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采购合同公告(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 公共安全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97527420254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BSXCG2025-01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余姚市泗门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574-62153617
供应商(乙方):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7幢38号7-6
联系方式:0574-819822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39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在册2100家一般工业企业、400家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排查、指导、复查工作;泗门镇2500家商贸领域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等常态化排查、整治、监管(以上数量如有增减,以实际名单为准)服务要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及应急救援等工作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239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中标人(以下称乙方):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NBSXCG2025-011(项目编号)、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项目名称)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范围::完成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在册2100家一般工业企业、400家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排查、指导、复查工作;泗门镇2500家商贸领域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等常态化排查、整治、监管(以上数量如有增减,以实际名单为准)。2.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3.技术要求:执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4.服务要求:乙方须切实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及要求,并按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方案及承诺实施到位。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玖万玖任元整(¥2399000元),该费用为含税价。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序号服务企业类型服务内容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12100家一般工业企业1年4次上门检查服务8400次15012600002400家重点工业企业1年8次上门检查服务3200次20064000032500家商贸企业(沿街店铺)全年4轮季度性排、复查10000轮(一次检查+一次复查为一轮工作)49.9499000三、技术资料及保密1.乙方应按甲方实施本合同的实际需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文件、资料或单位信息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有泄露或窃取本款应保密的有关内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3.乙方对被排查企业的基础信息、工艺流程、专业技术、商业机密等具有保密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涉及到资料、图片、技术等外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1与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证不伤害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五、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本项目不限制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乙方可以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理分包,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4.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合理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甲方不得限制乙方的合理分包行为。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对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对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5.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乙方存在私下分包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七、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1)款项分两次支付,付款前结合考核扣款及结算方式。①第一次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供预付款担保,不提供预付款担保的不支付预付款)乙方无需预付款的可在2025年12月10日后领取合同金额40%的款项。②第二次在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2)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对预付款的比例进行调整。(3)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规定的发票,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款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若乙方逾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2.结算方式:(1)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若结算时存在超过合同金额的情形时超过部分不予支付。(3)数量以乙方最终完成检查且成果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为准。(4)检查的企业数量与提供成果中的企业数量不一致的,成果缺失部分的企业不予结算。(5)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最终服务费,甲方支付除已经支付服务费和预付款后的剩余款项。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860111100009903512八、预付款保函要求:1.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与预付款金额一致。2.预付款保函的形式: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国家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与预付款发票一并提交。4.预付款保函的期限:保函办理时间起至2025年9月30日。九、考核要求:1.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甲方于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前的10日前完成考核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2.考核分值满分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含)-100分之间的,服务费全额发放;考核得分在85分(含)-90分(不含)之间的,以每分对应合同金额的0.1%的标准进行扣减;考核得分在75分(含)-85分(不含)之间的,以每分对应合同金额的0.2%的标准进行扣减;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以每分对应合同金额的0.3%的标准进行扣减。3.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考核得分小于70分的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要求及考核实施细则及时做出修改。十、成果要求:日常工作成果在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中呈现,甲方需要成果电子文本的,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服务质量1.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及降低服务标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工作人员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且必须为同一档次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2.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形应及时作出调整。3.乙方要保障服务质量,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能全面满足本项目服务的工器具设备,确保全面履行本合同服务义务。十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考核要求及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并告知乙方考核结果。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及时阻止,并告知乙方项目负责人。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制定规范、专业具有实效性的服务方案并配备齐全工作人员,服务方案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并能实现合同目的。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行业自律规范及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相关要求,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5.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服务人员数量和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不得低于各类人员、设施设备的最低配置数量、要求(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确保全面履行本合同服务义务。36.乙方应对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做好隐患整改复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将安全隐患上报给甲方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的工作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能力,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风险隐患排摸、整改监督等操作规程。8.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文件、资料或单位信息泄漏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9.乙方不得在余姚市辖区内为企业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不得为企业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推荐、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但为其他政府部门、开发区和国有企业提供服务除外。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每逾期1日,以应付而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市场贷款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未按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3款”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的或未按照提供的服务方案全面履行的或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合同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3.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违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8款”中任何一项约定的,违约次数累计在5次(含)以下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次数累计达6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合同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外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9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外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6.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的信用等级降到C级以下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五、合同的解除1.甲方需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日历天通知乙方,自第31日起本合同解除,甲方按乙方实际的合同履行期限结合考核扣款及结算方式支付本合同应付服务费给乙方,并且甲方按一个月服务费(本合同合同金额/12个月)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乙方考核得分小于70分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同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按本合同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2)继续提供服务至甲方与新的第三方签订合同,该期间的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结算方式结算,款项在乙方完成与新的第三方的交接手续后进行支付。4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同合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七、特别约定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2.其他约定: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追加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办理。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甲方和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和中标通知书;(3)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4)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餐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但不得与采购活动产生的内容相违背。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6.通知与送达甲方指定联系人冯曼璐,联系电话0574-62153617,邮箱,送达地址余姚市泗门镇府前路1号;乙方指定联系人李自繁,联系电话13857892116,邮箱948754202@qq.com,送达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7幢38号7-6。任何一方发出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或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寄送法律文书的,送到上述地址、指定联系人的电话(短信)、微信、钉钉、邮箱等均即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其送达地址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知送达前按原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附件一:服务要求附件二:考核实施细则以下无正文,为《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字、盖章页。5技服D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00733029签订日期:年月日62025510附件一服务要求(一)整体要求: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甲方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撑,协助甲方完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基本工作任务,参与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工作(1)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常普常新工作。(2)协助甲方督促辖区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完成每月自查和隐患闭环整改。(3)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一般工业企业1年4次上门检查服务,重点工业企业1年8次上门检查服务,商贸企业(沿街店铺)每年进行4轮排查、复查)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专业指导、参与现场检查、省工业企业在线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4)上述1-3条款的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基数分别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数据为准,重点企业主要包括涉危、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以上为列举,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以及甲方需要排查的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5)完成其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任务。2.消防安全工作(1)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基础,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改和闭环验收。(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沿街店铺的督查检查和整改验收。3.应急救援(1)积极参与属地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服从属地统一指挥协调。(2)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3)协助甲方指导企业(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协助甲方开展企业(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5)协助甲方消除突发应急事件的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6)可为甲方提供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4.乙方对检查范围内风险较高的企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指导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做好专项检查工作。5.乙方要按合同约定认真开展服务,切实履行职责,如实反映、记录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形成“一企一档”,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经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6.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突出服务理念,注意文明用语,不与企业(经营单位)发生冲突。7乙方对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或建议负责,对其承担服务的真实性、客观性、可7行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及时出具检查企业(经营单位)的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统一报甲方。(二)排查阶段服务内容1.工业企业(1)服务过程使用记录仪实时记录或拍摄显示企业定位、企业名称及时间的照片,实现信息同步化。(2)为准确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底数和企业安全生产运行状况,运用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进行数据化集成,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完善和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安全风险等级,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对企业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3)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等有关标准,识别并判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生产工艺类别,结合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登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4)建立企业“一企一档”资料,落实行业分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5)排查过程中风险等级较大及严重的形成清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将排查的信息数据及隐患问题等录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同时将信息同步反馈给甲方。(6)隐患问题现状排摸,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隐患闭环机制,跟踪销号,对存在疑难、重大的隐患及时上报,协同解决。(7)现场隐患排查结束后,乙方向企业出具隐患清单、整改措施建议及整改计划,通过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向企业负责人推送隐患整改信息,指导企业负责人落实整改,纸质的排查记录由企业盖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遇到企业不配合相关工作的立即告知甲方进行处理。2.商贸领域经营单位(1)完成名单内所有沿街店铺、中小型餐饮、企事业食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及常态化监管。①消防安全主要深化整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违法违规使用、储存危险品,户外广告牌、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或救援等问题和行为,有效推广独立式烟感、燃气报警器、切断阀、基础消防器材的普及运用。②配合做好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幸福城市的规范指导工作。(2)乙方根据本项目的范围、对象和内容,对照区域排查对象的数量、规模等,划分成若干个排查单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并将隐患问题及时告知排查对象负责人。(3)在排查过程中形成“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实现排查信息实时共享,可查询、可追溯。(4)现场隐患排查结束后,乙方向被检查经营单位出具隐患、整改措施建议及整改计划,并通过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向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推送隐患整改信息,指导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落实整改,纸质的排查记录由被检查经营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确认,遇经营单位负责人不配合相关工作的及时告知甲方进行处理。8(三)整改阶段服务内容1.排查结果形成后,对于一般较小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指导企业(经营单位)现场落实整改;对于较大的隐患,指导企业(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经营单位)限时整改,及时填写隐患报告表报甲方。2.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程序当场上报,配合甲方督促企业(经营单位)整改,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完毕。3.定期将隐患整改情况通报给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让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实时了解整改情况。4.乙方在排查后30日历天内对企业(经营单位)进行复查验收确认,做到闭环销号;对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经营单位),及时向甲方报告。(四)复查阶段服务内容1.对企业(经营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复查,严格按照排查出来的隐患逐条验收,将隐患整改前及整改后的对比照片归档后报甲方。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乙方配合企业(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控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2.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经营单位)或整改不积极的企业(经营单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经营单位),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附上未整改的隐患照片,由甲方负责落实期限整改措施。3.遇到重大安全隐患和复查未整改到位的情况立即报告甲方。(五)其他部分服务内容1.工业企业(1)协助企业及甲方完成企业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等工作。(2)协助企业及甲方做好浙江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宁波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浙江省应急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141应用系统等平台的操作。(3)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的专项检查、专项行动,配合甲方完成省市局下发的各类专项检查、整治、培训行动,协助甲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的升级和推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工作2.商贸领域经营单位(1)乙方要落实经营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经营单位检查信息录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做好经营单位“三定”“三查”工作。①“三定”对经营单位实地进行核对,确认是否有实际生产经营(定点);对有实际生产经营的单位进行地址和地理位置确认(定位);根据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明确该经营单位的检查类型(定类);②“三查”对照检查清单对经营单位开展标准项检查,了解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补充完善经营单位的基础信息,并根据经营单位常见重点作业标签目录为经营单位打上重点作业标签(筛查);在对经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时,对已标注安全重点作业标签的经营单位进行核对与确认(普查);根据经营单位分类、重点作业风险等情况,进行分类分级。9(2)配合甲方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架起经营单位与甲方沟通的桥梁,促进经营单位与甲方的沟通。(3)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的专项检查、专项行动,配合甲方完成省市局下发的各类专项检查、整治、培训行动。(六)人员要求1.乙方提供工作人员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单位与乙方名称一致)。2.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胜任服务项目中各个岗位工作。3.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能够符合应急救援需求,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乙方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制定规范、专业具有实效性的服务方案并配备齐全工作人员,服务方案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以上工作人员复印件最迟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提供。(七)工器具设备要求1.自行配备能全面满足本项目服务的工器具设备,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设备等工器具设备数量满足应急救援工作要求。10附件二考核实施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扣分部分安全生产(40分)协助完成常普常新工作(5分)未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常普常新工作,在任一统计周期内未达到常普常新100%的,每次扣1分协助督促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完成自查和隐患闭环整改(10分)未按要求对相关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进行督促,在任一统计周期内重大隐患闭环整改未达100%的,每次扣2分协助完成对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15分)1.未按要求完成监督检查,或在任一统计周期内监督检查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每次扣2分2.未按要求完成重点企业的相关整治工作的,每一项未完成重点整治工作的,每项扣分2分3.未按要求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闭环验收,导致出现超期未整改的,每起扣2分专项检查和工作质量(10分)1.未积极配合甲方安排的专项检查任务,每次视情况扣1-3分2.对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被上级检查发现并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的,每个问题扣5分消防安全(40分)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基础,协助甲方开展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改和闭环验收(20分)消防安全隐患未及时开展督查整改或闭环验收,导致出现整改超期的,每起视情节扣2-5分。协助开展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和整改验收(20分)1.未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督查检查,每次视情况扣2-5分2.对于问题隐患,未在交办期限内开展整改验收的,每起扣3分3.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消防隐患但被上级检查发现并判定为重大消防隐患的,每个问题扣3分应急救援(20分)1.积极参与属地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服从属地统一指挥协调;2.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3.协助甲方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协助甲方开展企业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5.协1.拒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每次扣4分(上不封顶)2.在参与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每次视情节扣3-5分3.对于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力量调配、增援要求予以拒绝的或人员调配不足的或拖延执行的,每次视情节扣2-3分4.工作人员不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的,每起扣1-3分5.未协助甲方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每次扣1-3分6.未协助甲方开展企业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3分应急救援(20分)助甲方消除突发应急事件的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20分)1.拒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每次扣4分(上不封顶)2.在参与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每次视情节扣3-5分3.对于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力量调配、增援要求予以拒绝的或人员调配不足的或拖延执行的,每次视情节扣2-3分4.工作人员不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的,每起扣1-3分5.未协助甲方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每次扣1-3分6.未协助甲方开展企业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3分其他扣分项廉政建设1.乙方的工作人员利用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的机会,向被监督检查对象介绍业务、推销产品、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经核实系乙方单位行为的,每发现一起扣15分2.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在甲方辖区内为企业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或者推荐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1.发生归责于甲方属地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般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每一起扣5分2.发生归责于甲方属地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每一起扣30分考核加分部分加分项表彰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应急救援等)表现突出,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单位(国家、省、市、县),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注:同项工作只给予一次加分)事故下降安全生产事故数或消防火灾事故数(以消防数量为准),比前三年平均数总体下降10%的,加5分;下降20%的,加10分;下降30%的,加15分;下降40%的,加20分;下降50%的,加25分;下降60%的,加30分;下降70%的,加35分;下降80%的,加40分(注:本项最多加40分)112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中标人(以下称乙方):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NBSXCG2025-011(项目编号)、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项目名称)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范围::完成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在册2100家一般工业企业、400家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排查、指导、复查工作;泗门镇2500家商贸领域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等常态化排查、整治、监管(以上数量如有增减,以实际名单为准)。2.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3.技术要求:执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4.服务要求:乙方须切实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及要求,并按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方案及承诺实施到位。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玖万玖任元整(¥2399000元),该费用为含税价。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序号服务企业类型服务内容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12100家一般工业企业1年4次上门检查服务8400次15012600002400家重点工业企业1年8次上门检查服务3200次20064000032500家商贸企业(沿街店铺)全年4轮季度性排、复查10000轮(一次检查+一次复查为一轮工作)49.9499000三、技术资料及保密1.乙方应按甲方实施本合同的实际需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文件、资料或单位信息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有泄露或窃取本款应保密的有关内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3.乙方对被排查企业的基础信息、工艺流程、专业技术、商业机密等具有保密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涉及到资料、图片、技术等外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1与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证不伤害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五、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本项目不限制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乙方可以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理分包,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4.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合理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甲方不得限制乙方的合理分包行为。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对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对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5.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乙方存在私下分包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七、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1)款项分两次支付,付款前结合考核扣款及结算方式。①第一次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供预付款担保,不提供预付款担保的不支付预付款)乙方无需预付款的可在2025年12月10日后领取合同金额40%的款项。②第二次在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2)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对预付款的比例进行调整。(3)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规定的发票,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款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若乙方逾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2.结算方式:(1)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若结算时存在超过合同金额的情形时超过部分不予支付。(3)数量以乙方最终完成检查且成果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为准。(4)检查的企业数量与提供成果中的企业数量不一致的,成果缺失部分的企业不予结算。(5)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最终服务费,甲方支付除已经支付服务费和预付款后的剩余款项。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860111100009903512八、预付款保函要求:1.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与预付款金额一致。2.预付款保函的形式: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国家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与预付款发票一并提交。4.预付款保函的期限:保函办理时间起至2025年9月30日。九、考核要求:1.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甲方于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前的10日前完成考核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2.考核分值满分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含)-100分之间的,服务费全额发放;考核得分在85分(含)-90分(不含)之间的,以每分对应合同金额的0.1%的标准进行扣减;考核得分在75分(含)-85分(不含)之间的,以每分对应合同金额的0.2%的标准进行扣减;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以每分对应合同金额的0.3%的标准进行扣减。3.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考核得分小于70分的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要求及考核实施细则及时做出修改。十、成果要求:日常工作成果在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中呈现,甲方需要成果电子文本的,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服务质量1.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及降低服务标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工作人员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且必须为同一档次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2.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形应及时作出调整。3.乙方要保障服务质量,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能全面满足本项目服务的工器具设备,确保全面履行本合同服务义务。十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考核要求及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并告知乙方考核结果。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及时阻止,并告知乙方项目负责人。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制定规范、专业具有实效性的服务方案并配备齐全工作人员,服务方案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并能实现合同目的。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行业自律规范及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相关要求,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5.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服务人员数量和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不得低于各类人员、设施设备的最低配置数量、要求(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确保全面履行本合同服务义务。36.乙方应对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做好隐患整改复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将安全隐患上报给甲方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的工作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能力,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风险隐患排摸、整改监督等操作规程。8.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文件、资料或单位信息泄漏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9.乙方不得在余姚市辖区内为企业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不得为企业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推荐、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但为其他政府部门、开发区和国有企业提供服务除外。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每逾期1日,以应付而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市场贷款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未按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3款”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的或未按照提供的服务方案全面履行的或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合同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3.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违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8款”中任何一项约定的,违约次数累计在5次(含)以下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次数累计达6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合同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外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9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外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6.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的信用等级降到C级以下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五、合同的解除1.甲方需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日历天通知乙方,自第31日起本合同解除,甲方按乙方实际的合同履行期限结合考核扣款及结算方式支付本合同应付服务费给乙方,并且甲方按一个月服务费(本合同合同金额/12个月)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乙方考核得分小于70分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同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按本合同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2)继续提供服务至甲方与新的第三方签订合同,该期间的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结算方式结算,款项在乙方完成与新的第三方的交接手续后进行支付。4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同合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七、特别约定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2.其他约定: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追加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办理。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甲方和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和中标通知书;(3)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4)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餐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但不得与采购活动产生的内容相违背。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6.通知与送达甲方指定联系人冯曼璐,联系电话0574-62153617,邮箱,送达地址余姚市泗门镇府前路1号;乙方指定联系人李自繁,联系电话13857892116,邮箱948754202@qq.com,送达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7幢38号7-6。任何一方发出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或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寄送法律文书的,送到上述地址、指定联系人的电话(短信)、微信、钉钉、邮箱等均即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其送达地址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知送达前按原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附件一:服务要求附件二:考核实施细则以下无正文,为《2025年度泗门镇工业企业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字、盖章页。5技服D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00733029签订日期:年月日62025510附件一服务要求(一)整体要求: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甲方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撑,协助甲方完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基本工作任务,参与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工作(1)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常普常新工作。(2)协助甲方督促辖区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完成每月自查和隐患闭环整改。(3)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一般工业企业1年4次上门检查服务,重点工业企业1年8次上门检查服务,商贸企业(沿街店铺)每年进行4轮排查、复查)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专业指导、参与现场检查、省工业企业在线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4)上述1-3条款的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基数分别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数据为准,重点企业主要包括涉危、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以上为列举,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以及甲方需要排查的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5)完成其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任务。2.消防安全工作(1)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基础,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改和闭环验收。(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沿街店铺的督查检查和整改验收。3.应急救援(1)积极参与属地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服从属地统一指挥协调。(2)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3)协助甲方指导企业(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协助甲方开展企业(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5)协助甲方消除突发应急事件的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6)可为甲方提供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4.乙方对检查范围内风险较高的企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指导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做好专项检查工作。5.乙方要按合同约定认真开展服务,切实履行职责,如实反映、记录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形成“一企一档”,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经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6.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突出服务理念,注意文明用语,不与企业(经营单位)发生冲突。7乙方对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或建议负责,对其承担服务的真实性、客观性、可7行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及时出具检查企业(经营单位)的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统一报甲方。(二)排查阶段服务内容1.工业企业(1)服务过程使用记录仪实时记录或拍摄显示企业定位、企业名称及时间的照片,实现信息同步化。(2)为准确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底数和企业安全生产运行状况,运用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进行数据化集成,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完善和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安全风险等级,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对企业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3)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等有关标准,识别并判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生产工艺类别,结合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登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4)建立企业“一企一档”资料,落实行业分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5)排查过程中风险等级较大及严重的形成清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将排查的信息数据及隐患问题等录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同时将信息同步反馈给甲方。(6)隐患问题现状排摸,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隐患闭环机制,跟踪销号,对存在疑难、重大的隐患及时上报,协同解决。(7)现场隐患排查结束后,乙方向企业出具隐患清单、整改措施建议及整改计划,通过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向企业负责人推送隐患整改信息,指导企业负责人落实整改,纸质的排查记录由企业盖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遇到企业不配合相关工作的立即告知甲方进行处理。2.商贸领域经营单位(1)完成名单内所有沿街店铺、中小型餐饮、企事业食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及常态化监管。①消防安全主要深化整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违法违规使用、储存危险品,户外广告牌、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或救援等问题和行为,有效推广独立式烟感、燃气报警器、切断阀、基础消防器材的普及运用。②配合做好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幸福城市的规范指导工作。(2)乙方根据本项目的范围、对象和内容,对照区域排查对象的数量、规模等,划分成若干个排查单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并将隐患问题及时告知排查对象负责人。(3)在排查过程中形成“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实现排查信息实时共享,可查询、可追溯。(4)现场隐患排查结束后,乙方向被检查经营单位出具隐患、整改措施建议及整改计划,并通过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向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推送隐患整改信息,指导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落实整改,纸质的排查记录由被检查经营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确认,遇经营单位负责人不配合相关工作的及时告知甲方进行处理。8(三)整改阶段服务内容1.排查结果形成后,对于一般较小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指导企业(经营单位)现场落实整改;对于较大的隐患,指导企业(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经营单位)限时整改,及时填写隐患报告表报甲方。2.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程序当场上报,配合甲方督促企业(经营单位)整改,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完毕。3.定期将隐患整改情况通报给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让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实时了解整改情况。4.乙方在排查后30日历天内对企业(经营单位)进行复查验收确认,做到闭环销号;对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经营单位),及时向甲方报告。(四)复查阶段服务内容1.对企业(经营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复查,严格按照排查出来的隐患逐条验收,将隐患整改前及整改后的对比照片归档后报甲方。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乙方配合企业(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控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2.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经营单位)或整改不积极的企业(经营单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经营单位),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附上未整改的隐患照片,由甲方负责落实期限整改措施。3.遇到重大安全隐患和复查未整改到位的情况立即报告甲方。(五)其他部分服务内容1.工业企业(1)协助企业及甲方完成企业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等工作。(2)协助企业及甲方做好浙江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宁波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浙江省应急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141应用系统等平台的操作。(3)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的专项检查、专项行动,配合甲方完成省市局下发的各类专项检查、整治、培训行动,协助甲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的升级和推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工作2.商贸领域经营单位(1)乙方要落实经营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经营单位检查信息录入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141”,做好经营单位“三定”“三查”工作。①“三定”对经营单位实地进行核对,确认是否有实际生产经营(定点);对有实际生产经营的单位进行地址和地理位置确认(定位);根据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明确该经营单位的检查类型(定类);②“三查”对照检查清单对经营单位开展标准项检查,了解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补充完善经营单位的基础信息,并根据经营单位常见重点作业标签目录为经营单位打上重点作业标签(筛查);在对经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时,对已标注安全重点作业标签的经营单位进行核对与确认(普查);根据经营单位分类、重点作业风险等情况,进行分类分级。9(2)配合甲方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架起经营单位与甲方沟通的桥梁,促进经营单位与甲方的沟通。(3)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的专项检查、专项行动,配合甲方完成省市局下发的各类专项检查、整治、培训行动。(六)人员要求1.乙方提供工作人员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单位与乙方名称一致)。2.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胜任服务项目中各个岗位工作。3.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能够符合应急救援需求,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乙方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制定规范、专业具有实效性的服务方案并配备齐全工作人员,服务方案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以上工作人员复印件最迟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提供。(七)工器具设备要求1.自行配备能全面满足本项目服务的工器具设备,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设备等工器具设备数量满足应急救援工作要求。10附件二考核实施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扣分部分安全生产(40分)协助完成常普常新工作(5分)未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常普常新工作,在任一统计周期内未达到常普常新100%的,每次扣1分协助督促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完成自查和隐患闭环整改(10分)未按要求对相关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进行督促,在任一统计周期内重大隐患闭环整改未达100%的,每次扣2分协助完成对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15分)1.未按要求完成监督检查,或在任一统计周期内监督检查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每次扣2分2.未按要求完成重点企业的相关整治工作的,每一项未完成重点整治工作的,每项扣分2分3.未按要求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闭环验收,导致出现超期未整改的,每起扣2分专项检查和工作质量(10分)1.未积极配合甲方安排的专项检查任务,每次视情况扣1-3分2.对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被上级检查发现并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的,每个问题扣5分消防安全(40分)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基础,协助甲方开展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改和闭环验收(20分)消防安全隐患未及时开展督查整改或闭环验收,导致出现整改超期的,每起视情节扣2-5分。协助开展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和整改验收(20分)1.未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督查检查,每次视情况扣2-5分2.对于问题隐患,未在交办期限内开展整改验收的,每起扣3分3.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消防隐患但被上级检查发现并判定为重大消防隐患的,每个问题扣3分应急救援(20分)1.积极参与属地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服从属地统一指挥协调;2.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3.协助甲方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协助甲方开展企业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5.协1.拒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每次扣4分(上不封顶)2.在参与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每次视情节扣3-5分3.对于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力量调配、增援要求予以拒绝的或人员调配不足的或拖延执行的,每次视情节扣2-3分4.工作人员不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的,每起扣1-3分5.未协助甲方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每次扣1-3分6.未协助甲方开展企业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3分应急救援(20分)助甲方消除突发应急事件的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20分)1.拒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每次扣4分(上不封顶)2.在参与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每次视情节扣3-5分3.对于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力量调配、增援要求予以拒绝的或人员调配不足的或拖延执行的,每次视情节扣2-3分4.工作人员不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的值班值守工作的,每起扣1-3分5.未协助甲方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每次扣1-3分6.未协助甲方开展企业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3分其他扣分项廉政建设1.乙方的工作人员利用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的机会,向被监督检查对象介绍业务、推销产品、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经核实系乙方单位行为的,每发现一起扣15分2.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在甲方辖区内为企业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或者推荐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1.发生归责于甲方属地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般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每一起扣5分2.发生归责于甲方属地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每一起扣30分考核加分部分加分项表彰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应急救援等)表现突出,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单位(国家、省、市、县),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注:同项工作只给予一次加分)事故下降安全生产事故数或消防火灾事故数(以消防数量为准),比前三年平均数总体下降10%的,加5分;下降20%的,加10分;下降30%的,加15分;下降40%的,加20分;下降50%的,加25分;下降60%的,加30分;下降70%的,加35分;下降80%的,加40分(注:本项最多加40分)1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检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