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年度检测、竣工检测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维修 消防逃生屋租赁 培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准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91101000020997786
五、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5112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年度检测、竣工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维修
详见附件

1.0
3820
382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建丽
联系电话:17709900262
传真:/
地址:南新路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社区消防演练合同3820(1).pdf

迎宾街道汇福社区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511203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汇福社区居委会供货商(乙方):新疆准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准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准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准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消防逃生屋租赁1套(包含毛巾80条)无无无1套28202培训服务无无无1次1000合同总价(元)3820二、服务条款由乙方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演练消防逃生屋1套、理论知识培训1次,逃生屋送至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活动开始前由培训老师对消防安全知识及逃生过程进行专业讲解。具体内容如下:1、培训内容:火灾警示案例分享;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操作规范;家电日常维护常识;应急处理流程;逃生原则;家庭消防灭火器或灭火毯等工具的使用方法;逃生通道演练注意事项等,未尽或不妥之处现场可进行调整。2、培训时长:整场活动分为逃生演练和理论知识培训两个模块,其中逃生演练1场、理论知识培训1场,活动共计3小时。3、培训标准:演练和理论知识培训均需符合国家或地方消防法规要求。4、总费用:逃生屋租赁共2820元(内含毛巾80条)、培训费1次1000元,共计3820元。三、双方责任:甲方责任:提供宽阔的培训场地,避免在演练时因场地狭窄或人员拥挤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配合乙方进行场地安全检查;组织相应人数的居民按时参加,配合乙方完成演练培训活动。乙方义务:配备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老师对消防安全知识进行理论培训,消防培训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规定,确保培训过程操作合规,避免安全隐患;如在操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人员受伤或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另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附件。四、付款方式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8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五、交付方式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2、租赁期:合同签订3个自然日内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单位4、收货人:周建丽;联系方式:137099054565、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汇福路21号六、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逃生屋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服务市场)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七、租赁与售后服务1、租赁期1天,乙方承诺所售服务及附含货物,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1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2、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租赁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24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八、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标准提供培训(如内容不符、师资不达标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费用的全额。2、乙方没有按服务市场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克拉玛依区商行克拉玛依市本级(服务市场)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服务市场)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1)本合同;(2)电子卖场(服务市场)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3)投标文件;(4)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新疆克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南二地址:汇福路21号路1405-1号电话:0990-6629212,电话:0990-636728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角支行,玛依市石油分行账号:3003024529000038849,账号:107012131260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年度检测、竣工检测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维修 消防逃生屋租赁 培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