
联系方式: 187960580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检察院固定资产盘点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0207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会计咨询服务
项目预算: ¥120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78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姓名: 王刚
联系电话: 1386139840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0800.0
3.履行时间(期限): 6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4 17:50
2025.01.21固定资产盘点项目合同.pdf

业务合同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甲方”)和虫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项目情况1、盘点时间:2025年2月至5月。2、盘点范围: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自固定资产卡片开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入的固定资产。3、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拆分整理财政资产云系统中的资产类别及数量;(2)固定资产现场盘点,登记盘点表;(3)录入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生成固定资产标签;(4)录入财政资产云系统,保证账实一致;(5)张贴设备识别标签,保证一物一码;(6)根据本次盘点结果出具清查盘点审计报告;(7)协助办理后期相关报核工作。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5、成果要求:《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市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报告》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审查乙方项目方案,应按合同约定足额将工作经费拨付给乙方。保证项目款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2)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项目经费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对所提供的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4)甲方负责市评估工作的协调及成果审查、验收等工作。(5)甲方应对乙方承担的项目提出成果要求,并督促乙方按计划完成项目并提交符合验收标准的成果。(6)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未按执行标准及本合同要求开展工作的情形,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担项目的资格;(7)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进度、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补充修改并延迟付款期限。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按照相关管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计划开展报告编制工作。(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获得甲方的帮助和配合,查阅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3)乙方负责对资料收集的指导,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业务会议。(4)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经审查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立即进行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费用。(5)乙方逾期提交成果报告(提交成果报告不符合要求亦视为未提交,直至返工修改并符合要求后的提交视为实际提交时间),或因乙方提交成果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或错误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乙方均应就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包括调查资料、中间成果及最终报告。(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汇报要求,配合甲方不定期汇报中间成果。3、本项目所有成果资料、电子文档的所有权、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属于甲方的成果资料为自己谋利或提供第三方。乙方在项目完成后,应将全部成果资料移交甲方,多余应销毁和删除,不得保留和复制留存。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108,000.00)。提交甲方认可的资产清查报告后,开据发票,一次性付款。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业林肯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持壹份。3、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4、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181113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盘 固定资产盘点 鉴证咨询服务 会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