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资经营评价 国资经营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142025000081-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
三、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08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8-83917991
供应商(乙方):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方式:010-655422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服务
1(项)
¥392,000.00
¥392,000.00
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等最新要求(如有)。
合同金额: 3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项目合同.pdf
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20日
H120050506166016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081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项目政府采购合同d2025年05月合同编号:2025-XDGZPJ-001签订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807室签订时间:2025年5月99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供应商(乙方):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081)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区属国有企业战略支撑功能、惠民服务保障能力和市场化经营质效,系统分析等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立足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总体要求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从“小切口改革”和“长远发展规划”两个维度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改革转型。甲方开展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选择乙方提供2025年国资经营评价服务。本次采购项目评价对象为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含实际控制、委管企业)、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含实际控制、委管企业)。第二条服务内容1、乙方需成立工作组对甲方指派的项目进行评价。2、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乙方拟派的服ar务团队人员应当与乙方响应文件承诺人员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Z且拟派驻岗位配备人员需根据甲方要求在履约时间内每天到岗、签到,接受甲方考核,直至项目所有内容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第三条服务要求1、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签订合同后50个工作日。2、资料范围2.1与评价项目相关的各类财务资料及电子数据。2.2评价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3、工作责任乙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价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完成对所分配项目的评价工作,并完成档案装订等工作。4、工作机制甲方与乙方之间建立保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4.1建立保密制度乙方在参与评价工作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无限期《保密协议》,乙方必须对所有与评价项目有关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如:评价项目名称、涉及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取证记录及相关资料、报告、总结、实施情况、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评价过程中获取的所有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等,并承担因泄密产生的一切后果。如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约定,造成泄密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2建立定期沟通制度乙方定期(具体按照甲方有关要求执行)将参与评价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需要协调的事项等。4.3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①乙方应明确“参与评价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甲方应明确“参与评价工作”的固定联系人。4.4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问题等,项目小组的负责人应立即向甲方指定的项目固定联系人报告。5、乙方的工作职责5.1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委托项目的评价工作;5.2应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评价实施方案,做好工作底稿、取证记录、调查了解记录的编制,收集保存好评价资料;5.3应编制评价报告;5.4应完成评价档案的整理、装订工作;5.5应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6、评价方法乙方在工作中可以按照规定采取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方法。7、对评价工作的要求7.1保证工作进度乙方按甲方对评价项目时间进度和评价内容的要求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确保评价项目按期完成。7.2保证评价质量乙方按照评价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发现的问题,确保评价内容全面实施。8、对乙方的要求8.1为了控制风险,保证评价报告的质量,甲方可向乙方就有关事项提出工作要求,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8.2为了保证评价工作进度,乙方应及时就评价工作进度、重大事项等向甲方沟通;8.3乙方应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甲方;8.4乙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评价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8.5乙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评价资料及时报送甲方(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经验收合格后完成档案装订工作;8.6乙方必须遵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因违反该纪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权承担,与甲方无关;8.7乙方对安排的工作人员在参与评价工作中的安全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8.8乙方应保证工作过程及工作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服务成果满足甲方有效使用要求;8.9因考虑到项目特殊性,保证甲方后期工作开展中的公平、公正,乙方需承诺本单位不是香投集团或新投集团内部评价乙方库内的乙方,并且成交后公平、公正的开展评价工作。9、执行标准9.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的执行;9.2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10、评价目标进一步规范管理国有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推动新都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效能整体提升,加快推进区属国企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区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11、评价服务成果评价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出具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评价报告。甲方认为乙方提交的评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善。乙方的成果形式全部以以电子和纸质文档资料提供。通过评价,针对下列方面发表评价意见,包括:11.1企业对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的支撑情况;11.2企业在项目投资、资产运营方面的情况;11.3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情况;11.4企业资本运作情况;11.5企业主责主业及其竞争力情况;11.6全面梳理企业存在的弱项和短板,结合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提出合理化改进提升建议;11.7立足评价发现结果、结合国企改革相关要求,提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工作建议。第四条考核标准考评指标考评内容考评标准分值服务时效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得10分,每推迟1天扣2分,扣完为止。2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得10分,每推迟一周扣5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严格按要求出具报告,报告全面透彻,问题定性准确,建议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报告基本框架规范、内容要素完整、表述清晰、数据准确,得20分,缺1项扣5分。50分报告能找准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的,得30分,问题未找准,建议不可行,发现1处扣5分,出现重大差错的,扣10分。未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的,扣20分,提出的建议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不具有可操作性,扣10分。服务态度服务态度较好,能准确把握业务相关的财政政策,能正确处理各方关按照服务方案承诺配备人员的,得5分,未按承诺配备的每少1名扣2.5分,未按项目对应安排人员并擅自变更的每次扣2.5分。30分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沟通的,得5分,擅自作出政策解释,造成一定影响的,扣5分。现场情况工作底稿资料完整,得10分,资料资系不齐酌情扣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资料的归集和移交工作的,得10分,未完成酌情扣分。合计100分里点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合同金额人民币392.000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圆整)。2、付款方式和时间:2.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50%合同款项作为项目开展资金;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经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50%合同款项。2.2乙方考核低于80分的验收不予通过,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整改不合格的,每次扣除5000元。2.3本项目实际参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评价服务要求的服务时间,若项目提前完成并验收合格,经双方协商实际参与服务时间可低于要求的评价服务时间。第六条履约验收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同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分为2次,按照初验、终验两个环节进行验收。甲方按照终验考核标准的要求及其他甲方所认为必须的验收材料(考核低于80分的验收不予通过)对乙方进行最终验收。初验: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所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集合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定岗、定编、定责初验,初验合格后才能按合同内容履行服务。终验:乙方已提供了全部服务及完整的电子和纸质资料,向甲方提出终验申请,甲方按照终验考核标准及所需材料组织验收。考核达到80分以上的验收通过。第七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项目服务范围内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项目服务所配备的人员、设备数量,有权定期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项目规定的配置人员要求乙方及时更换。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有权对方合同履行期间的不诚信、违法违约等行为予以曝光通报。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全面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管理,按照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出具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台法性负责。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管理派出人员在评价工作中行为,依法并遵守相关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4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服从甲方工作调整。6、项目服务期内如果发生己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行政罚款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7、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并执行合同及附件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若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本合同总服务费用为上限赔偿损失。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以合同为上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过本合同总服务费用的金额以司法判定为准。3、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对甲方下达的书面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当对甲方已支付但尚未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服务费全额退还之外,还应当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代违约方赔偿(或支付)第三方的全部款项,以及因合理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最终以仲裁和司法判定为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专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项目考核表甲方(盖章):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25MB1584087Y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8楼联系电话:028-83917991户名: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户名: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账号:511899991010003133890签订日期:2025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有办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4610819X4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富华大厦A座8层联系电话:010-65542288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0310182300107996签订日期:2025年3月19日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资经营评价 国资经营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