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搬运与整理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2-FW2025-01922
二、合同名称:档案资料搬运与整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1922
四、项目名称:档案资料搬运与整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中市人民法院(机关)
联系方式:17361792916
供应商(乙方): 镇江市正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81428483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档案资料搬运与整理
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1922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项目预算: ¥3500.0
项目地点: 人民法院(新扬南路88号)
采购单位: 扬中市人民法院(机关)
联系人姓名: 李梦竹
联系电话: 17361792916
固定电话: 88286839
2.合同金额: 3500.0
3.履行时间(期限): 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9 15:50
001(1).pdf

档案搬运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扬中市人民法院乙方(服务方):镇江市正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方需要对原五楼档案室部分档案搬迁至四楼档案室,乙方具备提供档案搬运服务的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档案搬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服务内容1、乙方负责将甲方指定的档案从指定的地点搬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进行整理。2、乙方应确保档案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第二条月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2、如甲方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第三条搬运费用1、搬运费用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圆整(3500)元,具体金额根据档案的类型、数量、搬运距离等因素确定。2、档案安全到达目的地并整理上架后,经过甲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全款。第四条档案的交接1、乙方在搬运前应与甲方共同清点档案,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始搬运。2、档案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再次与甲方清点档案,确保档案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第五条档案的保密1、乙方在搬运前应与甲方共同清点档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进行搬运。在搬运过程中,由甲方安排人员全程陪同,负责监督。2、乙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比如装箱,保证档案不被非法访问或泄露。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事项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李首叶日期:2025年4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资料搬运与整理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