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 社会治安协管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2982626L20251001
二、合同名称:裘村镇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HZFCG(2025)054D
四、项目名称:裘村镇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银河路86号
联系方式:0574-88779331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城基路25号
联系方式:1377727000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4956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49563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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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FHZFCG(2025)054D/NBITC-202510525G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裘村镇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甲方: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乙方: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年4月28日签订日期:222512025年4月8日,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以公开招标对裘村镇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3.1服务内容:3.1.1紧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管辖区域内的交通秩序进行有效管理与维护。3.1.2交通高峰时段或特殊事件发生时,负责指挥和引导车辆及行人绕道,确保交通流畅,减少交通阻塞现象的发生。3.1.3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拥堵,通过限流或者绕道等措施迅速采取道路疏通,以尽快恢复交通秩序。3.1.4对管辖区域内的违规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按规定行驶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纠正。3.1.5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现场安全,减少事故对交通的影响。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95630元(大写:肆拾玖万伍仟陆佰叁拾元人民币)。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5.1.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先抵冲预付款,预付款中不足以扣除当期服务费的,甲方补足支付。5.1.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正规、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当季度费用。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林支行3开户名称: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账号:2010002547687956服务期限、地点和服务人员要求6.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上年度的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合同为第年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6.2服务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具体在裘村镇政府周边建成区范围内。6.3服务人员:7名,根据采购需求人员配备要求。7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履约保证金不适用9定期考核和问题反馈9.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9.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0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0.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0.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0.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4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1质量保证11.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1.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2履约的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时,乙方服务人员及设备的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3延迟交货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14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5合同转让和分包15.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5.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由乙方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但不得因分包影响履行合同义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5标准和成果展现方式完成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完成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日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不可抗力617.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7.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9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0720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合同中止、终止21.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2通知和送达22.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2.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7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3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4.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4.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5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乙方名称(公章)甲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见证人(公章):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L住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8附件一:考核表考核单位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被考核单位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得分1每发现一次着装(着装不规范、不整洁、不统一穿着拖鞋上班;站姿、坐姿、帽饰、发型等仪容仪表不符合规范要求)、携带装备不规范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2遇到紧急情况未及时报告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3执勤人员发生脱岗、离岗、擅离职守的;执勤人员迟到、早退或者是在岗但未履职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4业主单位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执勤不规范问题5每发现一次,扣1分。5不服从业主单位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推诿或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6执勤人员带酒气上班或班上饮酒;执勤人员当班期间看书、玩于机、吸烟、躺卧等。5每发现一次,扣1分7举止不文明,执勤勾肩搭背,影响队伍形象,工作闲散,扎堆闲聊等。5每发现一次,扣1分。8经检查发现实际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9执勤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10因自身原因与群众发生纠纷,造成影响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11以执勤工作之便向他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和小费。50每发生一次均扣10分及以上或视情节严重口912被投诉经查实被区级及以上督查部门处理的程度开除执勤保安13因管理漏洞或工作失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14不认真履行执勤任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15执勤人员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16业主单位认为应视为重大事件、事故的以上总分值为100分,扣除分,最终得分。本月扣款:元,本月实际支付金额元考核说明:1、考核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人员由甲方人员组成。2、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全额付款;得分80分(含)至90分,付款90%;得分70分(含)至80分,付款80%:得分60分(含)至70分,付款70%:连续2个季度低于70分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考核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确认:年月日被考核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确认:年月日M10合同编号:FHZFCG(2025)054D/NBITC-202510525G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裘村镇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甲方: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乙方: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年4月28日签订日期:222512025年4月8日,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以公开招标对裘村镇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3.1服务内容:3.1.1紧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管辖区域内的交通秩序进行有效管理与维护。3.1.2交通高峰时段或特殊事件发生时,负责指挥和引导车辆及行人绕道,确保交通流畅,减少交通阻塞现象的发生。3.1.3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拥堵,通过限流或者绕道等措施迅速采取道路疏通,以尽快恢复交通秩序。3.1.4对管辖区域内的违规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按规定行驶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纠正。3.1.5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现场安全,减少事故对交通的影响。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95630元(大写:肆拾玖万伍仟陆佰叁拾元人民币)。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5.1.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服务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先抵冲预付款,预付款中不足以扣除当期服务费的,甲方补足支付。5.1.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正规、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当季度费用。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林支行3开户名称: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账号:2010002547687956服务期限、地点和服务人员要求6.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上年度的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合同为第年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6.2服务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具体在裘村镇政府周边建成区范围内。6.3服务人员:7名,根据采购需求人员配备要求。7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履约保证金不适用9定期考核和问题反馈9.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9.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0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0.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0.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0.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4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1质量保证11.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1.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2履约的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时,乙方服务人员及设备的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3延迟交货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14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5合同转让和分包15.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5.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由乙方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但不得因分包影响履行合同义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5标准和成果展现方式完成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完成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日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不可抗力617.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7.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9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0720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合同中止、终止21.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2通知和送达22.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2.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7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3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4.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4.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5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乙方名称(公章)甲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见证人(公章):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L住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8附件一:考核表考核单位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民政府被考核单位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得分1每发现一次着装(着装不规范、不整洁、不统一穿着拖鞋上班;站姿、坐姿、帽饰、发型等仪容仪表不符合规范要求)、携带装备不规范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2遇到紧急情况未及时报告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3执勤人员发生脱岗、离岗、擅离职守的;执勤人员迟到、早退或者是在岗但未履职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4业主单位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执勤不规范问题5每发现一次,扣1分。5不服从业主单位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推诿或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6执勤人员带酒气上班或班上饮酒;执勤人员当班期间看书、玩于机、吸烟、躺卧等。5每发现一次,扣1分7举止不文明,执勤勾肩搭背,影响队伍形象,工作闲散,扎堆闲聊等。5每发现一次,扣1分。8经检查发现实际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9执勤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10因自身原因与群众发生纠纷,造成影响的5每发现一次,扣1分。11以执勤工作之便向他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和小费。50每发生一次均扣10分及以上或视情节严重口912被投诉经查实被区级及以上督查部门处理的程度开除执勤保安13因管理漏洞或工作失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14不认真履行执勤任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15执勤人员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16业主单位认为应视为重大事件、事故的以上总分值为100分,扣除分,最终得分。本月扣款:元,本月实际支付金额元考核说明:1、考核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人员由甲方人员组成。2、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全额付款;得分80分(含)至90分,付款90%;得分70分(含)至80分,付款80%:得分60分(含)至70分,付款70%:连续2个季度低于70分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考核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确认:年月日被考核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确认:年月日M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