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道路硬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易县西陵镇人民政府2025)



 

 

 

五道河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5-15

一、合同编号:HBAX2025-001 二、合同名称:五道河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5049080010002 四、项目名称:五道河村道路硬化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易县西陵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易县西陵镇 联系方式:赵伟志 供应商:易县首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南环路 联系方式:焦倩0312-88888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五道河村道路硬化工程 规格型号: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30900 合同金额:9309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5-14 八、合同公告2025-05-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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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采购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易县西陵镇人民政府开承包人(全称):易县首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五道河村道路硬化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五道河村道路硬化工程2.工程地点:易县,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五道河村道路硬化施工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年1月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0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并通过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零玖佰元整(¥9309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1(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L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1(¥1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韩亚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01(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i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1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5月1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易县西陵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306330008044882组织机构代码:91306333084229478121地址:丽镇五通河村地址:保定南环邮政编码:074200邮政编码:04200可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12-8263405电话:0312-8888025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国银行易县支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2211401200002539账号:1015049649001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随工程进度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I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一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且施工进场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拨付至合同审定价的100%。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29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缴纳工程合同价的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按合同价款的3%缴至采购人指定帐户,工程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并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33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易县西陵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易县首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五道河村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约定承包人施工的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1413装修工程为年;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其他项目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142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河村地址:日北为保定不男县路地址:价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I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312-86340电话:0312-8888025传真:传真:你用开户银行:业国银行易县支行开户银行:郦账号:2211401220002539账号:101504964900邮政编码:074200邮政编码:0742001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道路硬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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