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车辆保险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车辆保险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车辆保险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2、地 址:文泉东路42号
3、联系方式:17371885858
4、供应商(乙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
5、地 址:荆州
6、联系方式:07160000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险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866、858保险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0.36741
5、合同金额:0.3674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洪湖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协议供货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607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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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6车.doc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协议书甲方: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保险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投保及险种甲方愿意将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第三者医保外用药、驾驶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甲方向乙方投保时按以上险种由甲方自由选择,保险金额由乙方自行确定。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确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按银保监局批准的条款、费率和相关政策执行。三、协议有效时间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止。四、投保手续和保险费的结算甲方投保时向乙方提供有效行驶证及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保险种和保险金额并在投保单上加盖公章后,乙方按规定向甲出具正式保单、保险标志,在签单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应交保险费。五、理赔事项1、报案:乙方全天24小时受理报案,理赔报案服务电话:4009696999。2、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造成投保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推荐修理厂进行维修,修理费用由甲、乙双方与承修方共同协商定损。3、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单方自损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甲方向乙方报案后可按乙方查勘员的提示自行拍摄现场照片后,甲、乙双方共同到乙方推荐修理厂协商定损维修。4、乙方将对甲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车辆实行专人服务,直到理赔款到账为止,索赔资料由甲方提供。六、乙方单位全称、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全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汇通支行账号:1813021109200071545保险车辆(6)台,车牌号:鄂083警、886警58整鄂D3185敬D336鄂70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民市冷Z榼润线州中岐公司2025年5年1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