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试剂 医用耗材及试剂 医用耗材 试剂采购合同公告(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2025)



一、合同编号: 4532627HT2025002480101
二、合同名称: 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招标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627JH202500248
四、项目名称: 单位自有资金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项目经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
地 址: 广南县者兔乡街上88号
联系方式:18987625983
供应商(乙方):广南县众康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圆梦社区3栋4号商铺
联系方式:153949830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医用耗材、试剂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已签订纸质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73233.8
合同金额: 107.3223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已签订纸质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者兔耗材、试剂合同.pdf

者兔耗材、试剂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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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招标编号:GXTC-C-25290125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招标项目合同书签订地点: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签订日期:2025年5月16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地址:广南县者兔乡街上88号东段延长线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876-3071119签订日期:2925年5月16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广南县众康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莲城镇圆梦社区3栋4号商铺邮编:6633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2021年5月1依据《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使用的医用耗材、试剂质量,规范甲、乙双方在医用耗材、试剂采购过程中的行为,明确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招标项目;(二)项目编号:WSZC2025-G3-00192-GXZB-0020;(三)招标编号:GXTC-C-25290125;7(四)中标供应商:广南县众康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五)供货范围:甲方业务开展所需的械字类医用耗材和试剂(供货清单详见附件:采购目录);(六)合同采购金额:合同采购金额合计为壹佰零七万叁仟贰佰贰拾叁元捌角(人民币:¥1073223.80元);(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总金额达到1073223.80元时,服务期不足一年的,合同自然终止;(八)供应地点: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指定地点;二、合同组成(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任何对本合同修改的协议书或会议纪要(如果有);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1-4.招标文件(详见附件);5.乙方的响应文件(详见附件);6.合同双方认可的其它文件;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文件的最后确定时间为准。三、合同供应价格(一)合同供应单价按照乙方投标单价执行,乙方须严格按照中标下浮率执行供货,合同期内下浮率不调整(二)医用耗材、试剂供应价格为乙方完成供应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实际结算金额包含货物、设备、人员的支出以及运输、仓储、保险、包装、各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优惠提供或未注明报价的内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在合同期内,国家和地区对中标医用耗材和试剂的价格下调低于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在调价文件生效之日起随即下调至文件规定的价格。若本项目采购目录内医用耗材和试剂在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有挂网价格且低于中标价格时,则以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价格进行结算。该项目目录若在国家及地区集中带量采购目录中,则按国家和地区的集中带量采购要求执行,同时停止执行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医用耗材和试剂。若甲方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他医院同样医用耗材、试剂价格低于供货价,则乙方无条件调价。若国家对医用耗材和试剂有相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双方按法律法规协商执行。当甲方提供相关调价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当日起执行调价价格。-2-(四)在合同期内,如有合同目录外的新增械字类品目,单价下浮率2.6%同样适合用于新增品目。新增医用耗材、试剂的结算价格=同期云南省内的二家以上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调价后品种的发票金额平均价×(1一单价下浮率),提供的发票需经双方协商认可。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合同金额的0%。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付,必须对公转账或电汇,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医用耗材、试剂后,双方按实际采购数量入库、验收合格后分批次结算,半年结算一次。涉及医用耗材、试剂带量采购的,参照带量采购相关支付规定执行。如乙方提供的耗材质量或价格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并不予支付任何价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627432315655W开户名称: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开户账号:43000102454890开户行:云南广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者兔支行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7MACTFCNB6K开户名称:广南县众康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账号:53050167743600001643-3-开户行:建行云南省广南县支行六、分包本项目允许乙方分包、但禁止转包,乙方进行分包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至甲方备案(一)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标准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经营企业资质材料以及所供产品的生产企业资质材料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所供应产品为I类医疗器械: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供应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供应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票据开具要求合同期内,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由乙方出具,甲方只认可乙方开具的票据(如随货同行单、发票等)。七、证件要求(一)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标准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经营企业资质材料以及所供产品的生产企业资质材料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所供应产品为I类医疗器械: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4-备案凭证》、《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供应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供应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合同期内乙方证件更换时应及时主动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否则,由此产生纠纷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三)乙方须在医用耗材管理信息系统内实时录入医用耗材和试剂的资质,并随时更新。(四)涉及供应进口医用耗材和试剂的提供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的授权书。八、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一)乙方所供应的医用耗材和试剂是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认证、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资质证照合法、手续齐全。乙方不得将“违法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出售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二)乙方所供应的医用耗材和试剂均为合法经营的、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如出现医用耗材和试剂质量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免费更换,乙方须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三)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和试剂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非临期产品,医用耗材和试剂签收时间去除必要的质检和运输时间,入库时剩余质保时间须不低于额定质保期的四分之三,库存医用耗材和试剂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有效期较短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已经入库的临期及过期产品免费更换(四)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运输要求,医用耗材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检验试剂类耗材运输和验收须满足国家冷链运输相关要求。到达甲方的医用耗材,包装缺失或破损的,乙方负责补充或调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五)因乙方提供的证件材料、产品质量等问题而引发医疗事故或纠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六)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供应医用耗材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主张或诉讼,若发生上述事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与该事件相关的损失等全部费用。(七)已在“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挂网的医用耗材,乙方应确保该产品与本企业的配送关系关联在“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上,否则医院有权选择其他供货企业供货。(八)合同目录外的的新增械字类品目,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要求,不得虚抬价格或无故不供货,新增货品的供应能力及价格优惠幅度均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但甲方仍然有另行采购的权利。同等条件下,乙方可-6-以优先供货。(九)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和试剂需保证满足甲方使用要求,若出现无法满足使用要求,乙方需保证更换医用耗材和试剂,直到达到甲方的使用效果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进入医院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证照、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十一)同一产品乙方供货单价不得高于其他供应商在云南省内其他医院的供货单价,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低至该产品在云南省内其他医院的最低事实供货单价,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购进该产品,并按该批次采购金额的1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二)乙方应负责所供试剂匹配的仪器的维护(定期巡检、检查仪器运行情况,及时排查潜在故障)、保养、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驻点工程师、维修更换配件、性能验证、校准及季度保养(提供性能验证所需耗品耗材),并提供由原厂出具的满足评审要求的性能验证报告书。(十三)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更换供应商过渡期间存储的医用耗材、试剂库存的消耗等工作。(十四)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医用耗材和试剂,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五)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医共体总医院医用耗材和试剂的统一管理工作。(十六)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仍发生业务往来,乙方仍需对所-7-供医用耗材和试剂承担本合同约定之责任。九、医用耗材、试剂供货保障要求(一)医用耗材和试剂供货量按需供应(二)医用耗材和试剂供应应满足采购目录95%以上(三)乙方具有合法的采购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乙方有足够的供应配送能力、较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和支持仪器性能校准验证能力;(五)乙方须保证目录内的医用耗材和试剂在采购周期内可以及时、持续供货。(六)甲方若要求提供需求目录以外的医用耗材和试剂,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应当积极组织供货。(七)乙方必须按响应文件中医用耗材和试剂目录(包括品名、规格型号)进行配送,不得随意更改目录(八)甲方下达的采购计划应在72小时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12小时内供货到位,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九)若目录内医用耗材和试剂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货书面说明。断货期间,甲方有权向其他供货商购买同类医用耗材和试剂,直到乙方能继续供货为止。(十)在采购医用耗材和试剂时,第一、优先采购集采产品;第二、集采没有时,再通过阳光平台采购;第三、当采购的医用耗材和试剂集采和阳光平台都没有时,再通过线下采购。-8-(十-)乙方需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医用耗材和试剂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医用耗材和试剂的生产厂家注册证,相关授权资质齐全。若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提供SPD系统服务及进度要求(一)建立院内SPD系统,提供SPD系统所需的服务器、PC、扫码枪、PDA、高值耗材柜等,数量按甲方项目开展实际需求提供。需提供软件工程师驻点服务,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关培训服务,满足甲方业务开展使用需要(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二)业务要求1.领用预出库、批次、有效期管理、盘点管理、消耗结算管理等实现条码信息化(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实现)。2.按照不同的品类、收费标准、追溯重要性、管理重要性等分类管理,建立标准化的医用耗材使用管理规范,实现所供医用耗材及品种资质证照线上创建、维护及管理(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并长期维护更新资质证照)3.SPD管理平台的推进必须与耗材供应同步进行,逐渐实现医院内部零库存,在开始医用耗材供应之前需要完成规范化医用耗材目录的录入及价格、医保编码的核对(合同签订后1月内完成规范化医用耗材目录的录入及价格、医保编码的核对)。4.能与云南省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互联,实现自动下单。5.乙方须完成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中云南省医疗器械UD|码追溯平台的UDI上传工作。-9-6.根据甲方医用耗材管理需要,配备≥2人到甲方库房做库房管理相关辅助工作。(三)实施要求1.派驻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专业耗材配送员),进行医用耗材的配送服务,所派人员必须为已经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配送方公司人员,所派人员须熟练掌握医用耗材分类及管理要求(项目启动必备)2.双方信息全面对接(合同签订后1个月实现)3.医用耗材管理全面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要求。4.乙方需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医院物流耗材、试剂管理系统内按甲方需求维护本单位信息、生产企业资质,产品信息及发票信息等。信息变更应在发生后的48小时内完成更新,如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的任何问题,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须配备与医用耗材、试剂物流服务相匹配的运输设备、充足的仓储空间(仓储面积应根据预计配送量合理设定,并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等设施)、高效的物流系统(具备订单跟踪、库存管理、配送路线优化等功能),设立专门负责医用耗材、试剂质量管理的部门,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仓储管理、配送安全等方面),并配备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相关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培训经历)。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医用耗材、试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6.SPD系统与甲方HIS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字典库目录内可收费医用耗材必须提供并自动生成医院结算编码,即国家27位C码,实现SPD管理系统信息与HIS等信息系统内信息一致。7.根据甲方业务开展需求,乙方须无条件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开发,供甲方使用。8.乙方须对甲方医用耗材和试剂相关工作人员进行SPD系统的使用培训,培训次数不限,直至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实施效果标准化互联互通管理。医用耗材供应商及产品准入标准化,统一基础数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系统管理互联互通;扫码预出库、电子化验收入库管理等。(五)所有权1.在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信息数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结束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信息数据的移交等所有工作。2.乙方提供的建设SPD系统涉及的软件、硬件等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供甲方使用,合同结束后由乙方自行处置。十一、运输要求(一)乙方所供应医用耗材和试剂除满足基本包装要求外,包装应根据需要保证耗材的精密性和稳定性,包装材料需要具备更好的抗冲击、抗振动性能,以保护医用耗材、试剂的精密结构和功能,如使用缓冲材料、固定装置等,防止产品因振动而损坏。(二)医用耗材、试剂的包装还应具有良好的防伪和追溯功能,如采用特殊的防伪标识、二维码、电子标签等,以便于产品的识别、追溯和管理。-11-(三)对于需要低温保存的耗材(如生物材料、某些植入物等)运输过程中应使用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等设备,确保产品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如2-8℃或-20℃以下),并全程监测温度。(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GPS、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等)对运输过程中的产品位置、环境条件等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十二、验收标准(一)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该批次产品的随货同行单应明确载示:品名、规格、批号、注册证号或备案号、效期、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医保编码、阳光平台流水号(商品编号)等,便于甲方验收登记。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核对实物,做到实物与票据相符,与采购计划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收的医用耗材,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二)产品质量。医用耗材、试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外观无破损、变形、污渍、异味等缺陷,包装完整,标识清晰,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注册证号等信息。(三)数量与规格。乙方交付的数量应与甲方的采购订单一致,无短缺或多余。规格型号应与采购订单要求相符,尺寸、容量等参数准确无误。(四)性能与功能。按照产品说明书或相关标准,对关键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如耗材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生物相容性等。对于-12-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医用耗材,如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器械,应进行无菌检测。(五)文件资料。乙方应提供完整的产品资质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检验报告等。随货同行的应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发票、送货单等。十三、服务质量考核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目录覆盖率、货物质量达标率、供应时效性、满意度、SPD系统等。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一次的,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二次的,进行书面警告,责令限时进行问题整改;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认可。十四、违约与处罚甲、乙方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一)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时,甲方可联系其他投标人供货。若甲方不接受乙方违约的理由,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为此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承担任何经济损失。(二)如乙方交付医用耗材的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负责调换,否则按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处理。若产品调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系其他投标人供货,同时,因中标人交货、验收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正常使用部份货款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13-(三)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能保证所供产品全部正常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联系其他供货商供货。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特殊原因除外),甲方不为此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20%。(四)如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甲方书面同意之后方可正式解除合同,双方不为此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负责对甲方此期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五)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本合同中,乙方违约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六)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24小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及时提供服务,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七)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八)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九)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五、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二)签约双方中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十六、合同终止(一)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二)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集中采购、1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则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由此造成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仅指战争、自然灾害和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七、法律诉讼(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或实现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15-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包括为申请财产保全向第三方支付的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及诉讼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三)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均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变更前的地址、号码、联系人发送文件或信息视为有效。同时,若因前述载明的通讯信息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通讯信息,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等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等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十八、其他(一)附件:采购目录(二)本合同有效期壹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印章及骑缝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四)合同签定地: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16-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广南县者兔乡卫生院十上HF地址:广南县者兔乡街上88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电话:0876-3071119签订日期:2025年5月16日乙方:广南县众康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圆梦社区3栋4号商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202年月16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耗材、试剂 医用耗材及试剂 医用耗材 试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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