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验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20250501
二、合同名称:随州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三、项目编号:20250501
四、项目名称:随州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地址:随州市传媒中心11楼
3、联系方式:07223317469
4、供应商(乙方):湖北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6、联系方式:156715980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随州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525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1元
5、合同金额:5.2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2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随州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5]00259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8-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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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评审验收合同.pdf

随州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竣工验收服务合同甲方:随州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湖北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8月2日1项目名称:随州市2022-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竣工验收服务甲方(委托方):随州市农业农村局乙方(受托方):湖北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随州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2022-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经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技术服务的内容及方式(一)技术服务的内容:1.乙方受甲方委托依本合同约定,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质量标准》《随州市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指南(试行)》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定,对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申报甲方的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数17.72万亩,含1.5万亩节水灌溉。其中,新增建设11.72万亩,改造提升6万亩)初步设计文件组织评审,提出整改意见、出具评审可行报告。项目批复后,受甲方委托进行项目设计变更实地调查、出具附结论的设计变更评价、评审报告;2.乙方受甲方委托,依本合同约定,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湖北省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标准》《随州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指南(试行)》等规定,组织完成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任务数19.98万亩,含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批复建设面积20.13万亩,共计19个项目区)和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数17.72万亩,含1.5万亩节水灌溉。其中,新增建设11.72万亩,改造提升6万亩)的竣工验收。提交甲方实地验收报告,出具项目实地验收整改意见。甲方及时告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进行整改。乙方确认项目整改到位后,组织专家开展全面验收,专家组做出竣工验收结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交付甲方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技术成果;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对2022-2023年度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抽查等后续技术服务。3.完成《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编制、审查、调整工作及其他应甲方要求提供的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技术服务。(二)技术服务的要求1.评审(含项目设计变更评价,下同):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评审所需材料后3个自然日内,乙方技术人员进驻位于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现场开始评审服务。2.竣工验收:甲方向乙方提供齐备的竣工验收所需标准、技术规范等依据、验收材料,并在甲方联系人通知乙方开展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内,乙方技术人员进驻位于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现场开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验收专家组结论为不合格的,专家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确认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期限内整改合格的,再次依本合同3约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直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工作。3.评审、竣工验收依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需提供材料、工作流程及要求等内容详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随州市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指南(试行)》《随州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指南(试行)》。4.项目库编制、审查、调整:收集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省市县三级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技术审查,编制随州市项目库,并依规进行年度调整。(三)技术服务的方式:1.评审:乙方向甲方提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省农业农村厅报备相关材料等技术成果盖章扫描件;设计变更评价专家(技术人员)署名意见表(分项目)、加盖乙方公章的评价结论、评审报告等技术成果扫描件。2.竣工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验收报告、整改意见、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材料、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抽查2022-2023年度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相关材料等技术成果的盖章扫描件。3.项目库编制、审查、调整:乙方在规划编制中,应视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核对。项目库编制完成后,乙方应提供甲方相应图纸、位置图、项目库文本等技术成果,协助甲方做好随州市项目库上报备案,并依规进行年度调整。4上述评审、竣工验收材料盖章纸质件一式3份,分别交甲方、乙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1份;项目库编制技术成果以PDF或其他格式扫描件提交甲方,盖章纸质件一式3份,分别交甲方2份、乙方1份。第二条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7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陆仟元整)。其中,评审等费用(本合同中评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编制等服务费一并纳入“评审等费用”计算,不再单独列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编制费)222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捌百元整),2022年度竣工验收费318400.00元(大写:人民币参拾壹万捌仟肆百元整),2023年度竣工验收费25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肆仟捌百元整)。(二)付款金额及方式1.评审等费用的支付方式:(1)评审技术人员赴2023年度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核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评审费用总金额的30%,即6.68万元;(2)每一个县(市、区)项目全部通过评审、乙方出具评审报告等技术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评审费用总金额的22%,即4.9万元。3个县(市、区),合计14.7万元;(3)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且该年度项目全部申报竣工验收并完成《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编制、审查、调整等高标准农田建5设相关的技术服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评审费用总金额的4%,即0.9万元。2.2022年度竣工验收费用的支付方式:(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规划图、概算、初设报告)或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竣工验收费用总金额的30%,即9.56万元;(2)每一个县(市、区)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且验收专家组评定合格或以上等次,乙方出具实地验收报告、整改意见、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竣工验收费用总金额的16.5%,即5.25万元。包括随州高新区,共4个县(市、区),合计21万元;(3)乙方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项目抽查,抽查后2022年度所有项目竣工验收结论等级未降低,收到抽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竣工验收费用总金额的4%,即1.28万元。3.2023年度竣工验收费用的支付方式:(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规划图、概算、初设报告)或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竣工验收费用总金额的30%,即7.65万元;(2)每一个县(市、区)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且验收专家组评定合格或以上等次,乙方出具实地验收报告、6整改意见、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竣工验收费用总金额的22%,即5.6万元。随县、广水市、曾都区3个县(市、区),合计16.8万元;(3)乙方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项目抽查,抽查后2023年度所有项目竣工验收结论等级未降低,收到抽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竣工验收费用总金额的4%,即1.03万元。(4)项目库编制费用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条“评审等费用的支付方式”。(三)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之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税务发票及其他结算资料,开具发票须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负担。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合同费用支付给乙方。(二)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进行评审、竣工验收所需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三)积极配合乙方的评审、竣工验收等合同约定工作,特指定杨勇为甲方项目联系人,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确认。(四)甲方应将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等技术成果告知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五)如项目需要属地政府机关参与活动,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7(六)保证乙方所提交的本项目技术服务成果使用范围仅限于甲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等工作的需要。(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出具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技术服务成果。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在评审、竣工验收等服务中,应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安全、有序、高效。(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提供的评审、竣工验收标准及相关材料对本合同约定的评审、竣工验收对象进行评审、竣工验收,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据实编制技术服务成果。(三)对提供给甲方书面文件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性负责,并配合甲方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对随州市2022-2023年度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抽查等技术服务事宜。(四)乙方在评审、竣工验收中应“公平、公正、客观”,不得收受、索取本合同约定技术服务费之外的收入或利益。若违约,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民事责任)。(五)乙方应具有对本合同约定项目进行评审、竣工验收的合法资质。在评审、竣工验收中,乙方应安排具有合规资质的专家、技术人员依法依合同约定进行。(六)乙方收到甲方送交评审材料(若有补充提供的,以收到补充材料日计算)后,应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等合同技术成果;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服务,并出具实地验收报告、整改意见、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材料。8(七)参加评审及竣工验收专家、技术人员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设备使用费、抽样及检测费等评审和竣工验收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评审及竣工验收所需要车辆、技术器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参加评审及竣工验收人员包括项目所在村集体联络人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工作人员。乙方可视工作需要,对参加人员进行增加或减少,但应提前征求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络人同意后,再予以落实。(九)乙方所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十)为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特指定祁翠翠为乙方项目联系人,如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更换联系人时,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十一)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十二)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第五条保密义务(一)保密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资料和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及甲方提交乙方为开展合同约定工作提供技术资料。(二)涉密人员范围:本合同所涉及的甲乙双方有关人员。(三)保密期限:无限期。(四)泄密责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9(一)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相关文件、技术材料提交乙方。如需补充材料,则应自收到乙方《补充资料清单》后,即时按要求补齐。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竣工验收工作误时,乙方可延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具体交付日期双方另行商定。(二)由于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返工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所提供技术服务质量是否合格,由甲方以本合同约定判定。(三)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四)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五)甲方知晓乙方为中小型企业,应当遵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向乙方支付款项。(六)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合同解除(一)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时,本合同解除。(三)本合同中如遇政策法规变化或乙方经营范围调整等事项,致使乙方无法履行继续本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提前15个自然日告知甲方。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任务的服务费。10(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五)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验收任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六)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八条争议解决(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二)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决。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其他约定(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二)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成交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联系人及电话:杨勇0722-3317680地址:随州市传媒中心乙方联系人及电话:祁翠翠15671598080地址:武汉市11甲方(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随州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湖北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负责人美爱美联系人及电话杨勇0722-3317680签订日期:2023年8联系人及电话祁翠翠156715980808月2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验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