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 法律服务宣传牌采购合同公告(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N5133272025000024-1

二、合同名称:炉霍县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272025000024

四、项目名称:炉霍县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炉霍县新都镇沿河东街上段2号
联系方式:0836-8859558
供应商(乙方):成都金茂华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三段39号
联系方式:139820336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炉霍县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1(项)
¥335,000.00
¥335,000.00


合同金额: 3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6月14日
履约地点:炉霍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pdf
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16日

炉霍县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3272025000024履约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签订地点: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5年---月_日采购人(甲方):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炉霍县新都镇沿河东街上段2号供应商(乙方):成都金茂华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三段3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炉霍县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服务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广告产品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安装服务。(二)服务要求1、设计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广告产品进行设计,规范完整使用文字、图标和颜色等,最终设计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供应商设计、制作的标识标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若侵权,由此造成的责任及相关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2、制作要求:广告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制作。若出现制作工艺、产品质量、设计表达效果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等问题,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修改及更换;所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安装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安装,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和角度。现场安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得减少施工材料,安装完以后,供应商应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原貌并保证施工后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三)广告产品清单序号广告产品设计基础要求单位数量1法治文化广场宣誓台1、整体尺寸:3000mm×3000mm,(±10mm)。2、整体采用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文字丝印/贴PVC喷漆。3、安装方式:直埋安装。4、设计元素需包含:宣誓台、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书样。文字内容需包含:“法治文化广场”、宪法宣誓誓词。项12法律服务宣传牌1、尺寸:2500mm×3000mm,(±10mm)。2、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文字丝印/贴PVC喷漆。3、安装方式:直埋安装。项12法律服务宣传牌4、设计元素需包含:法律服务介绍栏、书本底座、法院标志。文字内容需包含:“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法律服务”及法律服务内容。项13依法治国宣传牌1、尺寸:9000mm×2500mm,(±10mm)。2、整体采用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贴厚度≥14mm结皮UV覆钢化膜。3、安装方式:直埋安装。4、设计元素需包含:“法”字演变字体、天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及依法治国栏目各一栏。文字内容需包含:“依法治国”“法律服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项14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宣传牌1、尺寸:9000mm×2500mm,(±10mm)。2、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贴厚度≥14mm结皮UV覆钢化膜,钢板切割。3、安装方式:直埋安装。4、设计元素需包含:“法”字演变字体、放大版花体“法”字一个。文字内容需包含:“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项15法律体系宣传牌1、尺寸:6000mm×2500mm,(±10mm)。2、主体采用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贴厚度≥14mm结皮UV覆钢化膜。3、安装方式:直埋安装。4、设计元素需包含:立柱、法律体系分栏(至少包含8个子栏目,7个法律体系各一栏,标题单独作一栏)。文字内容需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和6个法律体系及其简介。项16法治建设文化展板1、尺寸:12000mm×2500mm,(±10mm)。2、主体采用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打磨喷漆,侧厚≥40cm,其他部分厚度≥5mm钢板镂空雕刻;4块分区宣传栏采用液压开启式(耐力板)单面字:厚度≥10mm亚克力雕刻。4、设计元素需包含:立柱、标题栏、4块分区宣传栏。文字内容需包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项17法治名人名言宣传牌1、尺寸:800mm×1600mm,(±10mm)。2、管子:厚度≥40mm矩管切割喷漆;画面双面贴:厚度≥14mm结皮pvc上钢化膜或喷uv双面。3、设计元素需包含:国风边框、中国历代法治文化名人人像、简介。文字内容需包含:国外法治个297法治名人名言宣传牌文化名人名言、中国历代法治文化名人简介、“法治中国依法治县”。个298宪法金句宣传牌1、尺寸:4000mm×2500mm,(±10mm)。2、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文字丝印/贴PVC喷漆。3、安装方式:直埋安装。4、设计元素需包含:区块化法治金句展示栏、花体“法”字、展示栏底纹需包含红色、灰色、浅棕色。文字内容需包含:法治金句。项19宪法发展历程宣传牌1、尺寸:10000mm×2500mm,(±10mm)。2、厚度≥1.5mm镀锌板焊接,整体造型为弧形,文字丝印。3、安装方式:单面直埋安装。4、设计元素需包含:宪法发展大事年表(年份、重要发展事由);文字内容需包含:“我国宪法主要发展历程”。项110民法典发展历程宣传牌1、尺寸:6000mm×2500mm,(±10mm)。2、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文字丝印/贴PVC喷漆。3、安装方式:直埋安装。4、设计元素需包含:民法典发展大事年表(年份、重要发展事由);文字内容需包含:“民法典发展历程”。项111民法典宣传牌1、尺寸:8000mm×3000mm,(±10mm)。2、≥1.2mm镀锌板焊接,内置龙骨;文字丝印/贴PVC喷漆,直埋安装。3、设计元素需包含:翻开书页造型、法锤、“法”字元素;文字内容需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法律地位、实行时间。项112民法典案例宣传牌1、尺寸:16000mm×2500mm,(±10mm)。2、主体为厚度≥1.2mm镀锌板焊接打磨部分喷漆;厚度≥3mm钢板镂空雕刻喷漆预埋字;画面:厚度≥14mm结皮pvc单面钢化膜雕刻。3、设计元素需包含:民法典对应各个年龄段的经典案例及相关文字说明。项113宪法文化长廊扁牌1、尺寸:2000mm×2000mm,(±10mm)。2、侧厚≥3cm户外实木,木质凹字。3、设计元素需包含:对联式设计,上联“同普法治文明曲”,下联“共筑平安家园梦”,横批“宪项1法文化长廊”。二、服务要求(一)安全要求: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供应商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三)本项目作品全部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四)如成交,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履行成交人义务。如因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如放弃成交,所产生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五)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产品设计、制作、安装、人员工资、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所有不确定因素,如出现因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磋商后确定本项目含税总价为3350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伍仟元整。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付款)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技术内容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府藏继k甲方:炉霍县新都镇人保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校代表):地址:炉霍县新都镇沿河东街上段2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日乙方:成都金茂华强科技有限公公司(盖章)源时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T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三段39号1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菁蓉大厦支行10账号:128905801710701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 法律服务宣传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