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暖心居保宣传品制作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3292
二、合同名称:暖心居保宣传品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3292
四、项目名称:暖心居保宣传品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18817333378
供应商(乙方): 京口区千江映月图文设计服务部
联系方式: 139134383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暖心居保宣传品制作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3292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8450.0
项目地点: 镇江市运河路100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姓名: 社保中心
联系电话: 18817333378
固定电话: 85340205
2.合同金额: 845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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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居保宣传品制作协议书甲方: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乙方:京口区千江映月图文设计服务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暖心居保宣传品制作,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内容1、乙方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义务往来关系,保持信息的畅通,确保合作顺利展开。。2、结算约定: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项目总内容,并将相关工作完整交付给甲方审核验收通过。项目总金额:人民币捌仟肆佰伍拾元整(¥8450.00元)。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宣传材料定制产品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的承诺。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应当首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三条:验收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交货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产品质量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将通过在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第四条、争议解决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等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暖心居保宣传品制作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