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 公共卫生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饶县城市管理局)2025)
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饶县城市管理局)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23000202402000271B_001_002
二、合同名称: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23000202402000271
四、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饶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饶县人民路205号
联系方式:6444809
供应商(乙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联系方式:186700995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
1
366.639279
366.63927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饶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B包(续签)2025.pdf
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523000202402000271B001采购编号:37052300018110120240097甲方(采购人):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饶县城市管理局)乙方(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甲方)所需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B包(项目名称)经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辻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长沙中联重科王分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包括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大码头镇3个镇(街)的全域范围内的镇(街)政府驻地、下属村庄、县域干线公路、县乡路(连村路)、河道(沟渠、林带)、国省干道等区域内卫生清扫保洁和各类垃圾的清运(负责将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全部-1-运送至广饶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将服务范围内建筑垃圾、农作物、蔬菜秸秆等农业垃圾送到各镇街指定地点等。)、清理以及铲冰除雪等应急和突击任务等。具体服务范围以招标文件核定的范围为准。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584931.94元,大写:肆仟零伍拾捌万肆仟玖佰叁拾壹元玖角肆分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银盆岭支行账号:592458769599五、付款途径由甲方支付,财政资金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将采用“按月考核、每月支付”的方式,年服务费用按12个月分摊作为月支付费用的基数。(一)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人员工资、劳保、社保、医保、福利奖金、税费、住房公积金、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管理费等一切所需费用,以及合理利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额外费用。-2-(二)服务期内每月3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服务费支付申请,并附服务相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服务数量、价格及服务费计算等内容)。甲方在收到支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对报表内容无异议,应通知乙方及时开具发票;如果甲方对报表内容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对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做出必要的说明或调整并重新向甲方反馈,甲方在收到乙方反馈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协调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三)乙方必须遵从甲方制定的考核办法。乙方每月服务费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情况核算。七、服务期限和地点(一)服务期限本合同期为1年(2024年12月31日起于2025年12月30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届满一年之日止为第一个1年,第一个1年履行合同合格且经甲方和财政部门同意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双方可续签合同,合同期为1年;续签的1年服务期履行合同合格且经甲方和财政部门同意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双方可再续签合同,合同期为1年;以次类推,续签原则上不超过5年的服务合同。-3-若乙方在任一合同期内履行合同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决定不环再续签合同。(二)服务地点: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大码头镇3个镇(街)的全域范围内的下属村庄、县域干线公路、县乡路(连村◎;路)、河道(沟渠、林带)、镇(街)政府驻地、国省干道等区域。八、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对项目运行情况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九、履约保证金无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后生效。十一、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十二、争议的解决-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十份。十四、未尽事宜详招标文件及实施细则甲方: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附件一: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B包清单报价明细附件二:大王镇实施细则、清单报价明细、作业标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三:稻庄镇实施细则、清单报价明细、作业标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附件四:大码头镇实施细则、清单报价明细、作业标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5-附件一:广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项目B包清单报价明细1.广饶县大王镇环卫年服务费用明细表(不包括国省干道)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类别项目费用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年费用总额(元)费用描述备注1村庄环卫垃圾清运车垃圾清运车辆11112140.491233545.39含使用费、燃油、保养维修及保险等车型为后5吨压缩车清运车驾驶员费用人1154000.00594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辅助工人2222624.14497731.08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垃圾桶垃圾桶个3184150.00477600.00铁质垃圾桶保洁员保洁员人39922070.008805930.00含人员工资、人力三轮车、工具费、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保洁班组长保洁班组长人1423270.00325780.00含人员工资、电动三轮车、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小计11934586.472县域干线环卫保洁员保洁员人2222070.00485540.00垃圾桶垃圾桶个74150.0011100.00铁质垃圾桶湿式湿式洗扫车辆2164935.66329871.32含使用费、保养维修及保新购6序号类别项目费用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年费用总额(元)费用描述备注洗扫车险、燃油、扫刷耗材等湿式洗扫车辆185285.0685285.06含保养维修及保险、燃油、扫刷耗材等现有湿式洗扫车驾驶员人354000.00162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洒水车洒水车辆174672.5674672.56含燃油、保养维修及保险等使用现有车辆洒水车驾驶员人154000.0054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小计1202468.943县乡路(连村路)环卫垃圾清运车垃圾清运车辆1112140.49112140.49含使用费、燃油、保养维修及保险等清运车驾驶员费用人154000.0054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辅助工人222624.1445248.28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垃圾桶垃圾桶个197150.0029550.00铁质垃圾桶保洁员保洁员人7122070.001566970.00含人员工资、电动三轮车、工具费、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小计1807908.774河道(沟渠、林带)环垃圾桶垃圾桶个21150.003150.00铁质垃圾桶保洁员保洁员人2122070.00463470.00含人员工资、电动三轮车、工具费、劳保、服装、7序号类别项目费用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年费用总额(元)费用描述备注卫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小计466620.005镇(街)政府驻地环卫垃圾清运车垃圾清运车辆2112140.49224280.98含使用费、燃油、保养维修及保险等垃圾清运车驾驶员人254000.00108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辅助工人422624.1490496.56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湿式洗扫车湿式洗扫车辆2164935.66329871.32含使用费、保养维修及保险、燃油、扫刷耗材等新购湿式洗扫车辆185285.0685285.06含保养维修及保险、燃油、扫刷耗材等现有湿式洗扫车驾驶员人354000.00162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洒水车洒水车辆374672.56224017.68含燃油、保养维修及保险等使用现有车辆洒水车驾驶员人354000.00162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垃圾桶垃圾桶个558150.0083700.00铁质垃圾桶保洁员保洁员人10522070.002317350.00含人员工资、人力三轮车、工具费、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保洁班组长保洁班组长人423270.0093080.00含人员工资、电动三轮车、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8序号类别项目费用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年费用总额(元)费用描述备注小计3880081.606农业垃圾垃圾清运车垃圾清运车辆2112140.49224280.98含使用费、燃油、保养维修及保险等车型为后5吨压缩车垃圾清运车驾驶员人254000.00108000.00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辅助工人422624.1490496.56含人员工资、劳保、服装、雇主责任险、高温补贴等小计422777.547垃圾中转站个225000.0050000.00直接费合计19764443.32管理费395288.87利润403194.64税金616887.80合计21179814.639扣费处理。(四)县乡村文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两次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调查,并根据民调结果对各镇街进行排名通报。各镇街根据民调情况,依照规定对中标企业进行扣费处理。(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每月组织一次第三方暗访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全市所有镇街进行排名通报。各镇街根据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暗访反馈的问题,依照规定对中标企业进行扣费处理。(六)将山东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情况一并纳入考核内容,依照规定对中标企业进行扣费处理。六、考核标准(一)作业质量1、镇街辖区环卫(1)被省级明察暗访通报的,每次扣费10万元。(2)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费10万元。(3)所负责镇街在市每月暗访检查中位列全市后十名的,每次扣费10万元。(4)在东营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中被通报的,每次扣费5万元。(5)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费5万元。(6)在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城-147-乡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镇街的明察暗访考核中,所负责镇街位列全县最后一名的,每次扣费2万R元;连续2个月及以上名次位列全县最后一名的,每连续一个月,当月扣费加重2万元。(7)在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所负责镇街位列全县后两名的,每镇街每次扣费2万元。(8)在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中被通报的,每次扣费1万元。(9)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费1万元。(10)县级及各镇街查出的问题,均以图片形式反馈给中标企业,按规定进行扣费。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中标企业未予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按整改通知次数累计加倍扣费。(11)责任区内出现垃圾点,占地2平方米(含)或体积1立方米(含)以下的,每处(间隔1米以上为1处)每次扣费100元;占地2平方米或体积1立方米以上、占地5平方米或体积3立方米以下的,每处每次扣费300元;占地5平方米(含)或体积3立方米(含)以上的,每处每次扣费2000元。(12)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摆放不整齐、维修不及时、密闭不严的,每处每次扣费100元。(13)垃圾桶蚊蝇灭杀不及时、周边或桶体卫生保洁不到位-148-的,每处每次扣费100元。(14)垃圾桶出现满溢、污水的,每处每次扣费100元。(15)保洁员、保洁组长等人员未按规定人数配备,每少1人,扣除当月1名保洁员工资。工作期间,保洁员不在岗、早退、迟到、未穿戴工作服或聚众聊天的,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每人每次扣费100元。(16)垃圾清运车、洒水车、洗扫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数量配置齐全并全部投入运行使用,数量不够或投入运行数量不够的,每车每次扣费500元;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必须按规定数量配置齐全并全部投入运行使用,数量不够或投入运行数量不够的,每桶每次扣费200元。(17)垃圾运输过程中有滴洒抛漏现象的,每车每次扣费100元。(18)垃圾清运车未到规定地点倾倒垃圾的,每次扣费2000元。(19)有群众举报垃圾清运车乱排渗滤液并经查实的,每次扣费2000元。(20)原垃圾中转站卫生保洁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蚊蝇滋生、渗滤液及污泥清运不及时、异味臭味严重的,每次扣费500元。(21)违反建筑垃圾填理场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费500元。(22)农业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堆积的,每次扣费500元。-149-(23)机械清扫、洒水等作业质量不达标、频次不够的,每次扣费500元。(24)县域干线公路、县乡路(连村路)两侧50米范围内发现垃圾堆放点的,占地1平方米(含)或体积1立方米(含)以下的,每处(间隔1米以上为1处)每次扣费100元;占地1平方米或体积1立方米以上、占地5平方米或体积3立方米以下的,每处每次扣费300元;占地5平方米(含)或体积3立方米(含)以上的,每处每次扣费2000元;发现塑料袋、纸屑等垃圾的,每处每次扣费50元。(25)村内道路及背街小巷发现瓜皮果壳、纸屑、塑料袋等瞬时垃圾的,每次扣费100元。(26)所属管理范围内墙壁、线杆、公共场所等有乱贴乱画、喷涂野广告,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每次扣费100元。(27)保洁区域内有焚烧痕迹或焚烧现象的,每次扣费500元。(28)沟渠、坑塘水面不清洁,有漂浮垃圾,岸坡不整洁,有倾倒垃圾等现象的,每次扣费100元。(29)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纳入管理方监管平台的,每车每次扣费1000元。(30)沟渠、林带、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杂草未及时清除的,占地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处每次扣费100元;占地1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下的,每处每次扣费300元;占地500-15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处每次扣费500元。(31)县域干线公路路面“以克论净”测评未达到市级标准的,进每次扣费500元。二分(32)原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未定期保养维护的,每次扣费500元;物资出现破损丢失,未按实物赔偿的,按物资原值的三倍处以扣费。(33)原垃圾中转站收集池未保持干净整洁,池内有污泥、积水的,每次扣费500元。(34)作业机械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费100元。(35)作业车辆外观不干净、不整齐,标识不清晰,有破损、脱漆、锈蚀、乱贴画和喷涂小广告现象的,每次扣费100元。2、国省干道环卫(1)被省级明察暗访通报的,每次扣费10万元。(2)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费10万元。(3)所负责镇街在市每月暗访检查中位列全市后十名的,每次扣费10万元。(4)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专项检查中被通报的,每次扣费5万元。(5)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费5万元。(6)在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所负责镇街位列全县后两名的,每镇街每次扣费2万元。-151-(7)在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专项检查中被通报的,每次扣费1万元。(8)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费1万元。(9)县级及各镇街查出的问题,均以图片形式反馈给中标企业,按规定进行扣费。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中标企业未予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按整改通知次数累计加倍扣费。(10)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车证不符,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的,每发现一车次扣费5000元。(11)保洁车辆标识不醒目,作业过程中未开启警示灯的,每发现一次扣费200元。(12)作业机械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费100元。(13)作业车辆外观不干净、不整齐,标识不清晰,有破损、脱漆、锈蚀、乱贴画和喷涂小广告现象的,每次扣费100元。(14)路面有明显扬尘,路面“以克论净”测评未达到市级标准的,每次扣费500元。(15)保洁路段路面连续1公里(以现场桩号测算)有明显杂物的,每出现一次扣费500元。(16)无特殊原因未安排清扫车辆上路清扫的,每车每次扣费2000元。(17)不按管理单位规定时间清扫,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清扫完毕的,每次扣费500元。-152-(18)机械清扫、洒水等作业质量不达标、频次不够的,每次扣费500元。(19)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纳入管理方监管平台的,每车每次扣费1000元。(20)保洁路段路面漏撒未及时清理的,每出现一次扣费100元。(21)中间隔离带底座表面连续1公里(以现场桩号测算)有明显杂物的,每出现一次扣费200元。(22)保洁重点路段、路口及桥梁有3处及以上明显杂物的,每次扣费200元。(23)中间隔离带底座端头、平台、泄水口等机械无法扫及的路面死角有明显杂物的,每处扣费100元。(24)路面积水未及时清理的,每出现一次扣费100元。(25)保洁员、保洁组长等人员未按规定人数配备,每少1人,扣除当月1名保洁员工资。工作期间,保洁员不在岗、早退、迟到、未穿戴工作服或聚众聊天的,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每人每次扣费100元。(26)垃圾清运车、洒水车、洗扫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数量配置齐全并全部投入运行使用,数量不够或投入运行数量不够的,每车每次扣费500元;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必须按规定数量配置齐全并全部投入运行使用,数量不够或投入运行数量不够的,每桶每次扣费200元。-153-(27)路肩、边坡、边沟、排水沟范围内存在垃圾、杂物、环白色污染的,每出现一次扣费50元。(28)未及时对泄水槽进行清理、疏通,未及时外运垃圾的,每处扣费100元。(29)石砌边沟盖板浮土未及时清理的,每出现一次扣费50元。(30)未及时清理桥涵翼墙、锥坡、踏步垃圾的,每出现一次扣费100元。(31)未及时对桥梁责任牌进行擦洗的,每处扣费50元。(32)未及时排除桥面积水的,每出现一次扣费100元。(33)未及时清理桥下规定范围内垃圾、杂物的,每出现一次扣费100元。(34)管理单位安排中标企业任务,中标企业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实施或不服从安排的,每出现一次扣费2000元。(二)运行管理1、中标企业未按时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手续或未按规定保额标准办理保险手续的,除从服务费用中扣除保险费用外,每缺1人,扣费1000元。2、中标企业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服装、工具的,除从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关费用外,每次另行扣费2万元。3、中标企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薪酬待遇的,除从服务费用中扣除拖欠费用外,每次另行扣费1万元。-154-4、中标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环卫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责任的,除从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关费用外,每次另行扣费5万元。5、中标企业未按规定执行相关工资标准要求的,每次扣费5万元。工资必须实名制发放,出现“吃空饷”现象的,除从服务费03用中扣除“吃空饷”费用外,每次另行扣费5万元。6、中标企业项目总经理、管理人员,未经县综合执法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各镇街同意,擅自调整、更换或不在岗时间超过1个星期的,每次扣费2万元。七、考核结果应用各镇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各级各项检查考核情况,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服务费用拨付意见报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审核后,将上月绩效考核结果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中标企业支付每月服务费用。因考核结果未公布等原因,无法确定当月扣费金额的,将从其他月份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155-实施及管理机构:运营单位: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城乡环卫行业监督机构:国省道环卫行业监督机构: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1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 公共卫生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