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采购合同公告(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


柯桥区政企区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3601627520251203

二、合同名称: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342号
四、项目名称: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号
联系方式:15857508707
供应商(乙方):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8号
联系方式:131857206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4627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详见附件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34627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项目合同.pdf

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项目合同.pdf

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合同合同编号:SXW-Y-2025-002甲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342号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委托处置污泥品质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每年产生污泥量约332万m²,污泥含水率为97.5%(含)-98.5%(含);具体处置的污泥量以生产实际为准,按实结算。二、污泥委托处置要求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表文所有条款要求。同时,乙方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并做好处置全过程的污染防治,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三、污泥委托处置量每年产生污泥量约332万m,污泥含水率97.5%-98.5%;服务期限为5年,从2025年4月27日起至2030年4月26日止;单价为20.86元/m,具体处置的污泥量以生产实际为准,按实结算。四、计量、校验及取样检测1污泥以管道泵输方式输送,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流量计计量。五、处置价格与费用结算污泥处置费用按气浮污泥委托量×结算单价结算,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处置单价为20.86元/m,实行单价固定,数量按实结算,污泥处置量按月结算。支付方式:污泥处置费用结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在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后二个月内支付该结算周期的污泥处置费,由甲方将污泥处置费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单位,即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占94%,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占6%,乙方按照上述比例分别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履行过程中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发票税率按照新政策执行)。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甲方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乙方按要求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方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无息退还。六、双方责权甲方责权: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将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委托乙方处置,甲方可根据生产有权调整污泥的供应量。2.有权对污泥处置实施过程监督,有权审查污泥运输资质。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环保检查所需的污泥处置相关台账。4.负责出具污泥处置转运联单。25.负责每日对供应的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进行含水率测定,确保污泥性状稳定。6.负责每年对地磅、结算流量计进行校验和鉴定。乙方责权:1.拥有的污泥处理项目具有连续15天日处理15000m(平均含水率97.5%-98.5%)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的污泥处理能力。并承诺未经甲方允许,不私自操作输送污泥的相关阀门。经乙方污泥处理项目深度脱水后的干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并做好处置全过程的污染防治,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生产经营必须做到守法经营,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要求。需对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进行预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水、废气符合国家政府部门规定的排放要求,废水按相关要求纳入污水管网。甲方同意免费接纳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但废水需通过管网进入甲方污水处理系统,并配备计量设备与采样设备,水质要求达到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水质要求以COD≤500mg/L,SS≤500mg/L,pH6-9为主。若未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国家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自行负责污泥的储存和运输(甲方不提供场地用来增设相关设备设施),并承担运费,污泥运输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必须具备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污泥运输车必须密封、防水、防渗、防遗撒等措施,避免污泥运输途中遗撒、污染3沿途环境等。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须提供相关单位的运营资质及委托合同,不得交由个体户运输。4.需做好每月的污泥处置台账和生产运行成本报表(包含废水、废气处理成本),作为甲方接受各类检查时的规范依据。5.全权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办理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一切资质、材料、手续审批。6.未按招标内容要求处置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擅自倾倒污泥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涉。7.车辆进出甲方厂区需服从甲方管理,并负责车辆进出厂区道路的日常管理,包括卫生清洁、道路修补、雨水井修补、雨水管疏通等。8.在甲方公司内外污泥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需妥善进行污泥装卸和运输,对达不到交通管理、环保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引起的违章、违法现象,或在污泥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各种情形,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索赔或诉讼的,均有乙方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9.为项目配备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的售后服务电话,保证双方沟通畅通,能够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配备具有丰富污泥处理经验的技术团队,当污泥性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工艺参数,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污泥处理任务。七、违约条款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污泥处置后续台账,监督乙方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置,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等4各项排放指标是否符合招标内容的质量要求。若接纳的废水水质超出技术、质量指标要求,按每只2000元进行扣款,其中SS每超过100mg/L则加扣1000元,不足100mg/L的按100mg/L计。若抽检废气未达到排放指标要求(氨气≤1.5mg/m,硫化氢≤0.06mg/m),按每项2000元进行扣款。2.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委托处置量时,2小时(含)内不予考核,2小时-3小时(含)的按10000元/小时进行扣款,第4个小时起按20000元/小时进行扣款,上不封顶。注: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3.甲方有权监督、考核乙方对甲方厂区道路的日常管理,若管理不到位造成道路损坏的则修复至原状;造成道路卫生差且未及时整改,则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环保、经济等责任。5.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处置污泥的,每逾期一天,按10万元/天扣罚履约保证金。如由甲方原因导致延期的,乙方不作任何赔偿。6.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7.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8.合同执行中履约保证金扣罚后,乙方需在污泥处置费支付前补齐履约保证金,如未及时补齐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乙方的污泥处置费,待乙方将履约保证金补齐后支付。5八、其他约定1.若联合体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一成员承担全部责任。2.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浙江鉴水环境有限负责协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需要与甲方对接、协调、调度等管理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接收计划、核准计量、确认数量、结算等。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具体的污泥处理服务,包括利用自身现有的污泥处理设施、设备、核心技术、运行人员等。3.乙方日常应加强对污泥处理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如因设备设施故障导致污泥处置受阻,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4.因甲方工艺调整引起污泥性状发生重大变化的,则按污泥含量重新折算单价后结算,并签订补充协议。5.因甲方原因污泥性状发生改变,原则上根据含水率重新折算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折算后的结算单价计算方式具体如下:(1)含水率97.5%-98.5%,按中标价进行结算;(2)含水率96.5%-97.5%(不含),按中标价*145%进行结算;(3)含水率小于96.5%,按中标价*200%进行结算。6.乙方若需用电用水,甲方可提供用电用水接入点,管路和电力线路建设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支付用电用水费用。用电、用水计量以现场安装的计量水表、电表为准,双方定期抄表核算。6用电收费价格按电费1.0元/度结算。如乙方需要,甲方可以免费提供生产尾水作为乙方生产用水,如乙方使用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的供水,用水收费价格按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收费标准执行。上述费用按月结算。7.乙方应严格按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污泥,如因违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导致污泥处置受阻,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8.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每发现一次,按1000元/次扣除合同款。9.乙方运输车辆在厂内行驶需按甲方要求控制好车重与车速,运输车辆在甲方厂区范围内限速30码以下,超速行为一旦被甲方厂区道路监控设备抓拍,按照甲方公司《车辆超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扣款。如对甲方的设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全额赔偿。10.服务前乙方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11.乙方需对污泥进行及时处置,如遇设备检修等原因无法处置甲方污泥时,需由乙方负责按相关规定委托其他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确保甲方正常生产运行。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处置,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乙方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环保和经济责任。12、乙方在合同期内需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单方面终止合同,则乙方需承担一切法律、环保和经济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处置费用。13.甲乙双方要相互协调好污泥量的配送工作。污泥量出现突变情况时应尽量提前通知对方。如需停产限产时应提前三天以发函的形式通知对方,需停产三天以上时原则上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确认。14.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九、变更1.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当变更只是招标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双方执四份。甲方(盖章):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号法定代表人:1开户账号:362364645992开户行:中行绍兴马鞍支行乙方(盖章):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8号滨海工业区兴滨路1903-6号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账号:201000383771244201000125132403开户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时间:205年4月27日签订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号9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合同合同编号:SXW-Y-2025-002甲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绍兴水处理公司气浮污泥委托处置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342号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委托处置污泥品质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每年产生污泥量约332万m²,污泥含水率为97.5%(含)-98.5%(含);具体处置的污泥量以生产实际为准,按实结算。二、污泥委托处置要求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表文所有条款要求。同时,乙方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并做好处置全过程的污染防治,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三、污泥委托处置量每年产生污泥量约332万m,污泥含水率97.5%-98.5%;服务期限为5年,从2025年4月27日起至2030年4月26日止;单价为20.86元/m,具体处置的污泥量以生产实际为准,按实结算。四、计量、校验及取样检测1污泥以管道泵输方式输送,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流量计计量。五、处置价格与费用结算污泥处置费用按气浮污泥委托量×结算单价结算,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处置单价为20.86元/m,实行单价固定,数量按实结算,污泥处置量按月结算。支付方式:污泥处置费用结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在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后二个月内支付该结算周期的污泥处置费,由甲方将污泥处置费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单位,即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占94%,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占6%,乙方按照上述比例分别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履行过程中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发票税率按照新政策执行)。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甲方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乙方按要求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方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无息退还。六、双方责权甲方责权: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将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委托乙方处置,甲方可根据生产有权调整污泥的供应量。2.有权对污泥处置实施过程监督,有权审查污泥运输资质。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环保检查所需的污泥处置相关台账。4.负责出具污泥处置转运联单。25.负责每日对供应的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进行含水率测定,确保污泥性状稳定。6.负责每年对地磅、结算流量计进行校验和鉴定。乙方责权:1.拥有的污泥处理项目具有连续15天日处理15000m(平均含水率97.5%-98.5%)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的污泥处理能力。并承诺未经甲方允许,不私自操作输送污泥的相关阀门。经乙方污泥处理项目深度脱水后的干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并做好处置全过程的污染防治,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生产经营必须做到守法经营,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要求。需对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进行预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水、废气符合国家政府部门规定的排放要求,废水按相关要求纳入污水管网。甲方同意免费接纳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但废水需通过管网进入甲方污水处理系统,并配备计量设备与采样设备,水质要求达到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水质要求以COD≤500mg/L,SS≤500mg/L,pH6-9为主。若未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国家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自行负责污泥的储存和运输(甲方不提供场地用来增设相关设备设施),并承担运费,污泥运输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必须具备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污泥运输车必须密封、防水、防渗、防遗撒等措施,避免污泥运输途中遗撒、污染3沿途环境等。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须提供相关单位的运营资质及委托合同,不得交由个体户运输。4.需做好每月的污泥处置台账和生产运行成本报表(包含废水、废气处理成本),作为甲方接受各类检查时的规范依据。5.全权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办理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一切资质、材料、手续审批。6.未按招标内容要求处置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擅自倾倒污泥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涉。7.车辆进出甲方厂区需服从甲方管理,并负责车辆进出厂区道路的日常管理,包括卫生清洁、道路修补、雨水井修补、雨水管疏通等。8.在甲方公司内外污泥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需妥善进行污泥装卸和运输,对达不到交通管理、环保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引起的违章、违法现象,或在污泥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各种情形,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索赔或诉讼的,均有乙方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9.为项目配备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的售后服务电话,保证双方沟通畅通,能够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配备具有丰富污泥处理经验的技术团队,当污泥性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工艺参数,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污泥处理任务。七、违约条款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污泥处置后续台账,监督乙方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置,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等4各项排放指标是否符合招标内容的质量要求。若接纳的废水水质超出技术、质量指标要求,按每只2000元进行扣款,其中SS每超过100mg/L则加扣1000元,不足100mg/L的按100mg/L计。若抽检废气未达到排放指标要求(氨气≤1.5mg/m,硫化氢≤0.06mg/m),按每项2000元进行扣款。2.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深度处理工艺段产生的污泥(气浮或芬顿工艺)委托处置量时,2小时(含)内不予考核,2小时-3小时(含)的按10000元/小时进行扣款,第4个小时起按20000元/小时进行扣款,上不封顶。注: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3.甲方有权监督、考核乙方对甲方厂区道路的日常管理,若管理不到位造成道路损坏的则修复至原状;造成道路卫生差且未及时整改,则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环保、经济等责任。5.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处置污泥的,每逾期一天,按10万元/天扣罚履约保证金。如由甲方原因导致延期的,乙方不作任何赔偿。6.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7.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8.合同执行中履约保证金扣罚后,乙方需在污泥处置费支付前补齐履约保证金,如未及时补齐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乙方的污泥处置费,待乙方将履约保证金补齐后支付。5八、其他约定1.若联合体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一成员承担全部责任。2.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浙江鉴水环境有限负责协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需要与甲方对接、协调、调度等管理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接收计划、核准计量、确认数量、结算等。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具体的污泥处理服务,包括利用自身现有的污泥处理设施、设备、核心技术、运行人员等。3.乙方日常应加强对污泥处理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如因设备设施故障导致污泥处置受阻,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4.因甲方工艺调整引起污泥性状发生重大变化的,则按污泥含量重新折算单价后结算,并签订补充协议。5.因甲方原因污泥性状发生改变,原则上根据含水率重新折算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折算后的结算单价计算方式具体如下:(1)含水率97.5%-98.5%,按中标价进行结算;(2)含水率96.5%-97.5%(不含),按中标价*145%进行结算;(3)含水率小于96.5%,按中标价*200%进行结算。6.乙方若需用电用水,甲方可提供用电用水接入点,管路和电力线路建设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支付用电用水费用。用电、用水计量以现场安装的计量水表、电表为准,双方定期抄表核算。6用电收费价格按电费1.0元/度结算。如乙方需要,甲方可以免费提供生产尾水作为乙方生产用水,如乙方使用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的供水,用水收费价格按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收费标准执行。上述费用按月结算。7.乙方应严格按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污泥,如因违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导致污泥处置受阻,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8.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每发现一次,按1000元/次扣除合同款。9.乙方运输车辆在厂内行驶需按甲方要求控制好车重与车速,运输车辆在甲方厂区范围内限速30码以下,超速行为一旦被甲方厂区道路监控设备抓拍,按照甲方公司《车辆超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扣款。如对甲方的设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全额赔偿。10.服务前乙方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11.乙方需对污泥进行及时处置,如遇设备检修等原因无法处置甲方污泥时,需由乙方负责按相关规定委托其他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确保甲方正常生产运行。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处置,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乙方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环保和经济责任。12、乙方在合同期内需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单方面终止合同,则乙方需承担一切法律、环保和经济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处置费用。13.甲乙双方要相互协调好污泥量的配送工作。污泥量出现突变情况时应尽量提前通知对方。如需停产限产时应提前三天以发函的形式通知对方,需停产三天以上时原则上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确认。14.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九、变更1.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当变更只是招标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双方执四份。甲方(盖章):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号法定代表人:1开户账号:362364645992开户行:中行绍兴马鞍支行乙方(盖章):浙江鉴水环境有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8号滨海工业区兴滨路1903-6号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账号:201000383771244201000125132403开户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时间:205年4月27日签订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1903号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浮污泥委托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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