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中心建设 防霉涂料 金属漆 外墙涂料 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 玻璃 防火门 铝扣板 铝板 抛光砖采购合同公告(温岭市海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



浙江东南汽车城体验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浙江东南汽车城体验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02692平方米(地上面积75715平方米,地下面积26977平方米);拟建建筑物主要由1#面积60563.03平方米、2#面积7300.85平方米、3#面积7851.2平方米组成,框架结构。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3348736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5440284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合同签订信息发包人(甲方):温岭市海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约合同价:252505762元合同期限:500日历天。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5月7日
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岭市海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867689692招标代理: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566672626

附件:

20250522115232081合同.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温岭市海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东南汽车城体验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浙江东南汽车城体验中心(二期)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温峤镇中心大道南侧,三号路西侧。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08-331081-04-01-604605。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02692平方米(地上面积75715平方米,地下面积26977平方米);拟建建筑物主要由1#面积60563.03平方米、2#面积7300.85平方米、3#面积7851.2平方米组成,框架结构。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体验中心(二期)建设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贰佰伍拾万零伍仟柒佰陆拾贰元整(¥252505762元);其中:(1)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亿肆仟柒佰零陆万伍仟肆佰柒拾捌元整(¥24706547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陆万叁仟捌佰贰拾陆元玖角陆分(¥4163826.9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柒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1872250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元)。(2)渣土、泥浆消纳费(含税)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肆万零贰佰捌拾肆元整(¥5440284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本工程为甲供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潘慧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5月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温岭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人:(公章)承包人:(公章).3!法定代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108110127354地址:址:331ca11014563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108110127354址:地址:331ca11014563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温岭市属国有企业项目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温财国企〔2022〕111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外的其它部分投标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用地,工程完工后恢复。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人:称:资质类别和等级:;。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和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2019〕92号)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4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PDF或CAD等格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应明确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变更联系单编号。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应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资料肆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现场提供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由承办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本工程进场道路的加固、改造、修复由承包人负责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予以调整;(2)工程量清单中组价内容与项目特征不一致的,不予以调整;(3)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予以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分部分项清单项中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均不予以调整该分部分项清单的单价。2.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姓名:林缘;职务:;联系电话:1386768969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现金(转账或电汇);金额: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1872.25万元后的2%。期限: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解除;现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文件三套,电子文件及扫描件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及扫描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潘慧杰;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1332023202405044;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须达到22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以退还,归发包人所有,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格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擅自更换二人次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归发包人所有,同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见合同附件。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格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27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现金(转账或电汇);金额: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1872.25万元后的2%。期限: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解除;现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100%。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的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施工组织设计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完成修正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14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14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6、7.7条款规定的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0元,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1872.25万元后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2天及以上且持续40摄氏度及以上的高温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本工程材料使用品牌,具体如下:附件:土建工程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1防霉涂料、无机涂料参照或相当于多乐士、立邦、华润、嘉宝利、博星2金属漆、外墙涂料参照或相当于多乐士、嘉宝莉、华润、立邦、博星3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参照或相当于东方雨虹、凯伦、三棵树、科顺4铝合金门窗型材参照或相当于兴发、凤铝、坚美5玻璃参照或相当于福耀、上海耀皮、南玻、信义6防火门参照或相当于王力、群升、步阳7铝扣板参照或相当于欧斯宝、朗仕龙、郎腾8铝板参照或相当于雅泰、中名、洛科荣9抛光砖(墙、地面)参照或相当于马可波罗、诺贝尔、蒙娜丽莎10环氧地坪漆参照或相当于广东朗迈、秀珀、立邦附件:安装工程设备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1配电箱成套厂家参照或相当于浙江荣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温岭市太平鸿雁电讯器材厂、台州尚评电气有限公司2配电箱电气元件参照或相当于常熟开关、海格电气、施耐德3电线电缆参照或相当于力安、江苏宝胜、江苏远东电缆有限公司4各类水泵、生活变频泵组、增压稳压参照或相当于利欧,新界,东音、大元、青岛三利5PVC电线管、PVC排水管、PPR给水管参照或相当于浙江伟星、浙江地球、浙江中财6镀锌钢管、焊接钢管、钢塑管参照或相当于浙江金洲、天津利达、天津友发7沟槽配件参照或相当于潍坊宇昊、山东洪亚、迈克8水表参照或相当于宁波水表厂、埃美柯、浙江甬岭9不锈钢水箱参照或相当于台州市健宏不锈钢水箱有限公司、温州中胜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温州铭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集中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参照或相当于宁波月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集保(福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11抗震支架参照或相当于浙江宇仁、江苏优尚、浙江旗鱼12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湿式报警阀、喷头、室内消火栓参照或相当于宏达、元安、冠亚13消火栓箱参照或相当于永康元安、永康鑫安、永康永安14灭火器参照或相当于东消,国泰,京开、湖南铭邦、金枪鱼、上海金盾15阀门参照或相当于上海良工、塘沽一阀、上海沪工16风机、风阀、风口、消声器参照或相当于浙江上建、上虞鼎鑫、上虞逻森17桥架参照或相当于浙江荣鑫、台州尚评、宁波鑫炅18普通照明灯具参照或相当于卢卡逊、三雄极光、靓度照明19开关、插座参照或相当于公牛、正泰、德力西20消防报警产品参照或相当于北大青鸟、海康威视、西门子21消防水枪参照或相当于宁波平安;余姚众安;江升22消防水带参照或相当于宁波平安;余姚众安;龙霸23应急灯具参照或相当于海康威视,浙江灵达,台谊、江西凯玛、三雄极光24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参照或相当于中汇硕邦、台州亿诚建筑科技、浙江举奥25复合风管或防火外包裹参照或相当于浙江举奥、浙江台一、中汇硕邦26消火栓参照或相当于宏达,江升,添兴27电梯参照或相当于三菱MFUBISHIHITACHIOTIS日立InspiretheNext日立蒂升的斯迅达Schindler28气体灭火系统参照或相当于湖南铭邦,金枪鱼,上海金盾附件:附属工程设备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1HDPE缠绕管、PE实壁管参照或相当于浙江伟星、浙江地球、上海亚大(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17管。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竣工结算时承包人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结算中扣回。(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商品砼,保温节能材料,商品砂浆的使用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发改〔2015〕16号)的规定。(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5)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参照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参照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综合考虑在签约合同价中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范围:(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由承包人按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相对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上述方式编制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247065478元)/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3348736元)】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按实际施工期台州信息价(正刊)的平均价(有温岭价的按温岭价,无温岭价的按台州价,温岭、台州均无价格的,按发包人签证价)。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变更申请的估价程序:按《温岭市属国有企业项目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温财国企〔2022〕111号),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本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1872.25万元:①地下室标志标线、防撞防护等,暂估115万元;②电梯门套49套,暂估2500元/套,共12.25万元;③高低压配电暂估640万元;④本工程所有的铝板幕墙、铝板轻钢雨篷以及1#中MQ-1、MQ-2、MQ-3、MQ-4及3#外立面门窗暂估1100万元;⑤消防水池暂估5万元。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发、承包双方共同组织招标的,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承包人双方共同组织招标的,按暂估价项目招标确定的中标价结算,另外计取1%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应当对发包人的招标工作进行配合协调,并对发包人招标选定的供应商或分包人提供总包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管理、提供临时设施、临时水(电)源、临时道路、竣工资料汇总整理、施工垃圾清理等服务。发包人在支付各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分包人的工程款时应告知承包人。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2种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按实际施工期台州信息价的平均价【有温岭价的按温岭价,无温岭价的按台州价,温岭、台州信息价均无价格,按发包人签证价),费用计取标准均按招标控制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相对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上述方式编制的综合单价×(投标报价247065478元)/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3348736元)】编制暂估价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工程暂列金额500000元;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掌握使用,结算时下浮数同中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247065478元)/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3348736元)*100%。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人工、主要材料(含钢材、商品混凝土、碎石、砂、水泥、商品砂浆、砌体材料、安装用钢管、电线、电缆等价格涨跌超过3%时,超过部分按以下办法予以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A1)的约定:A1=2025年2月的《台州造价》正刊对应人工、安装用钢管、电线、电缆信息价(除税价),在该月《台州造价》正刊中没有信息价(除税价)的材料,则不予以调整。A1=2025年2月的《台州造价》正刊(温岭)对应材料信息价(除税价),在该月《台州造价》正刊(温岭)中没有信息价(除税价)的材料,则不予以调整。(2)市场价格A2约定:①人工按合同施工工期《台州造价》正刊信息价平均价【平均价计算中,按程序办理的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的工期顺延的月份平均价应计入,按程序办理的停工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停工≧15天不计平均价,停工<15天计平均价﹚】。②碎石、砂、水泥、商品砂浆、砌体材料按合同施工工期前80%月份(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台州造价》正刊(温岭)信息价(除税价)的平均价【平均价计算中,按程序办理的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的工期顺延的月份平均价应计入,按程序办理停工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停工≧15天不计平均价,停工<15天计平均价﹚】。③安装用钢管、电线、电缆按合同施工工期后30%月份(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台州造价》正刊信息价(除税价)的平均价【平均价计算中,按程序办理的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的工期顺延的月份平均价应计入,按程序办理停工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停工≧15天不计平均价,停工<15天计平均价﹚】。④钢材、商品混凝土按结构施工工期《台州造价》正刊(温岭)信息价(除税价)的平均价【平均价计算中,按程序办理的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的工期顺延的月份平均价应计入,按程序办理停工或发包人签证确定停工(停工≧15天不计平均价,停工<15天计平均价﹚](结构施工期以发出开工令所在月份开始计,至屋面梁板砼浇筑所在月份为止,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以上合同施工工期是指:合同施工工期为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日期,开工通知签发开工日期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开工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并顺延竣工日期。(3)调整方法:①当A2>A1*1.03时,价差=A2-A1*1.03;当A2A1*0.97。②人工、材料的数量按定额的消耗量计算。③以上人工、材料价差调整部分只计取税金,单独计算,不下浮,计入结算价。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的计算方式。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一次性包定:(1)综合单价;(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3)施工技术措施费,以项报价的,按该项的总价包干计算,以量报价的,按该项的单价包干计算;(4)规费费率;(5)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220元/工日计取,不下浮);(6)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和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2019〕92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缺项、差错、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局部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不一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专用合同条款10.4.1(2)款约定执行。(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缺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调整。但合同中注明一次性包定的措施项目,不作调整。(5)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专用合同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1872.25万元后的10%,金额23378326.2元,其中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4163826.96元。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下达并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和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2019〕92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工程变更按规定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价款。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即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进度款两类,分别按下列约定拨付:(1)、关于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约定:按月支付。(2)、关于其他工程进度款的付款周期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2)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民工工资且不低于当月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20%,凭民工工资清单和考勤清单,由承包人上报,经发包人审核后,拨付至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详见12.5条款的账号)。在足额支付前期和当期农民工工资后,工资专用账户自有资金结余较多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适当降低人工费分账比例。其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价款(含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5%工程价款(含预付款、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其他工程进度款);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无法组织竣工验收的,在项目完成预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超过六个月的,先支付至合同价格80%工程价款(含预付款),剩余5%的工程价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天内支付(含预付款)。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发包人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支付帐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每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除外)支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开户行:,帐号:,。承包人在银行开设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号:,。承包人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每个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挪作他用,工资发放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调剂解决。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计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0元,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90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6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否则,视为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如需有关部门审核的项目,先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待有关部门审核后付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结算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竣工结算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竣工结算款的利息,按应付款额的月5‰支付利息;逾期超过56天,超过部分按应付款额的月10‰支付利息,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由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审核,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中介审核机构。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指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采用直接扣留工程结算价款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取,在每期质量保证金返还时计算。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达到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的最长质量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年限有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按应付款额的月5‰支付利息,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始计算第7天后承包人已进场施工设备租赁费及施工人员窝工费。(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2天可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2天可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2天可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和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变更项目除外)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6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保险关于工伤保险的特别约定:工伤保险按温政办发〔2012〕195号、温人社发〔2024〕4号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承包人须做工程施工所需的维护、安全等工作,应加强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栏等工作。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2)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开具增值税发票。(3)本工程施工期间若因政策原因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的,则税率按相应的政策规定调整。(4)本工程渣土外运工程量暂按124777.16m³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运至担屿涂消纳点,运距按25公里计算。渣土外运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调整(消纳点发生变更的除外)。(5)本工程渣土消纳费综合单价暂按40元/M³计算,(根据温岭市市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担屿涂渣土消纳场消纳单价事项办理)。渣土消纳工程量暂按124777.16m³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渣土的消纳费仅计税金,不下浮。其他事项说明:(一)、共性问题1、本工程所用项目的二次及以上搬运费承包人综合考虑。2、考虑行人及行车的安全,施工区与通车区等必须进行必要的隔离,道路沿线应设置安全标志及设施,承包人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3、本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落实解决。因停水、停电的原因造成工期延长不予延期。(二)、建筑工程1、本工程±0.00相当于黄海标高4.95米,原始地坪根据地勘按相对标高-1.76米考虑。2、塔吊桩按12根MC劲性复合桩,即水泥土搅拌桩直径D=700,D=500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有效桩长参工程桩49m编制,结算时按实调整;塔吊基础按项列入围护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3、本工程泥浆固化按现场固化考虑。4、本工程桩孔回填按松填土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5、本工程模板按复合木模编制,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6、本工程砂浆除干硬性水泥砂浆外均要求使用商品预拌砂浆。7、本工程所有混凝土均按商品混凝土考虑,混凝土的泵送费以及超高泵送费综合考虑;非泵送混凝土的水平运输费,结算时不做调整。8、人防门按《浙江造价信息》正刊(3/2021)信息除税价执行。9、钢筋笼吊装钢筋工程量不予考虑。10、本工程所有饰面材料(涂料、瓷砖)及铝合金型材、玻璃等均未区分颜色,实际施工时按发包人、设计要求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11、《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安全管理的通知》(台建(2020)217号)及《工具式外墙脚手架浙江省补充定额》(浙建站计(2024)4号)在温岭执行尚未形成书面意见,模板、支撑架及外墙脚手架本工程按普通钢管扣件支架复合模板结合常规施工方案及工期要求综合考虑,除有特殊要求按支撑架搭设施工方案计算外,由承包人综合考虑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等政策规定。12、卫生间吊顶高度按2.7m计算,结算不同按实调整13、铝扣板吊顶按0.8mm厚考虑。14、洗漱台花岗岩按20mm厚芝麻灰考虑。15、3#检修口不锈钢盖板按0.9m*0.9m*0.01m计入,集水坑按1m*1m*0.3m铸铁盖板计入。16、卫生间地砖、墙砖尺寸按600mm*1200mm计入。17、风机房墙面做法采用吸音做法。18、地下室垫层按150mm计入。19、地下室车库地面做法按整体100mm计入。20、地下室楼梯装饰做法同地上。21、排水沟盖板采用钢筋混凝土篦子,集水井盖板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22、地下室A级燃烧性能防霉涂料做法含腻子。23、消防水池钢梯做法参见05S804-P179。24、地下室电梯厅墙砖按450x300、地砖按600x600考虑。25、建筑部分的回填土按原土回填计入本工程,结算不同时按实调整。26、施工总承包人对其单独分包的专业工程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供电管线(水电费用可另行按实计收)、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而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施工总承包人按专业发包工程金额的1%向发包人计取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施工总承包人完成其自行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搭建的临时道路、施工围挡(围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在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期间应无偿提供给专业工程分包人使用,专业工程分包人不得重复计算相应费用。施工总承包人需向专业工程分包人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专业工程分包人不得重复计算相应费用。(三)、安装工程:1、人防给水系统进水算至第一个闸阀,出水从水平第一个闸阀开始计算,临战安装饮用水箱、生活水箱、气压给水设备等未计。2、配电箱价格均已包括电气火灾监控模块、消防电源监控模块、多功能电表、浪涌保护器等价格,结算时不再另计。3、人防地下室RF-AP1/RF-AP2配电箱引自战时区域电缆未计。4、进出配电房的电缆每段均暂按20米预留考虑。5、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光伏系统未计。6、主楼防排烟管、正压送风管(除井道外)均考虑双面彩钢玻纤复合风管。(三)室外附属工程附属共性:1、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中,除绿化苗木规格未特别注明的单位为cm外,其他未特别注明的单位均为mm。2、设计图纸中有或未明确,施工工艺要求的工作内容所需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3、本工程所有混凝土均按商品混凝土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4、本工程所有混凝土的水平运输费、泵送费等由承包人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5、本工程所用的沥青混凝土中的沥青采用进口沥青。6、本工程所用砂浆按自拌砂浆计算。7、本工程中的清单挖方、回填方按定额开挖、回填方量计算。8、本工程土石方类别按包干计算,结算时不因土石方的类别不同而调整单价。9、凡项目特征中注明已包含模板费用的分部分项清单,其模板费用在技术措施清单中不再另行重复计取。10、在管线中,与各管道衔接及管口与井的连接口费用已综合考虑,管道的衔接及管口的连接等问题,结算时不再调整。11、本工程不考虑反季节种植费,结算时不再调整。12、绿化苗木种植后的养护年限为一年,成活率100%。若实际成活率未达到要求,由承包单位补植至原样,结算时不再调整。13、本工程绿化种植土采用疏松黄土,工程量结算按实调整。承包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种植土二次或三次以上搬运费及种植土回填后沉陷、松填等系数及损耗。损耗系数按定额考虑,结算不再调整。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温岭市海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浙江东南汽车城体验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供水、供热管道,基础及附属设施保修期为2年;8.排水、排污管道,基础及附属设施保修期为2年;9.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保修期为1年;10.桥梁工程及附属设施保修期为2年;11.防洪工程及附属设施保修期为1年;12.园林绿化主体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中苗木为1年。13.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①工程质量保修期间,发包人已书面文件送达至承包人,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②如承包人未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所规定的期限内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所需的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间安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湖。·F新发包天公章承包人(公街地场地址:法定代人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1=3310811012735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331001101453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1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浙江东南汽车城体验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温峤镇中心大道南侧,三号路西侧建设单位(甲方):温岭市海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若乙方存在行贿行为,则甲方将拒绝其参加甲方建设的其他工程的投标活动。第六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验收格时止。第人条本钰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单位各一份。1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蓝章)33108110127354法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331051151483;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验中心建设 防霉涂料 金属漆 外墙涂料 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 玻璃 防火门 铝扣板 铝板 抛光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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