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巴中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N5119012025000018-1

二、合同名称:米、面、油、调味品及干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9012025000018

四、项目名称:米、面、油、调味品及干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化成镇
联系方式:0827-5261363
供应商(乙方):巴中市巴州区壹招鲜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后坝街66幢1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181401602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米、面、油、调味品及干杂、速食类食品(方便面、水、八宝粥等)配送服务(2025)
1(批)
¥1,000,000.00
¥1,000,000.00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05米面油采购.pdf
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
2025年05月23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9012025000018履约地点: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签订日期:205年月1日签订地点: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采购人(甲方):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地址:巴中市化成镇化清路112号供应商(乙方):巴中市巴州区壹招鲜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后坝街66幢1楼2号门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日杂百货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米、面、油、调味品及干杂、速食类食品(方便面、水、八宝粥等)配送服务。二、服务要求:一、配送服务及质量要求1、米、面、食用油、方便面、调味品等须干爽,不霉烂、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大米类:须符合GB/T1354-2018《大米》标准。加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碎米总量:籼米≤15%(其中小碎米≤1%),粳米≤7.5%(其中小碎米≤0.5%);不完整米粒:≤3%;杂质最大限量:≤0.25%;水分:籼米≤14.5%,粳米≤15.5%;黄米粒:≤1%;无结块、无受潮、无霉变、无虫害。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提供散装大米。13、面粉及面制品类:符合国家标准,至少包括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1355-2021《小麦粉》标准要求。无结块、无受潮、无霉变、无虫害;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4、食用油类:非转基因压榨,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至少包括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1536-2021《菜籽油》、GB196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标准要求。颜色清澈,透明度高,无沉淀物,无分层现象;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5、调味品:预包装调味品: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独立定型包装。调味品产品至少应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GB/T18187-2000《酿造食醋》、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QB/T4510-2013《食盐小包装制作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无渗漏、无破损,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散装调味品:产品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6、速食类食品:1:食品安全和卫生:速食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2、营养均衡:速食食品应尽可能提供均衡的营养,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纤维素等;3、明确的标签标识:速食食品的包装上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信息、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信息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7、干杂品: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不得超标需符合GB2762-2022标准;不得非法使用添加剂,需符合GB2760-2014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需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4。所有配送产品必须有明确的种类、品牌、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产品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28、部分粮油干货具体要求:糯米:呈长椭圆形,颗粒均匀,不透明,色泽洁白,气味正常,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黑糯米:呈长椭圆形,颗粒均匀,颜色紫黑,气味正常,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黑米:色泽天然黑色,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糙米:具有该品固有的综合色泽、气味,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荞麦米:具有该品固有的综合色泽、气味,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意仁米:色白、饱满、圆润,腹沟深宽,有一定粉性;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黍米(大黄米):色泽均匀,呈淡黄色颗粒,富有光泽;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小米:色泽均匀,呈金黄色,富有光泽;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高梁米:籽粒大小均匀,呈米黄色,形状为椭圆形、倒卵形或圆形,无虫蚀、病斑、霉变等变质现象。燕麦:表面呈麦粒原色(土黄色),中间为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形态为片状、薄厚均匀,允许有少量碎末;无其他肉眼可见杂质。燕麦米:具有燕麦固有的土黄色,籽粒饱满,无变色粒,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芸豆:色泽深红,大小均匀,颗粒饱满,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绿豆:种皮为绿色、深绿色、黄色、黄绿色、灰绿色等,表面有光泽,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红小豆:种皮旱浅红、鲜红、深红或紫红色泽的小豆,有光泽,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3蚕豆:长方圆形,近长方形,中间内凹,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大豆(双青豆、黑豆):椭圆形、近球形,种皮光滑,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豌豆:圆形,有皱纹或无,呈黄色,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黑芝麻:包装完好,黑褐色至黑色,扁而微椭圆形,上大下小,籽粒饱满,无损伤,用指挤压有油性,无杂质。白芝麻:包装完好,色泽洁白,扁而微椭圆形,上大下小,籽粒饱满、种皮薄,无损伤,用指挤压有油性,无杂质。小麦仁:颗粒饱满,洁净有光泽,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香菇:菌盖淡褐色至褐色,菌褶淡黄色,形状扁半球形稍平展或成伞形规整,具有香菇特有气味,无异味,无毛发、金属、玻璃、砂石、动物排泄物;无霉烂菇。黑木耳:耳正面照褐色,有光泽,耳背面暗灰色;耳片完整,无薄耳、拳耳、流失耳、虫蛀耳、霉烂耳;具有黑木耳特有的气味,无异味。八角(大红):棕红或褐红色,气味芳香,角瓣粗短、果壮肉厚、无黑变、无霉变、干爽。干豆角:色泽呈黑色,具有干豆角特有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有害杂质。9、食品的剩余有效期须在保质期总天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且所配送的产品未列明的,须符合行业以及国家最新标准,无标准的可参考类似产品标准执行。10、配送服务要求10.1.服务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日期起至1年内或1年内所配送的服务金额已达到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为止。10.2.配送服务地点: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10.3.数量、品类:10.3.1保证配送食材品种的准确性,以采购人下单品种及数量为准。410.3.2所有食材的重量以净重为准,不得包含包装材料的重量。10.4.采购人提前1天将要配送的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备货及配送。在每天上午8点前送达,确保食材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指定时间送达。10.5.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10.6.配送车辆要求10.6.1配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要求。10.6.2配送车辆有温度记录。10.6.3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的材料。10.6.4车厢内整洁无杂物。10.6.5配送车辆的变动要及时报备给采购人10.7.配送人员要求10.7.1配送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并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02明。(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10.7.2配送人员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10.7.3配送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10.7.4配送人员电话变更的要及时报备给采购人。10.8.所有产品来源要有可追溯性,配送产品应为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准予市场流通的合格产品,采购人要求时须提供配送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商品价格、制作场所及流程。510.9.若配送产品不符合卫生规定或超过保质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若配送产品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10.10.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备的出入库台账。由验收经办人和送货人员共同签名。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11.供应商未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或超过配送时间造成采购单位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10.12.安全保障:在中标后签合同前须购买赔付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或承诺函)10.13.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二、其他商务要求1、服务期内价格结算方法和条件:1.1.配送服务费期内按照中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按月进行结算,即(各产品基准价*(1-下浮率)*月实际发生数量);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后15日内支付货款。1.2.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月采用不定时对供应商配送的产品质量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每月底出具考核结果,月考核按招标文件中的《配送情况考核表》的得分情况作为支付当月货款的主要依据,当月扣分在5分(含),扣除当月结算总价的2000元后支付(不足2000元的全部扣除);若当月扣分在10分(含),则扣除当月结算总价的5000元后支(不足5000元的全部扣除);如果当月扣分大于10分(不含)的,扣除当月全部结算价。当月度考核中有三个月扣分均大于15分(不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详见配送情况考核表)6配送情况考核表配送时间未按业主发出的配送单时间进行配送::配送时间一次超过15分钟(含)扣5分;配送时间一次超过15分钟以上30分钟(含)以内扣10分;质量卫生要求1、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包含质量安全条款)和资质证明材料;2、食材有产品合格证、检疫证、检测记录等。以上一处不满足扣3分。1、有进出库记录齐全,账实相符;2、有退换货记录。以上一处不满足扣3分。1、配送仓库场地整洁卫生;2、各种用具经常清洗消毒。以上一处不满足扣3分。1、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分明;2、配送工作合理有序。以上一处不满足扣3分。服务态度当月被投诉,事件属实情况下,每出现一次扣2分。拒不采纳合理化建议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00注:所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20%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明显高于市场价50%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72、基准价格基准价的确定:①参考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nbz.gov.cn/)每月最后一次公布的单价平均价格作为次月基准价,如果当月未公布单价平均价格的,以就近月公布的单价平均价格作为次月的基准价,采购人按供应商中标报价的下浮率确定执行价②若“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没有目录价格的,以采购人每月底组织人员和配送服务商组成询价小组,所询均价为次月基准,采购人按供应商下浮率确定执行价。注:询价小组须在2家以上正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现场调研价格。3、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4、其他要求4.1.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完成项目预算比例不低于10%的脱贫产品采购。(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4.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材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取消其配送资格,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4.2.1.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4.2.2.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2.3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有明显食品安全隐患且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或有弄虚作假的行为)。8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总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含耗材费、税费、运送费、服务费及履约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2、合同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1年内所配送的服务金额已达到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为止(以先到为准)。3、定价方式:基准价的确定:①参考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nbz.gov.cn/)每月最后一次公布的单价平均价格作为次月基准价,如果当月未公布单价平均价格的,以就近月公布的单价平均价格作为次月的基准价,甲方按乙方中标报价的下浮率(15%)确定执行价②若“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没有目录价格的,以甲方每月底组织人员和乙方组成询价小组,所询均价为次月基准,甲方按乙方下浮率(15%)确定执行价。(询价小组须在2家以上正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现场调研价格。)4、付款进度:分期付款。5、支付方式:(1)根据甲方采购要求和实际下单情况结算,主要按月结算。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出具等额完税且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货物配送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全额完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送货清单等材料后的1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通过对公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支付乙方费用。(3)本项目结算公式为:结算价=实际下单结算数量×基准价×(1-下浮率:15%)四、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即¥42500.00元。2.收款信息:3.收款单位: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行银行账号:9510020100031091019注: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甲方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退至转款账户;②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退还保函原件。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收到退款申请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乙方与甲方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当乙方所配送的实际供货质量和数量低于文件规定要求的,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退回或补齐。2.价格验收标准:执行价格以元为单位,执行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定价周期内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3.双方验收人员应逐一核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确认无误,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字确认,双方留存。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若乙方所配送的产品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赔偿损失。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2025年4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1年期利率支付未付金额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1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i3.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交货,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未交付货物金额的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4.若乙方所配送的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或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等。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在处理争议的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它条款。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越太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巴中市化成镇化清路112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5年5月1日乙方:(盖章)巴中市巴州区壹招鲜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后坝街66幢1楼2号门市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025年5月1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