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消费展汉中展馆搭建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2025)
一、合同编号:HT-汉中市-2025-00133
二、合同名称: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文旅消费展汉中展馆搭建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汉中市-2025-00213
四、项目名称: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文旅消费展汉中展馆搭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1567号
联系方式:09162996561
供应商(乙方):陕西丝路擎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4楼4-05
联系方式:138928792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文旅消费展汉中展馆搭建
1(项)
¥280,000.00
¥280,000.00
具有相关展馆搭建资质,能够按要求完成汉中馆设计及搭建工作,并在布展期间做好维护及保障工作
合同金额: 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汉中展区设计搭建合同.pdf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2025年05月21日
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汉中展区设计搭建合同甲方: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陕西丝路擎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共8页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汉中展区设计搭建合同甲方(委托方):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受托方):陕西丝路擎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汉中展区的施工及展期维护、撤展等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展会名称: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2、展会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5日3、布展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日4、撤展时间:2025年5月25日5、展会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二、关于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交付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文旅消费展)B6展位,面积:208m;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5月20日前交工完毕;3、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此总金额为设计、制作、搭建、撤展费用;4、工程款结算:第2页共8页(1)工程撤展结束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5日内向甲方送达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乙方应在展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日内完成验收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支付相应款项;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修复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且由乙方承担一切修复费用。3)若甲方未对工程进行验收而继续使用乙方为甲方所制作工程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5、乙方开户信息:开户名称:陕西丝路擎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0208784049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郊支行三、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及义务:10(1)甲方可指派专人作为甲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2)甲方应在有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所需要的各项文字及图片资料,资料应与合同签订的内容相符,超出合同约定,视为增项。乙方不为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及内容负责;(3)乙方搭建施工完成后,甲方按照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和效果图进行场馆搭建验收;(4)甲方须按照本合同要求,在乙方按本合同履约的前提下,第3页共8页保证按时付清合同款;(5)甲方应负责本次展台搭建所需进场手续及向展览场馆缴纳的费用按时办理,并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到现场确认搭建位置及展台摆放方向,如甲方不能及时到达办理,应提前在合同附加条款内注明双方约定;(6)因甲方增项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布展时间延长,由此增加的加班费和搭建及材料费由甲方全部承担;(7)甲方向乙方租赁的展具(如视听音响设备、灯具、桌椅等)如在参展过程造成破损或毁坏,应向乙方按照原价值赔偿;(8)甲方承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片、文字、音源、视频等搭建布置所需素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的知识产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著作权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联权利。2、乙方权利及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签字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布展期间禁止未经甲方许可增加工程量或变换材料;(2)乙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搭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甲方追加项目或变更设计,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解决;(3)乙方必须拥有统一的措施和管理,遵守主办方或展馆的有关规定,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次搭建施工的管理协调,乙方本次项目现场负责人杜荣(联系电话18009296555);(4)乙方使用展具材料必须干净、整洁、无破损,施工必须第4页共8页按双方确认的要求搭建。若因乙方施工原因,展台无法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必须于参展商进场布展期间在展馆安排具有展览现场施工经验及专业资格的现场维护人员(含电工)配合甲方的布展工作;(6)乙方应对搭建的展台在展会期内负责各方面维护,配备音响师等必要的专业工作人员;(7)因甲方或组展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布展或造成搭建时间延长、误展、弃展,或展期推移,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继续执行本合同。由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8)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期间,应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因履行职务受到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根据法律规定解决;Y:02(9)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权益。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受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三方向甲方追究侵权损害赔偿的,甲方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保险费及差旅费等)。.四、设计版权归属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保护,第5页共8页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制造、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提供其他公司使用。五、违约责任1、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费用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2、甲方逾期未支付合同款项且双方协商未果,每逾期1天,按照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未结款项。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5、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解决。六、不可抗力条款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甲乙双方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取必要的第6页共8页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通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三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经双方对已产生费用发票进行核算,并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后在七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七、其它条款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的,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陕西丝路擎领信息科技甲方: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有限公司生:部绵信签字:报6101030257782合同专用章日期:20库5月19日期:205年5月19日第7页共8页附件:汉中展馆效果图漢中汉风古韵绿色循环家级见文化生态保护区T漢中又风古韵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恋保护区洋中一1锅色环金5)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旅消费展汉中展馆搭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