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水毁修复采购合同公告(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2025)
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郴州市苏仙区石面坦灌区渠道水毁修复项目施工(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苏财采计[2025]0019号-1
采购人(全称):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石面坦灌区渠道水毁修复项目施工
2、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19号
3、项目内容:郴州市苏仙区石面坦灌区渠道水毁修复项目施工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庄超
6、联系电话:1571755081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332091.49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5月14日,完成日期:2025年08月12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苏仙区五里牌镇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水利工程验收规范规定合格及以上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5-1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5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苏仙区五里牌镇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喜发
法定代表人:叶均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517351405
电 话:1777511809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乐仙小镇41栋3单元1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汝城支行
帐 号:43001507070052506915
附件下载:
石面坦渠道水毁修复项目合同.pdf
第一部分分合同协议书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郴州市苏仙区石面坦灌区渠道水毁修复项目,已接受湖南省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湖南省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贰仟零玖拾壹元肆角玖分(¥2332091.49)。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旷金元。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水利工程验收规范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90天。9.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25年月1日25年5月(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渠道水毁修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