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考试智能巡查系统 考试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HT-白河县-2025-00044

二、合同名称:白河高级中学考试智能巡查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白河县-2025-00117

四、项目名称:白河高级中学考试智能巡查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向荣村一组
联系方式:09157821793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地址:兴安中路55号
联系方式:153326691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考试服务
1(批)
¥295,580.00
¥295,580.00
能够实现高考中考场智能巡查

合同金额: 295,5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9日至2030年05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智能巡查系统合同.docx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
2025年05月21日

[白河高级中学实时智能巡查系统采购安装]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百菏高级串学实时智能巡查系统采购安装服务项目]甲方:[白河高级中学]0006281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白河高级中学实时智能巡查系统采购安装]服务合同协议甲方:白河高级中学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周家沟口项目联系人:冯以勇联系方式:15129358808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地址:兴安中路55号项目联系人:项立勇联系方式:19909159511根据安康市教体局下发陕西省考试院【2025】2号文件、附件3陕西省考场实时智能巡查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学校需具有基于教育考试专网的智算大模型AI智能巡考能力。甲方委托乙方就[白河高级中学基于教育考试专网的智算大模型AI智能巡考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白河高级中学智算大模型AI智能巡考服务]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服务的内容:1.1服务的目标:[白河高级中学基于教育考试专网的智算大模型AI智能巡考服务项目]。1.2服务的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白河高级中学基于教育考试专网的智算大模型AI智能巡考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3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2.1服务地点:[白河高级中学]。2.2技术服务期限:[在2025年5月24日前施工完成交付]。2.3其他服务及售后服务要求依照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内容执行。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并共同协作。第四条支付方式4.1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小写[¥295580.00]元。4.1.1支付方式(1)2025年中考结束后,6月30日之前,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历日内向乙尚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2955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4.2乙方向甲方开具国家认可正规普通发票,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3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4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解放路支行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账号:2607065009022109342第五条保密5.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3]年内持续有效。5.6对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第六条协议变更6.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6.2协议签订后,项目执行内容需要变更、调整时,应办理相应的变更、调整审批手续,并协商确定设计变更、调整后内容价款计算方法和工期顺延等事宜。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7.1乙方完成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供现场支撑服务,并根据项目的推进提交相关成果材料]。7.2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项目达到使用条件]。7.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项目达到使用条件时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或者邀请有关专家、质检机构、代理机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须交接项目实施的全部资料,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验收须以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7.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技术服务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指定验收地点]。第八条侵权处理8.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8.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协议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8.3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项下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第九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9.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9.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2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0.3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各项责任之累积,不得超过协议总费用;乙方对甲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10.4除本协议第九条约定情形和法律规定外,乙方无须对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承担任何责任。10.5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应采取补救措施,如果造成其他损失,需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冯以勇]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项立勇]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12.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白河县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白河县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4.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其他相关事项为:15.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签订及其内容。S115.2任何与本协议相关但未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协议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其补充协议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准。15.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5.4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15.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和协议。15.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15.7本协议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采购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第十八条未尽事宜以询价文件为准。本协议附件为:服务内容、服务报价及服务清单。附件:1.服务内容总报价甲方:白河高级中学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20年5月L日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成网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d225年5月9S116109020037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试智能巡查系统 考试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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