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2025)
一、合同编号: [350001]FJYS[CS]2025003
二、合同名称: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25年度小规模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350001]FJYS[CS]2025003
四、项目名称: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25年度小规模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悬钟山
联系方式:0591-22815589
供应商(乙方):福建础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7181(集群注册)
联系方式:183500875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采购监区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100万以下工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0.0000元
合同金额: 184.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福州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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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350001]FJYS[CS]202500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悬钟山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591-22815589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础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7181(集群注册)联系人:林剑清联系电话:18350087510传真:电子邮箱:2186846883@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YS[CS]2025003的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25年度小规模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840,000.00-第1页-品目编码B08010000品目名称房屋修缮采购标的采购监区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100万以下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单位)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为采购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截止日期计算以单项签订施工协议书日期为准,工期以实际为准。工程范围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25年度小规模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采购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工程施工项目,具体以各单个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项目经理朱江深、唐秀花执业证书信息闽1352011201206683、闽2352020202104001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元整(¥1,840,000.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元整(1,840,000.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为采购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截止日期计算以单项签订施工协议书日期为准,工期以实际为准。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悬钟山1号,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4.3交付条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无。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无。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472,000.002025-06-01福建础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以上款项承包人须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月工程进度款的8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292,000.002026-05-30福建础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后的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单项合同总金额的85%。以上款项承包人须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3220,800.002026-05-30福建础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完成结算,经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以上款项承包人须提供全部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具体详见15.7.2)455,200.002026-05-30福建础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剩余3%,待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以上款项承包人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收款收据。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92,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无条件支付保函(保函有效期应当涵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采购人确认双方无未了事项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后30日内无息退还。九、合同有效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十、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本文件所称采购人损失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另请第三方所增加的费用,采购人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10.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委托任务时,响应时间为24小时;在项目施工时,应委派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成交供应商所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为准)在采购人驻点,驻点时间为采购人正常上班时间,配合采购人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到项目现场踏勘、量取数据,根据采购人要求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施工初步方案供采购人参考。若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予以每次扣款1000元处理,若有三次(含)以上履职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0.3采购人有权对施工现场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收取相应违约金(每次1000元)。10.4成交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项目现场的违约责任:-第3页-10.4.1采购人或监理人采用不定时随机检查(点名)的方法检查成交供应商施工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如采购人或监理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施工管理人员缺岗,且未向采购人或监理人事先书面报告并获得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缺岗的,按每人次处100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4.2成交供应商施工管理人员在项目工期内累计缺岗3次(含3次)的,采购人或监理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成交供应商应予以撤换。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向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成交供应商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4.3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按每人次处1000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4.4除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外,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10.5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的变更,由成交供应商提交承诺后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每逾期一日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且未经采购人同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赔偿。施工期间须保证零投诉,如有收到投诉将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成交供应商逾期或拒不提供质量保修服务,应按照5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6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7合同中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8成交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10.9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和生活污水及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生活现场,保持生产区、生活区的整洁,做到随时清运垃圾。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有权现场监督成交供应商文明施工情况,若出现违反规定的,按照每人/次2000元处罚)。10.10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成交供应商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或者堵塞排水管网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损失。10.11成交供应商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采购人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其承担。10.1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1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或采购人有权从未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14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10.15成交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监狱相关管理制度。成交人的工作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制度和监管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的指挥。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安全的规章制度,严禁使用摄像机、照相机等摄影器材进行拍摄。-第4页-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采购人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工作人员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建筑物及构造、场所等以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公开。成交人的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采购人监管区时不得携带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物品,且不得接近无关人员,不得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得四处走动,不得为无关人员捎带、传递任何物品。如发现成交人存在以上任一情形的,按人民币50000元支付违约金。出现第二次,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0.16除上述具体违约情形外,成交供应商出现违反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的其他行为,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按采购文件内容执行。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第5页-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3份;副本0份,0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15.7.1如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不一致时,以纸质合同为准。15.7.2“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第3期次:支付金额220,800.00元,支付说明:工程完成结算,经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以上款项承包人须提供全部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的审定价款低于单项合同总价的按审定价款进行结算,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的审定价款高于单项合同总价的按单项合同总价进行结算。”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础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林长青,法定(授权)代表人:林剑清纳税人识别号:11350000F25732776B,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CB66XM8T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支行账号:13110801040009761,账号:35050110285400001073签订地点:福州市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规模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