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225210200018598-XM001-003
二、合同名称: 西城公安分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9包)
三、项目编号: 11010225210200018598-XM001
四、项目名称: 西城公安分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城分局(本级)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9号
联系方式: 83995484
供应商(乙方): 北京三永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西城公安分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60.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09包合同.pdf

合同编号:******西城分局西城公安分局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第09包:指挥中心及应急通信车、公安网网络设备、电台维护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甲方:******西城分局乙方:北京三永华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西城分局西城公安分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第09包:指挥中心及应急通信车、公安网网络设备、电台维护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甲方:******西城分局乙方:北京三永华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城中标通知书北京三永华通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公司组织的西城公安分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招标编号:ZC-FW-258214Z)公开招标采购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09包:指挥中心及应急通信车、公安网网络设备、电台维护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600,000.00(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请贵公司接此通知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此通知。注: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1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货”),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1637号)。有窗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18版本号:GAJ-XXHXTYW-2.0******西城分局西城公安分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第09包:指挥中心及应急通信车、公安网网络设备、电台维护运行维护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甲方:乙方:******西城分局乙方:北京三永华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能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年月15日日期:205年5月15日甲方:******西城分局地址:西城区二龙路39号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北京三永华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B座8层08C室联系人:周亮联系方式:1821013825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23004K开户行:工行增光支行银行账号:02002472092000202214一、总则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本合同组成:(1)本合同全部条款(2)维护设备清单(附件1);(3)运维团队人员表(附件2)(4)合同保密协议(附件3)(5)安全文明施工协议(附件4);(6)保密协议(附件5);(7)其他:无;;(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协议(如有);(9)采购文件(如有),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政府采购文件;以及直接采购、询价、遴选等文件。二、合同标的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分局202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第09包:指挥中心及应急通信车、公安网网络设备、电台维护提供运维护服务,保证甲方系统平稳运行。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价格与支付:1.合同总价本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小写:16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2.支付(1)本合同签订完成,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30%,即首付款人民币小写:48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后2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20%,即第二笔款人民币小写:32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维护期满,在所有工作任务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50%,即尾款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2)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支票。(3)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4)服务过程中检查出设备、备件损坏需要更换配件、设备所产生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5)维修过程中线缆、管材等低值耗材费以及设备原厂上门维修、升级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等以甲方获得经费审批为准,经费未及时审批及拨款的,甲方可根据经费批复视情况调整付款时间及比例,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承诺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乙方义务。3.税金本合同的合同总价为含税价。64.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供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此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12个月。四、运维技术方案1.运维服务内容清单(1)分局指挥中心弱电系统分局指挥中心弱电系统是指挥中心日常办公所需的应用与服务,其中本包内的指挥中心弱电系统包括:有线调度系统、无线调度系统、可视指挥系统等多个部分组成。详见《分局指挥中心弱电系统设备清单》。(2)分局应用网络分局应用网络包括公安网和互联网,是所有应用系统的基础;西城分局公安网络分为两个核心节点,共有3台核心交换机,分别位于西城分局北区核心机房和西城分局南区核心机房。北区核心机房包括2台核心交换设备,下联分局业务单位、北大院业务单位和西城北区各个派出所。西城分局南区1台核心交换机,下联分局南区业务单位和南区各个派出所。分局现有10条链互联网专线接入,通过路由及交换设备分配给各个部门及单位使用,所涉及设备包括路由器、上网行为管理器、网络准入设备、核心交换机、分局接入交换机设备、各单位汇聚交换机。详见《分局应用网络设备清单》。(3)应急通信车及指挥车通信系统分局应急通信车及指挥车主要负责勤务期间作为临时现场指挥办公场所使用,为了使用期间车辆通信系统正常使用,需要定期巡检以及每次使用前的调测;本包内的车辆为:1辆应急通信车,1辆大型指挥车,1辆小型指挥车,1辆卫星车,包含主要通信设备:静/动中通卫星天线、卫星调制解调器、光端机、复用器、高清编解码、摄像机、会议终端器等应用设备。详见《应急通信车及指挥车设备清单》。(4)北斗定位设备7分局警用车辆安装有北斗定位设备,车辆出行移动均有相应轨迹;本包内有150台BD/GPS车载定位终端,安装在各单位警用车辆上。详见《北斗定位设备清单》。(5)分局无线电台无线电台作为警用专业通讯设备,是日常执勤中必备设备。目前分局无线电台中有2745部(手台、车台及基地台)需要进行维护。详见《分局无线电台设备清单》。(6)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主要应用为应急图传、对讲;西单及大栅栏区域民警及安保人员作为日常使用;其他各单位也配发有相应终端,作为专业应急图传终端使用;系统包括:核心服务及各单位终端设备。详见《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设备清单》。(7)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设备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设备主要应用在分局警用车辆上,中心和本地都可录制和调看车载摄像机图像。详见《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设备清单》。(8)检测服务对维护范围内所有设备,供电,连接线缆,设备性能等关键指标,进行每三个月一次检测服务,以此保障设备的运行可靠,对可能出现故障隐患的设备进行标注,并告知用户,同时准备替换备件,按用户通知时间进行替换服务。(9)数据备份服务对维护范围内所有设备,有数据存储业务的设备,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数据备份,介质可以为光盘、U盘或用户指定的其他方式,并做好登记记录,如遇到设备损坏,数据清除等情况,可以通过最近一次的数据备份进行数据恢复,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业务运行,保证数据及时性。(10)除尘服务对维护范围内所有设备进行一次除尘服务,除尘时间按甲方指定时间,对外壳可以进行移除的设备进行内部除尘操作,减少板卡尘土附着,确保设备散热正常。(11)备品备件管理8配备足够的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主要储备比较重要而损坏后不易快速修复的设备,备品、备件应包括:电台相关配件、网络交换机、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图传终端等种类的备件,其库存量应当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状况进行动态更新,其备品备件量按照不少于项目设备10%,其主要核心设备备品备件按照一比一配备。2.服务要求服务目录服务内容巡检要求(1)每月应对分局指挥中心弱电系统主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指挥中心业务正常,各设运行状态正常;并将巡检情况及运行记录向甲方进行汇报确认。(2)每月应对分局应用网络核心及各个汇聚节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确保分局应用网络设备运行状态正常;巡检期间需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测工作,做好记录,并将巡检情况及运行记录向甲方进行汇报确认。(3)每个月应对应急通信车及指挥车进行设备巡检及测试一次,以保证应急通信车及指挥车通信系统的稳定正常使用:并将巡检情况及运行记录向甲方进行汇报确认,日常配合甲方的勤务需求跟车值守。(4)每季度应对北斗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供电、线路、上传信息状态,保证北斗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巡检期间需做好巡检记录,将巡检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确认。(5)每个季度应对手持电台进行一次巡检和电台ID核对工作,检查手台外观,按键,信号,通话质量;每个月应对基地台和车载台进行一次巡检工作,检查电台的供电、按键、线缆、外置设备;巡检期间,做好巡检记录,将巡检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确认。(6)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每月应对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进行设备巡检,巡检期间应做好巡检记录,并将巡检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确认。(7)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设备每月对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设备进行巡检,巡检期间做好巡检记录,并将巡检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确认。维护保养要求1)日常维护:乙方应对分局指挥中心弱电系统主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指挥中心业务正常,各设运行状态正常;并将巡检情况及运行记录向甲方进行汇报确认。2)巡检故障:终端如有故障,需要使用单位将其送到甲方,由甲方进行报修,不得私自维修。3)报修故障:在用电台出现故障,由甲方方负责报修,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应由专人现场维修或取走修理。对已送修电台要及时处理,除主板损坏可作报废外,外壳按键等须保持完好。维修完后确认正常使用送返。4)乙方应提供车载台移动安装服务、基地台移位上门服务、天线外扩、线路整改及迁移或整改时造成的附件损坏更换。定期巡检主要针对基地台与车台外观是否完整满足要求,设备的供电,连线,外置设备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检查设备开机后显示是否正常,对讲通话测试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对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系统、有线指挥调度系统的软件进行一次检测服务,确保系统软件可用性;6)乙方在服务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合理使用需求对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升级或修改1次。7)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在巡检期间对相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查看设备的,供电、线缆、标识、外观、按键、状态指示灯、设备实际运行状态进行维护保养8)设备硬件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运输、安装、调试费用,由乙方单位承担。故障恢复要求(1)本次项目内的系统和设备一旦发生故障,维护单位应在15分钟内做出响应,一般性故障应在0.5小时内排除修复。(2)若因设备硬件损坏或者第三方因素导致无法第一时间恢复的,应提供故障说明。(3)涉及到电台,手持终端等维修后需要相应部门重新写频、授权或鉴权(时间周期较长)的设备,应详细记录送修时间、送修人员、故障原因、领取时间、领取人签字,确保维修完成归还送修人。(4)对设备进行维修服务后,详细填写运维故障处理单据。维护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解决时间、维修人、甲方意见、甲方签字等项目。维护驻场要求针对本项目常驻工程师3人,驻场人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具有十年工作经验的网络工程师,工作日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进行24维护驻场要求小时值守。重大活动安保值班要求在各类安保活动或假日期间,维护单位应按照甲方要求,设立应急维护小组,安排人员进行驻地值守或为特殊任务加班,值守期间应专项专人负责,所有保障人员不得交叉复用,确保需要值守的岗位人员到位。(1)应急通信车及应急指挥车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应至少安排2人进行值守服务,如果车辆全部出勤,则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安排相应人员。(2)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应至少安排2人维护分局应用网络,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维护工作。.(3)分局指挥中心弱电系统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至少安排2人进行24小时驻场保障工作。(4)北斗设备及分局无线电台维护工作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中标服务商应至少安排2人两辆车进行24小时处突准备工作。(5)分局警务应急视频系统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须根据甲方要求,中标服务商应至少安排2人进行现场驻场保障工作。(6)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设备警用车辆移动警务融合应用设备,中标服务商应安排2人随时待命,准备应急处突。以上人员不可复用。工作汇报机制乙方安排驻场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按时向甲方交付各种维护文档和记录,包括日常巡检及维护记录、运维日志、服务月报等文档资料。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乙方应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即时通信软件等远程支持服务方式。应急服务乙方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并向甲方提交应急演练报告。技术支持乙方组织内应该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包括网络、主机、终端、电台等运维经验,并可以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规范的文档管理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认真填写巡检、故障等服务记录,并交甲方负责人签字,做好双方相关的来往规范的文档管理文件的存档工作。服务能力要求为了更好的完成维护工作,乙方需具备一些重大活动保障的经验和经历,具有维护相关软、硬件的研发能力、厂家技术支持等技术能力;维护的团队/工程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并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迅速发现问题原因并解决问题。参与本项目的维护团队不得少于12人并应满足如下要求:1)乙方需提供参与重大活动保障的证明;拟派常驻甲方现场的维护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且维护团队中至少有7人具备3年以上维护同类信息应用系统(相同行业、相同技术类型)的工作经验。由于西城分局网络和指挥中心各系统的重要性、复杂性与特殊性,投标单位维护人员需对西城分局网络结构、网络设备、指挥中心系统环境及系统应用分类熟悉,主要维护人员要求具有公安同类项目的维护经验以应对突发故障的处理和日常发现发生的问题能够快速解决;2)乙方维护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沟通理解能力,管理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和证书能够准确把握甲方的业务需求,管理人员内至少1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认可的高级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网络工程师资格证书;3)乙方维护团队需精通并熟练掌Cisco、H3C、华为等设备厂家的设备,维护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网络维护相关证书;4)乙方应具备各品牌服务器日常运维、LINUX操作系统、数据库维护等能力;5)为了保证软件维护服务的质量,乙方维护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有软件质量检验相关能力的证明或证书;6)为了保障分局无线电台正常维护,乙方维护团队中应至少有2人具备无线数字集群专业从业资格证明;7)针对分局指挥中心弱电系统,乙方应清楚各系统主要软件硬件设备的用途,软硬件的功能,以确保在重大节假日及重大保障活动中能及时提供服务,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服务规范乙方在维护期内,工作要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反馈、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流程操作。1)乙方现场支持工程师在进行现场处理故障工作时必须在保证数据和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并且必须遵守采购方的相关规章制度。2)乙方现场支持时出现暂时无法解决的故障或其他新的故障时,应告知甲方并及时上报负责人,寻找其他解决途径。3)故障解决后,乙方现场处理故障工程师应详细记录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和问题描述,并形成书面文档,必要时应向甲方介绍故障出现的原因及预防方法和解决技巧。4)清单要求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确系因损坏等原因而无法完全恢复的,乙方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人员值守服务1.投标单位在维护期内,向甲方派遣的技术保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日常安排不少于4名技术人员提供7×24小时现场值守服务,随时响应甲方维护要求。每年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节假日、各类安保等重大活动、恶劣天气、重大勤务期间,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派遣骨干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值守服务。2.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值守期间需严格履行维护职责。投标单位现场值守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软硬件知识,熟悉甲方的公安网、互联网的网络结构、指挥中心各应用分布和使用情况,确保能够及时处理故障及问题。3.投标单位应提供在维护期的总体计划和详细服务人员名单,确定售后服务专业队伍的联系人、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4.投标单位在维护期内向甲方派遣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保障人员必须实行实名制,将人员名单、手机号码报甲方备案。投标单位对售后服务人员、技术保障人员进行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如若投标单位自行更换人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投标单位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技术保障人员,投标单位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还需向甲方提交针对新售后服务人员、技术保障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料。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认真遵守中标服务商工作单位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2)认真遵守甲方对中标服务商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3)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的敏感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敏感信息。4)任何情况下,不将甲方的敏感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5)在没有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敏感信息。6)因本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甲方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项目实施相关人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7)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8)保证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该项目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敏感信息的相关人员承担如同项目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9)人员离岗时,对仍具有敏感、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10)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措施1.对运行维护质量未达要求的,按以下办法处罚(违约处罚金从乙方合同尾款或质保金中扣除)(1)本次项目的系统和设备一旦发生故障,维护单位未在15分钟内做出响应,或者一般性故障未在0.5小时内排除修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总额5%。(2)在各类安保活动或假日期间,维护单位未按照甲方要求,设立应急维护小组,未在现场设立应急维护技术人员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总额5%。(3)在各类安保活动期间,维护内容发生一般故障,且对安保工作造成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总额5%。2、累计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扣除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1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于维护服务相应不及时、维护工作失误等情况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143.运维服务方式(1)培训:乙方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对甲方系统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2)系统运行状况检查:乙方负责对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运行状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按照运维流程开展工作。对设备在线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定期通报甲方。(3)电话服务:乙方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服务热线号码18210138256,提供故障保修和技术咨询等电话支持服务。(4)现场服务:甲方系统用户在提出服务请求后,乙方在电话服务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应及时提供现场服务。(5)定期访问最终用户:乙方定期调查用户系统使用情况,了解系统环境的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检测,对存在的潜在安全或故障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6)进行服务记录和评估:乙方对所有服务的实施情况全部进行记录,并对服务记录定期汇总和分析,生成分析报告。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到闭环处理,确保系统故障、客户服务要求及时获得处理。(7)机房巡检:乙方定期对机房设备进行巡检,提供巡检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问题和结果及时告知甲方。(8)驻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驻场服务。其中:5天×8小时驻场人员3名,7天×24小时驻场人员1名。(9)乙方负责本项目维保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10)运维服务期内,如遇运维设备与设施等运维项目数量增加,乙方应按照增加后的总数量提供运维服务,运维费用仍维持合同金额不再增加。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5(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3)甲方有权对乙方运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运维人员。2.乙方的权利义务(1)设备维护:负责合同内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的维保服务,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并按安全规定进行设备的故障处理。负责设备维护、修理、更换、故障处理工作,对设备故障处理进行归类、总结、分析。乙方维修设备、部件返回时间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时间。其中,损坏的存储介质须交由甲方统一保存,乙方不得回收。设备一般不带出甲方单位进行维修,特殊情况的,须经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带出甲方单位进行维修。在甲方的协助下建立与各系统原厂商服务沟通机制。负责提供合同内设备运行维护、系统诊断、性能检测所需要的软件。按时提交故障处理、集中巡检、备品备件、培训等资料,对最终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负责。(2)定期巡检:每月开展定期巡检,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和隐患排查,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向甲方提交改进措施,持续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巡检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改进建议和措施,经乙方项目经理审核后报甲方项目负责人。每次巡检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设备台帐和技术台帐,按甲方的要求对运行情况进行系统诊断,并形成巡检工作记录,记录巡检人员、内容、结果等内容。(3)服务管理:16按照安全分区、所属系统、设备类型等属性进行分类,对系统承载的业务进行梳理,根据系统和设备承载的核心业务及安全生产规定对设备的服务需求进行分类、定义,按现场需要制定服务措施和进行备品备件储备,确保巡检等服务质量提升。配合甲方对服务工作与日常工作进行整合,配合对项目管理与服务流程进行持续优化工作。(4)系统及管理平台应用软件维护服务乙方提供系统及应用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安全性设置;系统出现故障后,1小时内解决系统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5)乙方确保维保人员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否则应及时更换。六、运维服务验收1.日常服务考核对于日常巡检任务,乙方应填写巡检记录留存;对于日常维修任务,乙方应编制维修记录留存。2.阶段性考核乙方应编制运维月报,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维人员出席统计、运维工作任务统计、运维状态汇总及故障处理完成情况、运维工作计划等。3.年度考核乙方应在运维合同服务结束后15日内提交运维工作年度总结,报送甲方确认,由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本项目验收文件。4.项目终验项目运维期结束后,由甲方组织开展项目终验评审会,按照合同约定的维护要求和17标准,对运维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出具最终验收报告。七、违约与解除1.对运行维护质量未达要求的,按以下办法处罚(违约处罚金从乙方合同尾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本次项目内的系统和设备一旦发生故障,维护单位未在15分钟内做出响应,或者一般性故障未在0.5小时内排除修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总额5%。(2)在各类安保活动或假日期间,维护单位未按照甲方要求,设立应急维护小组,未在现场设立应急维护技术人员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总额5%。(3)在各类安保活动期间,维护内容发生一般故障,且对安保工作造成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总额5%。2、其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3、累计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扣除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1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于维护服务响应不及时、维护工作失误等情况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八、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不可抗力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18这些事件包括:战争、水灾、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事件。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合同的期限将相应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日历日内,将有关证明文件直接送达甲方。3.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延续90日以上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本合同的协议。十、其它1.转让与分包。本合同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3.合同修改。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法律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6.其它约定条款: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一、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与19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4份,乙方4份,具同等法律效力。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