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 心理筛查 心理健康筛查服务 心理调理 心理健康调理服务 心理干预治疗 心理健康干预治疗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叶城县教育局2025)



叶城县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心理健康“关爱工程”)-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39337020252201 

二、合同名称:叶城县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心理健康“关爱工程”)-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S2025(CS)-012 
四、项目名称:叶城县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心理健康“关爱工程”)-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叶城县教育局 
   地      址:叶城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19399271631 
   供应商(乙方):新疆橄榄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5村曙光国际五金建材家居博览城A区10栋4-955号 
   联系方式:186183379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叶城县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心理健康“关爱工程”)-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5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叶城县重度心理疾病学生进行干预治疗服务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4月至11月(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95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心理健康.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S2025CS-0122111甲方:叶城县教育局地址:喀什地区叶城县教育局乙方:新疆橄榄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5村曙光国际五金建材家居博览城A区10栋4-955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叶城县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心理健康“关爱工程”)-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项目项目XS2025CS)-012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授权叶城县橄榄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叶城县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由乙方当地的机构(叶城县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叶城县重度心理疾病学生进行干预治疗。(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服务清单。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5月至11月,具体已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开始。(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通过对不少于650名心理异常学生进行心理筛查和调理、心理干预和疏导后,个人心理问题半年左右见效率达80%以上。(但需要良好的家庭环境、良好学校环境作为支撑,如因继续不良的家庭互动、以及得不到学校支持,长期效果会有折扣)。(三)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团结东路园丁公寓楼三层S15-20号铺(填写详细地址)(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王红艳,18618337979(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王震,19399271631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进行整改。六、合同金额60035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954000元(小写)玖拾伍万肆仟元整(大写)万履约保证金金额:零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计:95400元(大写金额:玖万伍仟肆佰元)的履约保证金,优先以政采云金融平台中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具体办21口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工作方案》。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的“电子保函”模块申请购买投保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服务期至验收,审计完。甲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使用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三)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情况下予以退还(或扣除相应违约金及赔偿金后予以退还)。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赔偿金的一部分予以扣除。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方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费用按照分期付款方式予以结算。合同生效且援疆资金到达叶城县财政账户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价款30%,乙方完成服务经甲方确认达到100%且援疆资金到达叶城县财政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价款的50%,剩余部分以审计后的审计价格支付对应余款,自审计报告出具且援疆资金到达叶城县财政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付款方式:甲方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为“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发票开具方式: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乙方因各种原因需作废发票,应在作废之前告知甲方,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作废发票,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新疆橄榄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73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喀什人民西路支行银行账号:30475701040006461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应当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合同价的0.0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四)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顶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有条件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7.《委托授权书》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无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205年5月10日2025年4月15日附件1服务清单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人)1心理筛查不少于650名心理异常失学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服务不少于6502心理调理不少于650名心理异常失学学生心理健康调理服务不少于6503心理干预治疗不少于650名心理异常失学学生心理健康干预治疗服务不少于650附件2报价函项目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项目实施时间服务标准总价叶城县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心理健康“关爱工程”)·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项目叶城县目前存在心理异常且失学的学生心理筛查、心理调理、心理干预治疗4月至11月(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不少于650名心理异常失学学生进行心理筛查和调理、心理干预和疏导后,个人心理问题半年左右见效率达80%以上954000元(玖拾伍万肆仟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治疗 心理筛查 心理健康筛查服务 心理调理 心理健康调理服务 心理干预治疗 心理健康干预治疗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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