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 土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五联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合同公示】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限额以下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限额以下合同公示

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XE20250226

项目名称:
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五联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地址:
平水镇

相关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特征规模:
施工图范围内十一个公共厕所改造等内容。

标 段:
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中标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禹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中标价:
488759元

中标工期:
90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5-04-27 16:42:02

合同备案日期:
2025-05-18 10:44:54

附件:
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五联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禹通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2.工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五联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5.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十一个公共厕所改造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十一个公共厕所改造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且。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且。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捌仟柒佰伍拾玖元整(¥488759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捌仟捌佰柒拾贰元整(¥8872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按招标文件口径。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陈雅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3本合同于2025年5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五联村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产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10972322533地址:地址:平水镇西湖桥(庄前)1幢3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205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谢建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陈雅军电话:电话:0575-85720237传真传真:0575-85720237电子信箱:电子信箱:339384342@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绍兴平水支行账号:账号:33001657282052502291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套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规定。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联系单等书面协议、纪要或文件。4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L资质类别和等级:1联系电话:L;电子信箱:上1.1.2.5设计人:名称:L资质类别和等级:L联系电话:上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L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L。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条例及本工程相关的政府批文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本工程设计文件指定的标准、规范。2、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6范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同的施工规范存在冲突时,采用高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L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L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联系单等书面协议、纪要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及各种资源需要量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施工需要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七天内批复。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以供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7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出入现场必须遵守相关门卫制度,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禁止超载,工程在实施前,应由承包方负责做好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按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外传或用于合同外的工程。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承包人。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由于下列情况引起的合同价变更超过10%(含)的,在工程施工期间合同价格可以调整,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1)可调价格材料的价格补差引起的造价变更;(2)发生“设计变更”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情况;(3)不可抗力。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徐学平;8身份证号:L:职务::联系电话:0575-85767318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处理工程所涉及的全部事项,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行为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签发工程变更联系单和设计联系单等事项。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根据工程实际,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临舍场地、弃土及材料堆放场地等,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用地等的费用需由乙方自行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上。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提供工程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和结算资料(含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和结算资料均为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需向区城建档案馆提交电子扫描件及纸质的整个施工竣工归档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归档文本编制按档案管理机构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为保护公共安全提供方便;②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手续: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包括渣土整治费等)、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施工噪音超过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时,均由承包人办理相9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经验收和交付使用前,承包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在未验收前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给予配合、协助。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5负担。费用已包括在建安价款中,承包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本工程施工应做到文明施工,达到标化工地,做到临时建筑搭建有序、材料机具设备堆放整齐、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袋装化、消防设施齐备,并服从发包人和社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⑦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索赔费用。承包人所用的临时用房、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排水、通讯、照明、临时围栏和现场标志、为完成本工程的临时用地等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恢复)等,由承包方办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⑧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承包人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⑨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因承包人引起的一切劳务、经济纠纷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陈雅军;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11202305264: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20)3490440;联系电话:13567218163;电子信箱:339384342@qq.com;通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中恒大厦9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行使承包人的权利、履行承包人的义务。10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月到位率不低于9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L。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6000元/人*次的违约罚款。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处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L。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整个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及保护,若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不限担保形式(包括工程保函),额度为中标价的2%,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存档完成并移交后下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11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L。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L。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合同签订时明确:职务:合同签订时明确;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合同签订时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明确: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合同签订时明确;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执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及交通、绿化、噪音、外来民工登记等管理规定,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12生。加强门卫管理,禁止闲人随意出入施工场地。严格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施工过程中造成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均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开工后7天内编制完成。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必须符合绍兴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做到工完场清,在发包方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和建筑垃圾清运;2、施工期间所有的施工人员的食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及交通、绿化、噪音外来民工登记、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不大声喧哗,不扰民,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违法行为发生,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承包人负责。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根据相关文件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天内审定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7天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5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3日内批复。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发出开工令3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发包人发出开工令3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L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1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对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可相应顺延:1、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10%上:2、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3、不可抗力;4、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滞后一天按决算总造价的0.3罚款。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国家规定;(2)按国家规定(3)按国家规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1、承包人根据招标工期,在投标书中自行确定的赶工措施费,作为合同造价的一部分。2、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工期提前奖励按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提前竣工协议执行。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标底材料定价表中所有涉及品牌的材料及所有影响建筑物及装饰观感的材料。14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1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要求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在开工前报监理人认可。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②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②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2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15(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参考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结算。中标下浮率=(参考标底一中标价)(参考标底一不参与竞争部分造价)。(1)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①建设过程中一般的技术措施费不因实际施工方案不同而调整。L②建设过程中遇政策性文件造价不予调整。.(2)关于不平衡报价分项的变更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超过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时,若实际施工中该分项发生工程量变更(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少计差错),则该分项变更超过参考标底部分增加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执行;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低于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的60%(不含)绿化工程为50%(不含50%)]时,若发生需减少工程量的变更(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多计差错),则减少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执行,进行减扣。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L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9.工程严格控制变更,事后变更一律不允许签证及变更,项目发生变更及时提交业主,项目总变更控制在10%内。11.价格调整16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丕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投标报价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量按实调整(标底中已写明一次性包干的工程量除外);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按业主标底价格不作调整,并按中标下浮率总价下浮结算;所有材料签证价格在取定额规费税金后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率,也不下浮。业主暂定价,可在施工中以业主认定同类档次、材质、价格签证为准。.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②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②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标底编制口径进行列项、计量。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17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的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的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按结算下浮率下浮进行结算。(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量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T(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预算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结算下浮率下浮进行结算。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且标底编制说明未明确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按结算下浮率下浮进行结算。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①建设过程中遇政策性文件造价不予调整;②建设过程中一般的技术措施费不因实际施工方案不同而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o3、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费用的管理与支付方式,根据相关文件执行。预付款支付期限:18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国家、行业标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每月20日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产值进行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o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不付预付款。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提交完整(施工资料、补助资料、送审资料)归档,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合同价的85%;3、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8.5%,余款为结算审定价的1.5%(即保修金1.5%,不计利息).在保修期满,复验合格后28天内付清,保修金多退少补;4、乙方未能完成月计划进度及质量要求的,未按要求执行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各项管理制度的,调减变更未及时上报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5、发票(中标单位需提供按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9(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L_(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资料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L。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L。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4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竣工验收通过14天内。13.6竣工退场20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工程名称、竣工结算造价,已付工程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付竣工工程款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后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后14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工程完工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等其它有关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竣工图必须为CAD设计图并存入光盘一并提交。经甲方对乙方工程竣工资料审核认可后,由甲方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要求,并组织竣工验收。14.4.2竣工结算审核1、本工程由上级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7天内提供工程送审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甲方上报决算至职能部门送审计单,以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有抽审,以抽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支付,超过5%部分的审计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2、该项目在上级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后7天内准备好送审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审计单位、存档各一套)上报送审并审计结算,结算审计时间不得超过20个天(按照审计现场踏勘完后开始计算时间,如超过规定时间后不再进行审计结算且该项目如取消补助资金及工程款支付进度验收需要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3、上级补助资金的验收资料由提供施工单位提供做好并上报上级部门申请资金补助。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符合政府审计单位要求的工程决算资料后,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报审计单位审核,以审计单位的审核结论为结算依据。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审计部门的要求执行。2114.4.3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L。(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7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结算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7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L(2)结算审定价的1.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多退少补。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22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协商解决。(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L。(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9的违约责任:L。(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上。(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L。(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L。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由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工期不顺延,承包人同时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经返工仍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L。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3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已包含在标底报价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IO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车/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0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o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L0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21.专用条款补充内容:21.1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对建筑及附属工程加以保护,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将原价赔偿。21.2本工程不得转包,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21.3今后实际工程量,需由相关部门参与审核。21.4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1.5本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投标书作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21.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4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五联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禹通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e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L年;3装修工程为上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上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上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7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春谢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邱春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5附件2:工程施工安全承诺书为认真履行我单位在2024年平水镇五联村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工程”目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一、我单位将建立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二、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浙江省及绍兴市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不发生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如有发生由我司承担一切责任。三、加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事故为零”,无工伤事故,无第三方伤害事故,无交通、公用管线、构筑物、排水妨碍事故,确保文明施工、安全达标工程。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着劳保防护用品,不违章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六、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设立醒目的警示,对涉及社会公众安全的,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七、建筑施工中的各种工程设备、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有产品格合证书,安装、使用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八、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本单位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T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 土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