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72952356X20252472

二、合同名称:751基地2、3、4号楼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0108158849-00185249
四、项目名称:751基地2、3、4号楼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22021167
供应商(乙方):上海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国荣(男)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龙路168号C栋
联系方式:1345160523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751基地2、3、4号楼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3885890.0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施工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2号楼1-3层、3号楼3层,更换门及门套、更换排污管道地漏、室内修缮及加固,4号楼后厨更换门及门套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施工工期:施工工期:工期: 60天(具体开工日期按采购人的开工通知为准)项目经理:朱秋云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沪2312022202312484 

2.合同金额(元):
3885890.0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751基地2、3、4号楼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项目的合同(11N72952356X20252472).pdf

751基地2、3、4号楼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72952356X20252472合同内部编号:甲方(买方):上海市公安局(主管)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邮政编码:电话:22021167传真:联系人:汤老师乙方(卖方):上海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国荣(男)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201107电话:13451605232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范永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美路支行帐号:100112080910006196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751基地2、3、4号楼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项目1.2工程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900号1.3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1.5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按采购人的开工通知为准)1.6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7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捌万伍仟捌佰玖拾元壹分(小写:3885890.01元)。工程最终造价以甲方审定价为准,且不超过合同价。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2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交合同价10%等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解除。(2)完成工程量的80%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7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审价,审价完毕后,乙方提交审定价3%等额的质保金保函,并提供完整竣工档案资料及各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甲方按审定价支付剩余工程款,质保金保函待质保期满后解除。6.2质保期为二年。有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按国家和行业规定执行。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如有),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2凡由乙主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主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诉讼。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工程质量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为乙方投标时报价的品牌,除甲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更改。使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是合格的环保材料。主材料需报监理签字确认。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建设用材料现场抽样送检。同时,主材料需有生产厂家提供经专业检测单位出具的环保检测证明。11.2工程结束后,甲方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室内空气检测。若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为止。空气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支付。11.3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供货商提供的施工工艺程序操作,若违反施工操作程序,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任何补偿。在其他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期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施工。11.4工程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年,质保期从竣工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及时到位。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11.5乙方竞标中的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实行。第十二条附则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2.4附件12.4、以下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2)保密协议(3)廉政协议书(4)工程预算书其它条款:补充条款1:上述合同第2.2、2.3、3.2及附件1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第7条调整如下:2.2指派应杰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上海同济市政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徐洪飞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3.2指派朱秋云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附件1第7条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范永芳同志负责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应杰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规定。2:合同条款第6.1(3)调整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完毕后,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审定价3%作为质保金,并提供完整竣工档案资料及各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甲方按审定价支付剩余工程款,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3:本合同不得转包分包。4:本合同12.4附件调整如下:12.4、以下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2)保密协议(3)廉政协议书(4)工程预算书(5)竞争性磋商文件(6)成交单位响应文件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附件1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立协议单位:甲方:上海市公安局(主管)乙方:上海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751基地2、3、4号楼应急备勤用房修缮项目2.工程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900号3.承包范围:见施工承包合同4.承包方式:见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期限:详见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乙方应有各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工作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踏勘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安全要求施工。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6.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7.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规定。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领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知觉穿戴好防护用品。10.乙方人员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使用方负责。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需经上海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自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得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得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16.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得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7.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得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得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及时报告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19.施工期间,确保监所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别是高空作业。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1.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送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反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保密协议甲方:上海市公安局(主管)乙方:上海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公共安全,保障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正常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一、乙方应对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要求有关人员依法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二、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甲方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公安机关大院。三、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自觉接受门卫及其它有关工作人员的核查,并按甲方安排的路线及地点进行停靠。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人员情况等信息。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准将工程图纸、影像、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五、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以上任一条款,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造成泄密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六、本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附件,自签署之日起执行,并长期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廉政协议书甲方:上海市公安局(主管)乙方:上海慷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政协议书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备勤用房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