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结构检测及房屋鉴定服务 结构检测及鉴定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2025)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救治三区和女三区结构检测及房屋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救治三区和女三区结构检测及房屋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4553525122505120247
项目业主: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服务机构: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救治三区和女三区结构检测及房屋鉴定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1004553525122505120247
合同总金额:
¥67,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1.检查房屋地基基础的基本情况,地基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2.检查建筑物上部结构所采用的结构形式、所用材料、建筑物内部及其外立面完损情况,进行结构等级评定; 3.提出对房屋外立面、建筑物内部、地基基础损坏的处理建议; 4.编制救治三区和女三区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每栋一份独立报告); 5.★每栋建筑物鉴定点需配置1块约16*12CM鉴定标识牌,载明鉴定编号等相关信息。
合同附件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救治三区和女三区结构检测及房屋鉴定服务合同.pdf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2025-05-27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救治三区和女三区房屋结构检测及鉴定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救治三区和女三区房屋结构检测及鉴定服务项目甲方(委托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乙方(受托方):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州市签订日期:2025年5月21日1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救治三区和女三区结构检测及鉴定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00455352512G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东秀路143号联系方式:020-86441552法定代表人:周有才乙方(受托方):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455352758U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9号15-18楼联系方式:020-83250212法定代表人:骆建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安全结构鉴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所鉴定房屋的概况及鉴定原因鉴于甲方辖内部分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等相关问题,为了解该房屋的现状,甲方委托乙方指派鉴定人员对甲方院内2栋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结构鉴定,具体鉴定内容以附件清单和双方协商一致内容为准。二、乙方房屋鉴定的工作内容1、资料调查2①房屋建造年代、房屋朝向、建筑面积;②房屋结构类型、房屋的使用材料;③房屋使用过程中的修缮情况,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及受灾情况等;④房屋的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状况(荷载历史)2、房屋地基基础的基本情况,地基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3、检查建筑物上部结构(包括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和连系结构)局所采用的结构形式、所用材料、及其安全情况。4、房屋危险状况评定解释说明。5、提出对房屋损坏的处理建议。6、完成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每栋一份独立报告,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扫描电子版)。鉴定报告应当符合如下要求:报告内容应完整,与建筑物现状情况相符,满足监管平台备案要求;需载明该栋建筑物框架、砖混等结构性质;明确建筑物安全等级,提出明确的建筑物修缮建议。报告移交甲方后,报告及有关数据信息由甲方所有并管理。7.每栋建筑物鉴定点需配置1块约16*12CM鉴定标识牌,载明鉴定编号等相关信息。三、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其及其技术人员具有完成本合同鉴定工作的相应资质、能力和设备。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房屋安全结构鉴定的要求,委派满足本房屋安全结构鉴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结构鉴定。2、按时完成鉴定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建(构)筑物的《房屋3安全结构鉴定报告》,保证鉴定报告的合法、有效、全面、真实性。3、乙方应确保工作质量,若因弄虚作假等自身原因导致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退还全部鉴定费,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索或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四、甲方责任1、配合乙方鉴定人员入屋检查。2、提供该建筑物的基本情况。3、按时支付鉴定费。4、接收乙方提交的鉴定报告,并及时对报告进行验收确认。五、鉴定收费及费用的支付时间1、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工作内容数量(栋)费用合计(万元)救治三区和女三区结构检测及鉴定26.7备注1.费用包含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2.以上费用含税包干价。3.以上合计费用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任务全部费用,对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2、费用支付(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首期款:合同总价的50%,即¥3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伍佰元整)。(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安全4结构鉴定成果资料及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3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伍佰元整)3、甲方开票信息单位抬头: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纳税识别号:12440100455352512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东秀路143号电话:020-86441552开户银行:工行东风西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6020781192000618154、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单位税号:91440101455352758U开户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草支行账号:8002145666093005、如需开具红字发票,必须符合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并向乙方提供重新开具发票的证明文件,乙方应按照所属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若因甲方原因遗失增值税发票,则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出具发票遗失说明书澄清乙方责任,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不得以发票丢失为由延迟或拒绝向乙方付款。六、工期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具备现场工作条件、相关资料的前提时,5乙方应在2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并提交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七、保密条款乙方做好鉴定保密工作,所有鉴定资料、图片,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泄密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约定,泄露保密事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泄密责任。乙方对保密信息所负的义务和责任始于本合同生效,并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直至保密信息成为公共领域的信息。八、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未按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鉴定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百分之五。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甲方在约定付款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因财政支付延期的,支付期限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2、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完成鉴定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建(构)筑物的《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每逾期一日扣1000元的合同鉴定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百分之五。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鉴定费,此外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6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开展鉴定工作,或提交的鉴定报告出现任何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若乙方自甲方提出的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其他任何方式委托第三方实施本合同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形之外,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按相应的费用,并按照本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鉴定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与政府行为免责条款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7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2、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任何一方因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十、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争议事项的解决不影响非争议事项的履行。权利人为实现权利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合理费用等)均由败诉一方全额承担。十一、通知与送达双方确定,与合同有关的材料或通知的送达均以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为准,任何一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或联系人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按未变更地址送达视为有效送达,无论该文件是否退回或被拒收。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联系人:陈伟明,联系电话:020-86441552,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东秀路143号,联系邮箱:jj36006357@163.com。乙方联系人:吴云训,联系电话:19927735950,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15-18楼,联系邮箱:8695221568@qq.com。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完成鉴定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及甲方付清所有鉴定费用时本合同执行完毕。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各执叁份,乙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乙方(盖章):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uv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东秀路143号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9号15-18楼电话:020-86441552电话:020-83250212签订日期:2025年5月21日签订日期:2025年5月21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构检测及房屋鉴定服务 结构检测及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