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合同编号:

4530923HT2025000740101

合同名称:

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923JH202500074

项目名称:

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

采购人(甲方):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供应商(乙方):

永德诚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临沧市

所属行业:

林业

合同金额:

19137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5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5

代理机构:

永德鑫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66500

中标、成交公告:

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009(侯向强)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LC-2025-009招标编号:YDXY2025-008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日期:2025年4月11日-1-1中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德党镇永安路1号邮编:677600京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核向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53135044签订日期:205年4月11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是干地址:邮编:6776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年经办人:驱元济电话:5114968签订日期:3035年4月1日M-1-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全称):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永德县诚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0(一)项目名称: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服务采购(二)服务内容:建成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基地300亩。具体为以下内容:1.林业措施工程实施备地除草300亩,台带开挖和深松240亩;品种选育扩繁试验区品种嫁接500株、大苗种植360株;购买及施用三元素硫酸钾复合肥0.6吨、育苗专用复合肥0.8吨、有机肥14吨;购买诃子小苗45000株,种植诃子小苗17200株;购买种植滇橄榄苗700株。-2-2.园间水利工程一是新建泵站1座,配套建设500m取水前池1座、泵房9m,购置安装水泵1台、水泥电杆4棵,架设输电线路150米、出水管道245米,安装变频柜1台;二是地面灌溉工程,配套建设200m滴灌调节水池1座、800m蓄水池1座,安装DN5OPE农用塑管支管2350米、DN32PE农用塑管毛管1470米、20mmPE管滴灌管46500米,安装压力补偿滴头10800套,建成地面滴灌工程180亩。3.绿色防控工程安装杀虫灯10盏。4.育苗大棚建设工程建设钢架结构育苗大棚2573.20m。5.园间生产道路建设工程新建园间生产道路2270米,改建园间生产道路1100米。(三)服务地点:永德县永德县永康镇端德村永康林场勐管营林区。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工期总天数:264天。三、质量要求完成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建设300亩。其中:苗木合格率达100%,诃子苗高>20cm,滇橄榄苗高≥40cm-3-不得使用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苗木和病苗、弱苗、僵苗造林。苗木成活率或保存率达标,即造林当年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造林完成满1年时,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造林满1年前3个月内新补植补造的苗木不纳入成活率计算);其它非林业措施工程达Y到实施方案有关技术要求,所有措施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4069保通过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四、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总价款(即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1,913,700步元,(大写:壹佰玖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原则上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若该资金暂无法拨付,乙方必须按甲382方要求准时开工建设,不得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其余67%按TELF县财政拨付时间和工程量进度拨付,剩余3%(小写:57411元,大写:伍万柒仟肆佰壹拾壹元整)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为1年),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配合完成相关项目审计工作。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利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所需要的临时占用土地的协调工作。3.协助乙方解决与周边群众发生的因项目施工导致的纠纷及-4-水、电、路交通运输等问题。4.项目实施区域涉及的地块应由甲方负责落实确认。若因指定地块滞后,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所有后果,并给予乙方工期顺延。5.在管护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本项目的相应管护工作,给予乙**策、组织协调等措施支持。6.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若遇到技术或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寻求甲方帮助与支持的,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给予最大支持与帮助,甲乙双方应共同协作,保证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工。7.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各方进行项目验收,否则将视为甲方默认项目验收合格。8.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甲方所有项目资料后,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积极向县财政申请拨付相关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施工作业前,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集中培训后方能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和服从甲方对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2.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责任。3.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根据项目实施地块提供矢量数据图层,并进行自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4.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有义务保证项目工期和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格进行施工,-5-保证工程量完成100%。5.乙方不得将永德县永康林场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服务采购的施工进行分包、转包,不得聘请国家在职工作人员有偿参与该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如乙方违反前述规定,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2年内参加甲方项目招投标资格。6.乙方应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坚决杜绝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发生。8.因乙方原因首次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无偿整改至合格,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9.按照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甲方。六、验收1.项目建设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15日内组织初验。2.合同期内,甲方将对施工进行全程监督,若发现达不到合格的,乙方须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6-4.项目完工后,达到检查验收标准再进行检查验收。5.通过验收的,签发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再行验收。七、缺陷责任期与保修(一)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责任期。(二)质保内容及质保期1.质保内容太阳能杀虫灯、园间水利工程、育苗大棚、田间生产道路、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2.工程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三)维修通知乙方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质保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处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进行处理。2.存在材料质量问题的发生须紧急处理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处理现场处理。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故障,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甲方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7-按被取消或转由他人实施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所造成暂停施工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相关费用。3.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按违法转包或分包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4.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5.若乙方因施工进度缓慢等原因导致延长工期的,工期拖延10天以上,甲方将终止合同。油6.因乙方原因工程首次验收工程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无偿整改至合格,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乙方按延长一日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九、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0年4月11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永德县成苹局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8-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承包人执贰份。分咨H(公章)度包人:A(公章)承包人:d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笑郑意国居托代理人: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52401529451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3MA6K4J536N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永地址:地址:德党镇永安路1号通花园小区7栋10号邮政编码:677600邮政编码:677600电话:电话:0883-52149680883-5213504传真传真0883-52149680883-5213504电子信箱:ydxlyjbgs@126.com电子信箱:中国农业银行永德县支行营中国农业银行临沧市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业室分行永德县支行营业室账号:24-179501040015259账号:17950104000008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诃子品种选育栽培示范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