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搜救犬站训导员和搜救犬培训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2025)
一、合同编号: TGPC-2025-D-0210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站训导员和搜救犬培训项目
三、项目编号: TGPC-2025-D-0210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站训导员和搜救犬培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022-27330119
供应商(乙方):河南精灵犬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东辛村56号
联系方式:136137224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站训导员和搜救犬培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个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51600
合同金额: 65.1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站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第八届搜救犬比武举办地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pdf
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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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TGPC-2025-D-0210合同一般条款需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供方:河南精灵犬业有限公司供、需双方根据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站训导员和搜救犬培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210)的政府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一、采购内容:搜救犬站训导员和搜救犬培训服务。合同总价款:人民币651,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壹仟陆佰圆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供方具有专业化的教学师资力量,委派训练指导主教练需具备1次以上指导过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队伍参加全国比武经验,具备指导训导员和搜救犬饲养、训练和消防搜救犬比武科目训练能力;助理教练需具有指导训导员和搜救犬训练和助训能力。2.每月培训时间不少28天/月,教练保证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8课时,并全程在训练场跟踪指导训练或开展理论授课。3.供方针对所有参训人员和搜救犬建立档案,并根据训导员犬只情况,提供科学合理的训练建议,拟定训练计划。4.供方应建立考评机制,培训期间定期对训练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模拟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存档备案。5.供方提供兽医对搜救犬开展防疫、医疗、饲养等工作的技术指导,提供搜救犬专业理论课保障。6.需方参加全国比武竞赛期间,教练需随队赴外地指导技术训练。7.供方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名单:见附件。三、需方需履行的权利义务:1.需方派人负责集训队员的日常管理,并积极配合供方教师的教学工作。1合同编号:TGPC-2025-D-02102.如因集训队员个人原因造成集训犬只损失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需方承担全部责任。四、供方需履行的权利义务1.供方负责派出2名专业教练对需方的学员进行搜救犬训练培训,根据科目及集训时间安排,制定教学训练计划,并提供训练教学资料,教练员前期根据集训需要,配合需方完成集训准备工作。2.供方负责定期对训练情况进行考核指导,适时进行模拟考核,培训结束前组织结业考核,确保全体参训人员通过结业。3.如需方单方因故取消培训时,需方需提前告知供方,并按照已完成的培训内容,已进行的培训时间支付相关费用,其余培训费供方收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需方。退费标准,主教练按照8学时/天,300元/学时计算,助理教练按照8学时/天,130元/学时计算。4.培训期间,主教练、助理教练被犬只咬伤后注射狂犬疫苗费用以及其个人他医疗费用,由教练本人或培训机构自行负责;5.供方主教练、助理教练在培训期间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由培训机构或教练承担全部责任。6.供方主教练、助理教练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需方的工作安排、任务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否则,供方应在需方指定时间内更换符合条件的专业教练,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7.供方主教练、助理教练在培训期间爱护需方犬只,遵守职业道德,维护需方利益,服从需方的领导、管理和要求。8.对于因供方过失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赔偿责任。9.未经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授权,培训机构及教练不得将培训期间计划、方案、进度、人员、犬只等情况对外公布。五、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2合同编号:TGPC-2025-D-0210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六、培训时间、地点、方式1.培训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11月月28日,共计196天。2.培训地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站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第八届搜救犬比武举办地。3.培训方式:集中脱产培训,教学内容涉及训导员和搜救犬理论、技能、管理、饲养等。七、供方应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八、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局复训考核标注,组织全体参训训导员和犬只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成以上成绩。未到达要求的,由供方无条件免费进行培训,直至总队考核合格。九、货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30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40%,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需方付款前供方需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行号(数字代码):102496002028帐号:1706020209200044748十、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十一、违约条款1.需方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编号:TGPC-2025-D-02102.供方不能按合同履行的行为,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4天内作出答复,超过14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二、有关涉及本合同的招标文件、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三、双方如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本合同一式2份,需方留存1份,供方留存1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大业>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河南精灵犬业有限公司需方(公章):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地址:7型市北关浙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那马路708号-名科主长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1410500MA46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13613722377时间:2025年5月16日4合同编号:TGPC-2025-D-0210附件:河南精灵犬业有限公司委派教练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1王飞(主教练)男******************136137223772李艳强(助理教练)男******************18613723962教练职责1.培训期间,主教练和助理教练保证每天指导训练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时间28天/月,并全程在训练场跟踪指导训练或教室开展理论授课。2.2名教练对需方的学员进行搜救犬训练培训,根据科目及集训时间安排,制定教学训练计划,并提供训练教学资料,教练员前期根据集训需要,配合需方完成训练准备工作。3.应建立考评机制,培训期间定期对训练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模拟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存档备案。4.主教练、助理教练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需方的工作安排、任务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5.主教练、助理教练在培训期间爱护需方犬只,遵守职业道德,维护需方利益,服从需方的领导、管理和要求。6.针对所有参训人员建立培训人员和搜救犬档案,并根据训导员犬只情况,提供科学合理的训练建议。7.提供搜救犬技术专业理论课保障。8.需方参加全国比武竞赛期间,教练必须随队赴外地指导技术训练。9.培训期间,主教练、助理教练被犬只咬伤后,注射狂犬疫苗费用以及其个人他医疗费用,由教练本人或培训机构自行负责。10.主教练、助理教练在培训期间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由培训机构或教练承担全部责任。11.未经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授权,教练不得将培训期间计划、方案、进度、人员、犬只等情况对外公布。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搜救犬站训导员和搜救犬培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