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合同公告(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7012025000084-4

二、合同名称:2025-2027年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三、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84

四、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北街12号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
联系方式:18781145773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
联系方式:028-650991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批)
¥149,000.00
¥149,000.00


合同金额: 1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4.四川省院.pdf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22日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027年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c-ht-2215-20履约地点:绵阳市签订地点: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签订时间:2025年月2日采购人(甲方):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供应商(乙方):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027年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1、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842、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3、中标合同包4: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合同金额:149,000.00元/年(大写:拾肆万玖仟元整)二、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完成时限: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二)服务地点:绵阳(三)交付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四)技术要求1、抽样地点:本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抽样地点。2、抽样人员:本次抽样由承检方安排2名及以上抽样人员,委托方根据需要安排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与。3、监督抽样检验程序依据:《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四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2828.4-2008)、《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16306-2008)等现行抽样检验国家标准。4、抽样方法:抽样人员应当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抽查方案所规定的抽样方法,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不得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自行抽样。5、抽样记录: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认。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过程全程摄像,留存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封存样品等抽样过程的关键证据信息。6、样品运输:由承检方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完整。7、检验依据:承检方应当按照监督抽查方案、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进行检验。8、判定原则: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9、异议处理:承检方要配合委托方开展异议处理工作。复检时复检机构、初检机构应与复检申请人、组织抽样的市场监管部门交接样品。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费用由有过错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无过错的,复检费用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若复检结论仍不合格,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10、结果送达:承检方应当协助委托方及时将检验结论书面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及标称生产者,并将监督抽查相关资料录入委托方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五)工作要求1、承检方应为与抽检单位及被抽检商品涉及企业无隶属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否则不得承担本次具体抽检任务。2、承检方负责提供本次抽检所需的交通工具,积极配合抽检工作。3、承检方应遵循职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相关规范及要求开展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出具检验报告;在委托方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承检方应优先完成委托方委托的抽样检验任务。4、承检方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检方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及结果,承检方必须保密,除委托方授权外,不得向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6、承检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开展抽检及后续工作,应安排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并提供手机、QQ、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0.5小时内及时响应委托方需求。7、承检方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对送检样品的真实评价。8、承检方应当做好工作资料的保存和归档,以备待查。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暂定每年监督抽查70批次,如抽检品种、批次发生变化,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总价为149,000.00元/年。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3、付款进度: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完成任务8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任务结束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四、履约保证金日无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专甲乙双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行成40220(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响255应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要求乙方进行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对在项目服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4.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相关费用。5.必须保证抽检过程公平、公正,出现较严重检验事故的,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6.注意数据资料安全、出行安全等,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项目服务的有关情况。8.不得向相关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由被服务单位报销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得提出与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项目服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9.不准利用本项目服务工作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10.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1.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检测任务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经甲方要求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款项。邗)1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7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诉讼。2、诉讼结果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诉讼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7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4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梅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中办公区9号楼A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0816-2172735签订时间2年目1签订时间?年明熙支165812025/5/1509:27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84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05月08日就2025-2027年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8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4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标(成交)金额(元)149,000.00(元)X勤德建设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5月09日https://gpx.ccgp-sichuan.govcn/all-portal/gpx-gpx/#/gpx/procedureFile/8a69ccac95dc3a4b019619c9c2e339e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