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地放线采购合同公告(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20012025000073-1
二、合同名称:2025年供地放线(权属调查、地籍调查)
三、项目编号:N5120012025000073
四、项目名称:2025年供地放线(权属调查、地籍调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宝珠东路1号临空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028-26080200
供应商(乙方):四川正维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4栋5层1号(自编号D-4-505)
联系方式:173131740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供地放线(权属调查、地籍调查)
1(项)
¥380,000.00
¥380,000.00
无
合同金额: 3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2日
履约地点:资阳市临空经济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供地放线合同.pdf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2025年05月22日
2025年供地放线(权属调查、地籍调查)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供地放线(权属调查、地籍调查)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20012025000073履约地点: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签订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宝珠东路1号临空产业孵化中心签订时间:2025年5月21日采购人(甲方):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采购人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宝珠东路1号临空产业孵化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正维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4栋5层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供地放线(权属调查、地籍调查)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项目名称:2025年供地放线(权属调查、地籍调查)为有序推进临空经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工作,保障临空经济区产业大道、成资临空大道、三草湾工业组团、雁溪湖酒店等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土地供应面积预计3800余亩(最终以实际完成面积为准)。二、服务要求(一)外业调查1.权属调查情况第1页共5页从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搜集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登记中的权属资料,并对分幅权属界限图、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将审核合格的行政界限、权属界限转绘到工作底图上;对无上述权属证明材料或权属界限模糊不清的,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原权属单位有关人员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和《地籍调查规程》要求现场指界,并将用地范围内的权属界限转绘到工作底图上。12.外业测量情况勘测定界测量仪器采用全站仪和GPS接收机,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分带。(二)内业工作1.供地地块勘测定界图2.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等(三)地籍调查完成宗地四至调查填写、界址点调查及相邻宗地指界确认盖章、宗地图绘制、权属调查记事、地籍测量记事、地籍调查结果审核等工作。(四)成果文件乙方完成勘测定界图(纸质3套,电子版1套)及勘测定界报告(纸质3套,电子版1套)。(五)工期要求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自乙方收到甲方工作任务30日内,完成该批次工作任务。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一)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计费方式,即91元/亩。按实际完成供地面积进行结算,总价不超过38.00万元。实际完成面积以经甲方确认的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数据为准。另如有超出合同金额部分但未超过10%则不再另行支付。第2页共5页(二)付款方式和付款进度付款方式按季度实行分期付款。按实际完成供地权属调查(含供地防线)的面积每季度结算一次,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6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必须遵守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的正常履行。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第3页共5页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乙方交付的成果资料不符合约定或存在不准确、错误的,则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间内整改。如乙方未完成整改的,则每逾期一日按该地块对应合同费用的1%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验收合格面积据实结算合同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成果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面积对应合同金额的1%作为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日的,视005为乙方丧失履约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已验收合格面积据实结算合同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若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4页共5页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网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宝珠东路1号临空产业孵化中心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15年S月21日乙方:四川正维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4栋5层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沙河支行营业室:账号:4402263009100090467签订时间:2,0年5月21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地放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