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有机叶面肥 无人机喷施叶面肥作业采购合同公告(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共和县科学技术协会)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0M7031620254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嘉世公招(服务)-2025-007
四、项目名称:2025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本级)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民族路7号
联系方式:0974-8522498
供应商(乙方):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街道新城社区8组23号
联系方式:135586537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服务)包七 数量:1.00 单价(元):815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2025年7月31日底完成(具体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815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2025年7月31日底完成(具体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货物)包七中标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嘉世公招(服务)-2025-007.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服务)包七采购合同编号:QHJS-2025-007合同金额(人民币):815900.00元采购人(甲方):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盖章)中标人(乙方):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4月30日(2025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服务)包七)采购项目(青海嘉世公招(服务)-2025-007)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青海嘉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包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七有机叶面肥5L/桶820桶300.00元/桶246000.00元七无人机喷施叶面肥作业50ml/亩82000亩6.95元/亩569900.00元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大写)815900.00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1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上缴合同总价款3%(大写:贰万肆仟肆佰柒拾柒元整,小写:24477.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柒佰柒拾元整,小写:244770.00元)作为预付款,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壹仟壹佰叁拾元,小写:571130.00元。剩余金额按具体供货进度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3%)计(大写)贰万肆仟肆佰柒拾柒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一(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服务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2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服务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安装调试完成后三个月内不满足甲方教学要求,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3科技局农格甲方(盖)实乙方(盖章):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边1刘越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账号:640268076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街道民族路7号新城社区8组23号联系电话:0974-8522498联系电话:13558653795签约时间:2025年5月16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青海嘉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1时间:22年月2日4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1有机叶面肥西安德农5L/桶西安德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20桶300.00元/桶246000.00元1年2无人机喷施叶面肥作业/50ml/亩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82000亩6.95元/亩569900.00元1年投标总价大写:捌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小写:815900.00元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即华(签字)2025年04月30日33廉政合同甲方:(全称)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乙方:(全称)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6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3.7未经甲方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建设方面的评价、信息。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1条、第2条规定的,甲方将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包括调岗、降级、降职,以至解除劳动关系等,视情节轻重而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5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1条、第3条规定的,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乙方通报、解除合同、1~3年内不得进入辖内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2024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服务)(第二次)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贰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甲方: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乙方: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公章)刘越是签约代表人:(签字、签约代表人(签字)H联系电话:0974-8522498联系电话:135586537952015年5月16日36安全协议甲方: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乙方: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了保证2024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服务)(第二次)项目安全有效实施,依据《青海省政府采购法》合同书中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安全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安全协议: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合同安全文明实施。二、乙方负责供应货物交付验收前的调装、人力、运输、装卸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并按甲方要求安全到达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装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三、乙方提供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四、其它安全方面的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五、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乙方(盖章):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5月16日37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致: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我司针对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共和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服务)包七(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嘉世公招(服务)-2025-007)招标项目,在此作如下承诺: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31日底完成(具体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免费质保期:1年。产品承诺:此项目所供应的产品都是合格产品。质量承诺:我公司对此次供应的产品质量,按业主提出的要求,把好质量关,达到规定的要求。响应时间:自接到客户电话30分钟内响应,需要现场解决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管理措施:将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在公司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全过程,监控与管理。售后服务承诺:公司将按照投标文件所提到的售后服务方案,兑现承诺,我方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按照需要方要求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若贵处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方可与贵处协商,确保及时满足贵处的需求。技术培训:自和同签订当日起,我公司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前往各村点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针对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用量进行科学和专业的指导培训,详细解读施肥技术。投标人:成都泽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P华(签字或盖章)2025年5月16日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有机叶面肥 无人机喷施叶面肥作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