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服 燃油车 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FW-ZJXD-4951
二、合同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FJFWZJXD-202505350901001017
四、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天山西路18号东侨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15980383062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9号
联系方式:189059327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燃油车-闽J0059警
1(年)
¥1,935.5800
¥1,935.58
按车辆保险框架协议的规定要求提供车辆保险以及理赔等服务,要收要求按照框架协议要求执行
2
燃油车闽J0057警
1(年)
¥1,892.9900
¥1,892.99
按车辆保险框架协议的规定要求提供车辆保险以及理赔等服务,要收要求按照框架协议要求执行
合同金额: 3,828.57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贰拾捌元伍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05月19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0218350001000002征集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合同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FW-ZJXD-4951甲方: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合同金额(元):3828.57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贰拾捌元伍角柒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车辆1:车牌号闽J0057警品牌型号思威牌DHW6458B(CR-V2.4)车架号LVHRE4800A5052360发动机号4052364座位数5保险类型商业险、交强险参保类型旧车续保商业险需求商业险需求: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10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共享、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10万标准保费(元)2,357.49无赔款优待等级系数-1自主定价系数0.5交通违法系数1商业险金额(元)942.99商业险起止时间2025-05-2000:00:00-2026-05-1900:00:00交强险金额(元)950交强险起止时间2025-05-2000:00:00-2026-05-1900:00:00单车小计(元)1,892.99-第1页-车辆2:车牌号闽J0059警品牌型号思威牌DHW6454B(CR-V2.4)车架号LVHRE489085053064发动机号2053066座位数5保险类型商业险、交强险参保类型旧车续保商业险需求商业险需求: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10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共享、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10万标准保费(元)2,463.97无赔款优待等级系数-1自主定价系数0.5交通违法系数1商业险金额(元)985.58商业险起止时间2025-05-2000:00:00-2026-05-1900:00:00交强险金额(元)950交强险起止时间2025-05-2000:00:00-2026-05-1900:00:00单车小计(元)1,935.58保费合计:3,828.57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贰拾捌元伍角柒分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天山西路18号东侨公安分局。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法定六、解决纠纷方式-第2页-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账号:1407002609005000401开户行:工商银行宁德蕉城支行-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巫俊华甲方联系人:郭冬恒联系电话:15980383062单位地址:宁德市天山西路18号2025年05月16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郑静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银行账号:1407002609005000401乙方联系人:郑晨熙联系电话:18905932700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9号2025年05月16日-第4页--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保险服 燃油车 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