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项目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PS37000000038000120250006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PS37000000038000120250006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
联系方式:51787685
供应商(乙方):山东蓝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社区A4-128号楼101栋
联系方式:132-556983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公益性文化展演活动组织与承办null119.819.8
购买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1
附件:
【合同】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项目合同.pdf
购买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项目合同编号:SDGPPS37000000038000120250006_001甲方(购买主体):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乙方(承接主体):山东蓝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俊艺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方(购买主体):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439号乙方(承接主体):山东蓝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社区A4-128号楼101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非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2、服务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一)3、服务地点:甲方指点地点4、服务期限:演出全部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第二条项目要求(详见附件二)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198000元)2、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一。3、乙方开户名称:山东蓝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万紫巷支行银行账号:1171514000000010158第四条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购买主体收到承接主体提供的符合购买主体要求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购买主体收到承接主体提供的符合购买主体要求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50%。购买主体付款以承接主体开具符合购买主体要求的合规发票为前提条件,如承接主体无法交付,则购买主体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五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收到乙方要求验收的请求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做出响应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意见。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1、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项目成果,该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及费用。3、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条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2、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四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无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无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无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济南市。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山东俊艺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山东蓝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社区A4-128号楼101栋电话:,电话:13255698355传真:,传真:0531-51673372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报价明细表序号分类项目名称金额1组织专家团队围绕展演活动主题对节目进行选拔、指导、排练、编导,拟定节目和串词。36630元2启动仪式开场、展演活动开场、情景剧《红色审计人的清廉坚守》音乐、大屏视频制作。29700元3场地、LDE侧屏,专业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77220元4服装、道具制作。14850元5各市演员排练、演出期间食宿。39600元服务费总计(含税)小写:198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附件二、项目要求一、项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红色文化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清廉机关建设要求,深入挖掘山东英烈文化资源的清廉元素,全面展示革命先烈爱党爱国、一心为民,追求真理、坚定信仰,不怕牺牲、英勇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丰富内涵,让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在红色教育中守初心、担使命,以英烈文化助推清廉机关建设,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二、项目说明充分运用“为英烈画像”、“帮烈士寻亲”等系列活动成果,依托英烈讲解员、老兵宣讲团、英烈文化宣讲名师库等骨干队伍,综合采取现场宣讲、情景剧、歌曲、诗朗诵等形式,打造一台约75分钟的展演节目,共举办5场红色文化进机关主题展演。三、服务要求1、演出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动;2、节目时间服从甲方安排;3、创意文稿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4、发生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使用、节目编排、现场演出、演出人员食宿、设备租赁及装卸、交通、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5、节目的制作权、使用权及其他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活动过程中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均无法律纠纷。四、其他要求1、乙方做好团队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均由乙方承担责任。2、服务期限:演出全部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色英烈文化进机关展演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