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PSSW2025004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
三、项目编号: DSZB-2025-070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柏坡东路147号
联系方式:0311-82934725
供应商(乙方):新华区途策日用百货超市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32号北数第一间门脸
联系方式:137815385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材采购及配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食材采购及配送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以市场基准价折扣后双方认可签字的价格,结算按照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本项目实际结算总价格不超过项目预算。
合同金额: 66.8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食堂采购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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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合同编号:PSSW2025004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乙方:新华区途策日用百货超市期:日2025年05月20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书2合同编号PSSW20250043合同类型货物4定价方式折扣率5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甲方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柏坡东路147号甲方需求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联系人郭晓玲联系电话0311-829347256乙方名称新华区途策日用百货超市乙方企业性质口中型企业7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乙方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32号北数第一间门脸乙方联系人秦说伟联系电话/传真13781538517开户银行名称交行石家庄友谊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1315200000130013332447合同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668500.00元)8服务内容概述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为县局食堂提供日常原材料的采购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奶制品类、肉禽、水产品类、粮油、鸡蛋和其他食品类。9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通过转账方式,项目预算:70万元,报价折扣率95.50%。每月食材采购及配送费约为55708.33元,每月月初支付上个月的食材采购及配送费用。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验收意见。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特殊情形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_日。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服务期2025年05月26日至2026年_05月25_日13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_3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新华区途策日用百货超市(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且合同书》(合同编号:PSSW2025004,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采购文件;(4)响应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668500.00元),项目预算:70万元,报价折扣率95.50%。本项目以1个月为1个服务周期,每个服务周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伍万伍仟柒佰零捌元叁角三分(¥55708.33元)。4.付款条件本项目每1个月为1个服务周期,共12个服务周期。每个服务周期,甲方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或验收后支付相应款项。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通过转账方式,每月月初支付上个月的食材采购及配送费用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特殊情形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_日。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_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二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号平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区日用百质市秦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平县税务局就晚峰印说DL签:签字:Y盖章:盖章:日期:2025年05月20日日期:2025年05月20日4-合同通用条款二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1.1.1“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3。质量保证和包装要求3.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3.2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1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3.3本合同涉及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3.4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后3.5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3.6如果货物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5-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3.7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8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3.9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10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2.质量保证期”。3.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3.1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1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4.2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4.3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相关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一—6(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4)(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5.3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交货和履约验收6.1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交货时间和地点”6.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时进行记录;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由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6.5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7履约保证金7.1乙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也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7-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7.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8.履约延误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仕兰确宗目不情证长工甘旦不的甘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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